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古博經》的記載,小博的賽製大致如下:雙方依次擲瓊,依所擲得的博彩行棋,棋子行至“水”邊,即可豎立成為“驍棋”,驍棋可以入水食魚或翻魚,並因此獲得算籌二根或三根,獲得六籌者為大勝或倍勝。
根據上述記載,可以看出,大博和小博的形製有很大差異,大博以殺梟論勝負,小博從獲籌計輸贏。但有一點很重要的相同之處,就是都要靠擲彩來行棋以獲勝。這就是班固在《弈旨》一文中所說的“博懸於投,不專在行”。這一要素貫穿於後世的幾乎所有博戲之中。而是否“懸於投”也成為以後“博”與“弈”的分野。
由於小博是以獲算籌的多少計輸贏,因而更適用於賭博。漢代以後古籍中記載的博事,大多是小博。如《列子·說符篇》記載的大梁富人虞氏在高樓大宴賓客,以六博為樂,“博者射明瓊張中反兩揜魚而笑”。說的正是小博。
到了魏晉南北朝時期,六博的形製有一些變化,所擲的投子僅有一枚。由於當時社會上流行的樗蒲、五木、握槊、雙陸等博戲更為有趣而富於刺激,六博逐漸遭到人們的冷落。時人稱之為“數術短淺,不足可玩”。(《顏氏家訓·雜藝》)隋唐以後,漸至湮沒失傳。
由於六博靠擲彩行棋,比賽時更多的是靠僥幸取勝,正如班固所說的“博懸於投,不專在行,優者有不遇,劣者有僥幸。雖有雌雄,不足為憑”。於是,愛好博戲的人們在戰國時期又創造出一種不投箸、瓊,“但行梟散”的博戲,這就是“塞”。由於塞是從六博中演變而成的,古文中常“博塞”並稱。《莊子·駢拇篇》中就有“博塞以遊”的文字。據成玄英解釋,它們的區別正是“投瓊曰博,不投瓊曰塞”。
關於塞戲的形製,出土的西漢文物中有兩種稍為不同的棋局。第一種,從廣西西林縣西漢初古墓出土,棋局為長方形,正麵白地規矩紋,與上文所述的雲夢西漢墓出土的博局完全一樣,惟一不同的是沒有博箸。第二種是從甘肅武威縣漢墓出土的彩繪木俑塞戲,棋局繪白色規矩紋圖案,與古博局稍有不同,塞戲的棋子分為龍虎紋兩種圖案,可能是各屬一方。從這些實物看來,古人說塞戲是“博之類,不用箭,但行梟散”(《漢書·吾丘壽王傳》蘇林注)是完全有根據的。
塞在漢代又叫做“格五”,也曾流行一時。許多名人都擅長格五,如西漢的吾丘壽王就“以善格五”被任命為皇帝的近臣“待詔”。東漢著名的外戚梁冀也是一個格五好手。由於格五已擺脫僥幸取勝的成分,因此可以說它同博戲已開始分野,成為同圍棋一樣,是憑借智力取勝的“雅戲”。雖然也可以作為賭博的手段,但是不可能得到大部分賭徒的接受。所以,格五在漢代主要在貴族和官僚士大夫中流行。到魏晉南北朝時期,格五同六博一樣受到社會的冷落。到唐代偶爾有人會玩,但不久也即失傳。
需要指出的是,格五同六博分野以後,經曆了幾百年的演變,到北周時期,演化成為中國象棋的雛形——武帝象戲。這在中國象棋發展史上是一件值得一書的大事。
由此說來,六博既是中國博戲之祖,又是中國象棋之祖。因此,它在中國賭博史和體育史上的地位和作用都是不可忽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