3、寧、榮二府的賭博眾生相——貴族豪門之中的賭博(2 / 3)

既打牌贏錢,又不以錢為意。賈母、薛姨媽之類的人就是這樣以賭博來消遣解悶的。

至於鳳姐這樣精明的小輩媳婦,她不像賈母那樣完全不以輸贏為意,第二十四回就寫了她在房裏“算輸贏賬”。可見,除了在老祖宗桌上是“常敗將軍”之外,在其他人麵前她就有輸有贏了。何況,她雖然每次“送錢”給老祖宗,但因此討得了歡心,鞏固了她在榮國府的財政大權。她以此招權納賄,放債收息,假公濟私,其所得又遠遠超過了輸給賈母的那幾吊錢。用趙姨娘的話來說,“這一份家私要不都叫他搬了娘家去,我也不是個人。”可見,貴婦人的賭博雖說是消遣,其中有時也包含著權術呢。

舊時像賈府這類豪門府第之中,正月期間“學房裏放年學,閨閣中忌針黹,都是閑時”。於是乎年輕活潑的公子哥兒、小姐、丫環們都無拘無束地玩耍,他們玩耍大多是以錢為“彩頭”的。第二十回中,作者就把這類賭博稱為“耍戲”:

彼時晴雯、綺霞、秋紋、碧痕都尋熱鬧找鴛鴦琥珀等耍戲去了。(寶玉)見麝月一人在外間屋裏燈下抹骨牌。寶玉笑道:“你怎麼不和他們去?”麝月道:“沒有錢。”寶玉道:“床底下堆著錢,還不夠你輸的?”

在同一回中又寫道:

因賈環也過來玩,正遇見寶釵、香菱、鶯兒三個趕圍棋作耍。賈環見了也要玩。寶釵……聽他要玩,讓他上來,坐在一處玩。一注十個錢。頭一回,自己贏了,心中十分喜歡。誰知後來接連輸了幾盤,就有些著急……

寶釵見賈環急了,便瞅了鶯兒一眼,說道:“越大越沒規矩!難道爺們還賴你?還不放下錢來呢?”鶯兒滿心委屈,見姑娘說,不敢出聲,隻得放下錢來,口內嘟囔說:“一個做爺的,還賴我們這幾個錢,——連我也瞧不起?前兒和寶二爺玩,他輸了那些,也沒著急,下剩的錢還是幾個小丫頭子們一搶——他一笑就罷了。”

對寶玉、寶釵這樣的大家公子、千金和晴雯、麝月、鶯兒一類的大丫頭來說,這類活動根本就是遊戲,輸贏的不過是“彩頭”而已。就是那個輸了一二百錢就“著急混賴”的賈環,實在說也不是為錢心疼,而是因為輸了“彩頭”或敗了“興頭”罷了。

榮國府二老爺賈政,是一位“端方正直”的衛道士,就是這位“正人君子”和門下清客下圍棋,也是要“下采”的。在高鶚續書第九十二回中,賈政和門客詹光下棋,馮紫英問:“下采不下采?”詹光說是“下采的”。馮紫英便說“下采的是不好多嘴的”。據賈政說,這一盤棋的“彩頭”是十來兩銀子。雖說門客詹光輸了棋也不會拿銀子出來,但如果不下這個“彩”,下棋似乎就缺乏“動力”,不會認真了。對於賈政他們來說,這種賭博其實也屬於“玩耍”。

賈府裏所謂的“賭”,是指那些家人、小廝、仆婦、婆子之中常常舉行的賭局、牌局。如第四十五回,寶釵派婆子給黛玉送燕窩,臨走時黛玉笑說:

我也知道你們忙。如今天又涼,夜又長,越發該會個夜局,賭兩場了。那個婆子回答說:

不瞞姑娘說……誤了更又不好,不如會個夜局,又坐了更,又解了悶。今兒又是我的頭家。如今園門關了,就該上場兒了。

大觀園裏的這類牌局是很常見的。因此,連清高孤傲,從不過問府中事務的黛玉也都知道,並且表現得頗為理解和寬容。

這一類牌局,輸贏少則幾吊,多則“三十吊五十吊”,對於每月月錢隻有吊數或幾吊的仆婦婆子來說,算是一個不小的數字。而且這種牌局,還照例要“抽頭”,就使它成為名符其實的“聚賭抽頭”。後來,大觀園裏的賭局“漸次放誕”,成為一個有“大頭家三人,小頭家八人,聚賭者二十餘人”的“賭博團夥”,因此受到賈母的嚴懲。

對此,賈母還向探春講了一段頗為“深刻”的見解:

你姑娘家,那裏知道這裏頭的利害?你以為賭錢常事,不過怕起爭端;不知夜間既耍錢,就保不住不吃酒,既吃酒,就未免門戶任意開鎖,或買東西;其中夜靜人稀,趁便藏賊引盜,什麼事做不出來?況且園內你姐兒們起居所伴者,皆係丫頭媳婦們,賢愚混雜。賊盜事小,倘有別事,略沾帶些,關係非小!這事豈可輕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