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論家庭暴力受害經曆與青少年犯罪之間的因果關係(3 / 3)

(一)構建“以家庭為中心,問題解決為導向”的青少年犯罪預防方案

家庭是一個人人都說重要,但大家常常容易忽略的領域。因此,今後要減少青少年犯罪,其治本之道需從健全家庭做起,從經濟、教育、社會福利、醫療、公安、司法、職業訓練等各種角度切入,以健全家庭為中心,以問題解決為導向,實行具體的家庭協助方案,才能幫助有問題的家庭獲得重建,消除家庭暴力隱患,進而消除青少年犯罪的家庭病因。

(二)普遍實施男女婚前教育、婚姻輔導、家庭經營及親子教育方案

家庭暴力的原因除了施暴者個人的因素與家庭經濟問題之外,最重要的肇因就是夫妻交流不夠、溝通失調、親子互動不良、家庭管教不當或家庭功能失序、家庭成員衝突、家庭氣氛緊張等。這些問題的解決,可以從男女婚前教育、婚姻輔導、家庭經營及親子教育等幹預方案獲得預防或消除。因此,國民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機構應該正視這些方案設計的重要性,整體與全麵地規劃實行,落實在學校、家庭、社區之中,以獲得全麵成效。

(三)公權力應該更迅速、更有效地介入、幹預家庭暴力,營救保護受害青少年

法律不可能自己實施,一定要公權力的執行者認真確實地執法,警察、檢察官、法官、基層政府、醫師等家庭暴力處理的第一線、第二線人員,應該要能對潛在未被注意到或未報案的家庭暴力受害者加強營救、保護。因此,司法、婦女保護、青少年保護等機構要通力合作,建構更主動前瞻式的家庭暴力受害青少年營救與保護體係。

(四)對於家庭問題多或曾經遭受家庭暴力或目睹家庭暴力的青少年,進行康複輔導與支持介入

青少年出生、成長於家庭中,並且身心仍在發展階段,尚未成熟,自然容易受到家庭問題與家庭暴力的直接或間接影響。因此,經常接觸青少年的人士,如教師,應該特別關注家庭問題較多或父母婚姻失調(離婚、分居、再婚)的青少年,掌握其生活與身心狀況。對於遭到家庭暴力的青少年或目睹家庭暴力的青少年,給予心理輔導、身心康複治療,避免他們以不良行為去回應遭受暴力的痛苦,否則他們很可能踏上犯罪的邊緣,並且遭受暴力的陰影與負麵印象,將牢牢地烙印在他們的心中,成為日後身心問題的症結或暴力行為的範本,形成暴力行為的惡性循環。

(五)廣為宣傳家庭暴力對青少年犯罪的影響,將消除家庭暴力納為防治青少年犯罪的治本要務

家庭暴力對青少年犯罪有顯著的促進作用,所以,社會應該強化家庭暴力的防治措施,將暴力趕出家庭,幫助父母以非暴力的形式管教孩子,營造溫馨、幸福與快樂的家庭生活,必定能夠將犯罪的機率減至最低。應該將暴力或不當管教對青少年身心造成的傷害,可能導致犯罪的事實,廣泛地在社會上宣傳,以使廣大父母心生警惕,以健康、正麵的教育方式對待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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