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法規及技術管理要求(3 / 3)

3.安全措施的主要內容

由於建築工程的結構複雜多變,各施工工程所處地理位置、環境條件不盡相同,無統一的安全技術措施,所以編製時應結合本企業的經驗教訓,工程所處位置和結構特點,以及既定的安全目標予以全麵考慮。一般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編製主要考慮以下內容:

(1)從建築或安裝工程整體考慮。土建工程首先考慮施工期內對周圍道路,行人及鄰近居民、設施的影響,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全封閉防護或部分封閉防護);平麵布置應考慮施工區與生活區分隔、施工排水、安全通道以及高處作業對下部和地麵人員的影響;臨時用電線路的整體布置、架設方法;安裝工程中的設備、構配件吊運,起重設備的選擇和確定,起重半徑以外安全防護範圍等。複雜的吊裝工程還應考慮視角、信號、步驟等細節。

(2)對深基坑、基槽的土方開挖,首先應了解土壤種類,選擇土方開挖方法,放坡坡度或固壁支撐的具體做法。總的要求是防坍塌。人工挖孔樁基礎工程還須有測毒設備和防中毒措施。

(3)30m以上腳手架或設置的挑架,大型混凝土模板工程,還應進行架體和模板承重強度、荷載計算,以保證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確保施工質量。

(4)安全平網、立網的架設要求,架設層次段落,如一般民用建築工程的首層、固定層、隨層(操作層)安全網的安裝要求。事故的發生往往出在隨層,所以做好嚴密的隨層安全防護至關重要。

(5)龍門、井架等垂直運輸設備的拉結、固定方法及防護措施,其安全與否,嚴重影響工期甚至造成群傷事故。

(6)施工過程中的“四口”防護措施,即樓梯口、電梯口、通道口和預留洞口應有防護措施。如樓梯、通道口應設置1.2m高的防護欄杆並加裝安全立網;預留孔洞應加蓋;大麵積孔洞,如吊裝孔、設備安裝孔、天井孔等應加周邊欄杆並安裝立網。

(7)交叉作業應采取隔離防護。如上部作業應滿鋪腳手板,外側邊沿應加擋板和網等防物體下落措施。

(8)“臨邊”防護措施。施工中未安裝欄杆的陽台(走台)周邊,無外架防護的屋麵(或平台)周邊,框架工程樓層周邊,跑道(斜道)兩側邊,卸料平台外側邊等均屬於臨邊危險地域,應采取防人員和物料下落的措施。

(9)施工過程中與外電線路發生的人員觸電事故屢見不鮮。當外電線路與在建工程(含腳手架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的邊線之間達到最小安全操作距離時,必須采取屏障、保護網等措施。如果小於最小安全距離時,還應設置絕緣屏障,並懸掛醒目的警示標誌。根據施工總平麵的布置和現場臨時用電需要量,製定相應的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如果臨時用電設備在5台及5台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製臨時用電組織設計。

(10)施工工程、暫設工程、井架門架等金屬構築物,凡高於周圍原有避雷設備的,均應有防雷設施,如井架、高塔的接地深度、電阻值必須符合要求。

(11)對易燃易爆作業場所必須采取防火防爆措施。

(12)季節性施工的安全措施。如夏季防止中暑措施,包括降溫,防熱輻射,調整作息時間,疏導風源等措施;雨季施工要製定防雷防電、防坍塌措施;冬季防火、防大風等。安全技術措施編製內容不拘一格,按其施工項目的複雜、難易程度、結構特點及施工環境條件,選擇其安全防患重點,但施工方案的通篇必須貫徹“安全施工”的原則。為了進一步明確編製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重點,根據多發性事故的類別,應抓住以下6種事故傷害的防患製定相應的措施,內容要翔實,有針對性:①防高空墜落;②防物體打擊;③防坍塌;④防觸電;⑤防機械傷害;⑥防中毒事故。

