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行政規定不可限製民事行為(2 / 2)

(二)法治化建設有待進一步深化

法治是一個國家或一個社會在政治和法製建設中一種綜合性的關於社會秩序的價值目標,以及由此產生的一係列基本的行動原則及其實現過程和結果。因為隻有在法治社會中,人們才能有平等的機會參與各種政治活動和社會活動,才能享有充分的自由,他們的各種權利才能得到最大的尊重和保護;也隻有在法治社會中,才能實現政治上的長治久安,從而為經濟的持續發展創造安定的社會環境。但是,法治作為一種綜合性的價值目標,顯然是有其側重點的,這就是秩序。所不同的是,它不是一般的社會秩序,而是由法律調整的社會秩序,也不是一種專製秩序,而是一種民主秩序,隻有在這種秩序中,秩序才是與自由、平等、效益等價值相融合的。法律至上是法治的核心觀念,也是法治的一個基本原則,其本意是在國家中法律具有最大的權威性。也就是說,法大於權,法大於執政者。執政者的活動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上,應納入法律的軌道。

(三)國家公務人員法律素養不高

廣義的法律素養應該包括法律文化、法律思維、法律信仰、法律精神、法律意識和法律倫理。近年來,國家公務員的選拔越發嚴格,公務員的素質也不斷地提高。但我們也看到某些公務人員的法律素養跟不上飛速發展的經濟,跟不上法治化的要求。一名合格的公務人員的法律素養至少要包括以下幾點:

1.樹立牢固的法律至上的理念。其根本在於將正義、公平、公正等觀念信仰化,成為指導行為的自覺意識。要在思想上真正認識法律的最高權威性,把公正正確實施法律作為唯一天職。無論是在履行職責還是日常生活中,應當自覺地從法律的角度認識事物、思考問題、評價各種社會現象和行為。

2.堅持依法行政的原則。依法行政原則是建設社會主義法製國家在行政領域的體現。其根本含義是要用法來管理社會,而不是用法統治行政相對人,行政相對人與行政機關處在同一管理規範之下,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這正是依法行政的真諦。

3.掌握紮實的法律專業知識。公務人員者應當精通與本職業相關的法律,包括實體法和程序法,不僅能夠全麵正確地理解法律條文,而且能夠知曉蘊涵在法律條文中的立法精神和法理,同時還應能夠運用法律所蘊涵的法律精神來填補法律條文的漏洞與空白,從而使抽象的法律在適用具體案件時準確化,實現法律規範的最佳法律效果。目前,實踐中出現的執行公務的偏差、處理不當,有相當一部分是由於公務人員的法律專業知識欠缺或者淺薄,不能全麵準確理解法律造成的。

4.遵守國家公務員法,恪守國家公務員職業道德。職業道德是指從業人員在職業活動中應該遵守的基本行為準則,是在職業生活中形成和發展的,並用以調節職業活動中的特殊道德關係和利益矛盾。國家公務員職業道德是國家公務員在職業活動中應該遵守的基本行為準則。它包括國家公務員的職業觀念、職業態度、職業作風、職業技能和職業紀律等方麵的內容。其核心是:忠於職守、愛崗敬業、開拓創新、服務人民、甘於奉獻。

法治社會是人類文明的體現,一個有序的、民主的法製社會的形成是需要我們每個人從一點一滴的小事開始關注。我們最終會建立這樣一種法律秩序狀態:國家政治權力被法律有效約束,人民基於法律享有充分的權利和自由,法律被嚴格地遵守和積極地運用,人們樹立起牢固的法律信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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