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4月30日中共發布“五一口號”,號召“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及社會賢達,迅速召開政治協商會議,討論並實現召集人民代表大會,成立民主聯合政府”,這一號召受到了各民主黨派及無黨派民主人士的熱烈擁護和響應,並最終由讚成中共“五一口號”的23個單位的代表組成新政協籌備會,其任務是製定共同綱領,籌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194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召開,標誌著我國多黨合作製度走向製度化。
建國初期,各民主黨派成員中均有在政府部門擔任要職。僅以民盟為例,在中央人民政府任副主席的是張瀾,馬敘倫等10人為中央委員,沈鈞儒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在政務院,黃炎培為副總理兼輕工業部部長,章伯鈞為交通部長,馬敘倫為教育部長,史良為司法部長,胡愈之為出版總署署長等。通過這些在政府和政協擔任要職的民主黨派成員的工作,參與國家重大政策措施的討論、決策和執行,參與製定法規、條例,實現對國家事務的管理和國家政治生活中重大問題的協商。1957年下半年以後,中共與民主黨派的關係經曆了一個曲折的過程,民主黨派被說成是“資產階級政黨”,並對他們實行了“無產階級專政”,我國的政黨製度受到了嚴重的破壞。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我國的多黨合作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1989年中共中央14號文件《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的意見》界定了我國多黨合作的性質,明確了中共是執政黨,民主黨派是參政黨。中共十二大報告正式提出了堅持與民主黨派“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工作方針。1993年的憲法修正案中增加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的內容,從此,我國的政黨製度以國家意誌的形式在憲法中予以確立。
二、外國政黨製度與我國政黨製度的比較
就目前西方憲政國家的政黨製度主要分為“多黨一級政黨製度”和“多黨多級政黨製度”。
1.以意大利為代表的多黨一級政黨製度。在憲政製度下,不存在純粹的一黨製,因為法律允許代表不同利益的政黨合法存在和活動,任何一個合法存在的政黨都有權參加角逐政權的遊戲,政黨不分大小,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從理論上說都有可能上台執政。戰後意大利,幾乎每屆政府都是天主教民主黨居於主導地位,並與其他的社會民主黨、共和黨、自由黨中的一二個聯合組閣。由於利益衝突,聯合政府內部經常變化,但由於總理人選總是出於天民黨,再加上穩定的文官製度,所以政治製度並未受到衝擊。
2.以英美為代表的多黨兩級政黨製度。主要是有兩個政黨,在無需第三黨的支持下,單獨輪流執政,壟斷行政權力,完全排斥第三黨分享執政權。還有一德國和法國為代表的,4至6個甚至更多的政黨進入議會,且明顯分為左右兩翼,兩翼又各一個主要政黨領頭,形成對峙局麵輪流執政。
我國的政黨製度是在與西方國家政黨產生環境極其不同的曆史條件下形成的:是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國人民被迫用武裝鬥爭爭取來的,是中共和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在籌建新中國的實踐中形成的,是中國近代史上多黨製失敗、一黨獨裁製破滅後的曆史選擇,也是總結抗戰時期“三三製”政權建設經驗,吸收前蘇聯政黨製度的教訓後的創新。它雖是多黨合作,但隻有中共是法定執政黨,民主黨派是參政黨,故沒有西方國家的朝野之分,也就不存在反對黨。它雖是一黨領導,但又有多黨合作,故也不是前蘇聯的一黨製,它的形成和發展,完全是中國人民在爭取民主進步鬥爭的過程中逐步形成的,是中國曆史發展的必然,是中國人民政治經驗和智慧的結晶,是馬克思主義原理與中國政治發展相結合的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