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種紙牌的內容和名稱與相應的骨牌完全相同,如重六又叫天牌,重幺也叫地牌,重四也叫人牌等等。每種牌的張數都增加到四,共為八十四張,較之骨牌的三十二張增加了一倍半。像骨牌一樣,它也有許多種玩法。如成都地區流行的“亂撮”,與骨牌的“打天九”很相似。另一種流行的玩法叫“鬥十四”,參加者一般為四人,每人先抹十五張牌,然後依次出牌抹牌,他人出的牌,如本人手中有“對子”,可以“碰”下,稱為“坎”。如下家手中的牌可與上家出的牌點數相加為十四,則可將這張牌“吃”下,例如天牌可以吃地牌、虎頭可以吃釘子、八點可以吃六點等等。最先將手中的牌全部碰成“坎”或湊成若幹副十四點者為勝。其餘各家將按事先約定的金額付錢給贏家。
由於印刷術的廣泛使用,這種紙牌被大量製作,廣大下層市民即使無力購買骨牌,也可以擁有這種價廉的紙牌。清代後期,麻將牌風行天下,但紙牌並未消失,同樣盛行不衰。不過,麻將牌主要流行於官僚、士大夫、商人和較富裕的市民之中,紙牌則主要流行於下層社會。因此,有人稱麻將是牌戲中的“雅士”,而紙牌則是博戲中的“俗人”。
骨牌葉子從材料來看屬於紙牌,但從內容來看隻不過是骨牌的簡單摹仿,因此,在整個博戲發展的係統中並無重要的地位與作用。真正在博戲發展中異軍突起,別開生麵的是紙牌的另一個大類,也是它的主流部分,這就是馬吊牌係統。
所謂馬吊牌係統,是指以馬吊牌為代表的一大類紙牌博戲,它包括馬吊牌、鬥虎牌、默和牌和碰和牌,後來又融合了骨牌的形式而演變為麻將牌。由此可見,這一類紙牌對於近幾百年以來中國賭博文化的影響是極其深刻的,也是其他博戲所不及的。因此,我們有必要對馬吊牌做一番詳細的研究。
馬吊牌產生於明代。小說《金瓶梅》第五十一回中就有潘金蓮與王潮兒鬥馬吊牌的描寫。一般認為《金瓶梅》一書寫作於明世宗嘉靖年間(1522-1567),由此推衍,馬吊牌的產生不會晚於明中葉。從現存於世的明末清初的馬吊牌來看,所印圖案與前述一九7五年發現於吐魯番的古葉子頗多相似之處,二者之間應當存在一脈相承的淵源。由此可以認為,馬吊牌雖然產生於十五世紀,但它的前身早在十世紀或更早就已經問世,並且向西方流傳了。
關於馬吊牌的得名,有兩種流行的說法。一說稱,馬吊又名“馬掉腳”。打牌時,必須四人共玩,分為四方,各自為戰,若缺一人就像馬失一足一樣,不可行,故名“馬掉腳”。(見汪師韓《葉戲原起·敘》)然而,馬吊牌不僅四人能玩,三人、兩人同樣能玩,於是又有一種說法由此說而衍生:四人玩,叫馬吊,因為馬四條腿;三人玩,叫蟾吊,因為傳說蟾有三條腿的;兩個人玩,叫梯子吊,因為梯子隻有兩條腿。(見《金瓶梅鑒賞辭典》第三7二頁)
另一說法是由馬吊牌本身的形製而產生的。此說認為,“馬”是籌馬之馬,“吊”是提取之意。中國古代有一種雅戲——投壺,遊戲時要“為勝者立馬”,馬成為勝利的象征。在各種博戲中,則有籌作為計算輸贏的工具。以後,籌、馬二字相混,都成為標誌勝負輸贏之詞。到了唐宋以後,人們用紙片為馬,上麵用文字或圖案標明賭博者輸贏金錢財物的數目,後來人們索性直接用這些“紙馬”來進行遊戲或賭博,因為它是紙片,故也叫做“葉子”。所謂“馬吊”,即是以紙製之馬互相提取,馬大的提取馬小的,也就是“以大擊小,以多勝少”之意(見杜亞泉《博史》)。這種說法解釋了馬吊牌的形製和規則,比前一說似乎更有道理。
事實上,從馬吊牌身上我們確實可以看到當時社會的流通貨幣——銅錢和紙幣——“交子”、“會子”的形象。
馬吊牌一般寸許闊,三寸長,用裱好的幾層厚硬紙印成。背麵黑色或絳紅滿花,都是“方勝”或“蛀字”等細碎花紋,圖案完全相同,有如今天的撲克牌。每副牌共有四十張,分為“文錢”、“索子”、“萬字”和“十字”四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