三、安全技術交底的主要內容和程序

(1)主要內容包括施工項目的作業特點和危險點;針對危險點的具體預防措施;應注意的安全事項;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標準;發生事故後應及時采取的避難和急救措施。

(2)程序工程開工前,項目主管工程師應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向工程負責人及施工員進行交底;每個分項工程施工前,施工員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進行書麵安全技術交底,並監督班組長將交底內容落實到每一位施工作業人員身上;各級安全技術交底要履行簽字手續,交底內容要全麵、有針對性,交底要一式三份,由交底人、接受人及項目安全管理人員分別存檔備查;施工作業人員有權拒絕未經安全技術交底的工作內容;施工作業人員必須嚴格依照交底的要求組織進行施工作業。

四、安全檢查、評定與隱患消除

1.安全檢查的目標

(1)預防傷亡事故,把傷亡事故頻率和經濟損失率降到低於社會容許的範圍以及國際同行業先進水平。

(2)發現不安全因素,不斷改善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達到最佳安全狀態。由於不安全是與生產同時存在的,因此危及勞動者的不安全因素同時存在,事故的原因也是複雜和多方麵的。通過安全檢查,可以對施工(生產)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進行預測、預報達到預防的目的。

2.安全檢查的意義

(1)通過檢查,可以發現施工(生產)中的不安全(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不衛生問題,從而采取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

(2)借助安全生產檢查,進一步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製度。

(3)安全檢查實質上也是一次群眾性的安全教育。通過檢查,增強領導和群眾安全意識,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增強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和責任感。

(4)通過檢查可以互相學習、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取長補短,有利於進一步促進安全生產工作。

(5)通過安全生產檢查,了解安全生產狀態,為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加強安全管理、製訂或修訂安全法規製度,提供信息和依據。

3.安全檢查的內容和方法

根據建築施工的特點,如何更科學、合理地製定安全檢查內容是搞好建築施工安全檢查的基礎和關鍵,就當前事故發生情況和建築施工技術手段來看,將建築施工安全檢查分為:安全管理、外腳手架、“三寶”及“四口”防護、施工用電、龍門架與井字架、塔式起重機、施工機具等七個方麵,基本上能夠反映建築施工安全檢查的全貌,依據這七個方麵製定科學合理、針對性強、可操作性強的安全檢查表,是保障安全檢查順利進行、進而預防事故發生的前提和基礎。

安全檢查一般采用定期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檢查、巡回檢查的方法。通過檢查消除大量施工中的事故隱患,確保施工安全。每次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和問題采取定人、定時、定措施(三定方法)進行消項處理,使施工能在有序、安全情況下進行。

五、安全教育與培訓

(1)為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必須加強各級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2)公司人力資源部對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實施綜合管理,並行使監督檢查職能。

(3)各單位的安全教育工作應納入本單位培訓教育年度計劃和長期規劃,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應予以充分保證,經費從公司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

(4)各單位應采取會議、板報、標語、印發宣傳品、圖片展覽、安全知識競賽、專場教育講座等多種形式,做好對職工的安全教育。

(5)公司及所屬各單位應健全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安全教育檔案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實行分級管理。

(6)公司法人代表、各區域(專業)公司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及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接受有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

各級安全管理人員任職期間,其每年安全教育的時間不得少於120學時,其他管理人員不得少於24學時,一般作業人員不得少於40學時。

(7)新進場工人必須接受公司、施工隊、班組三級安全教育,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三級安全教育的時間不得少於40學時。

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各項目部經理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組織實施。

施工隊級安全教育由各施工隊負責人組織實施。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各班組長組織實施。

(8)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方可上崗。

(9)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後重新上崗時,必須通過相應的施工隊及班組級安全教育。

(10)公司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專項安全教育和培訓。

六、重大安全事故急救預案的編製和執行

1.重大安全事故急救預案的編製

施工中出現的重大安全事故的急救預案的編製步驟如下:

(1)成立預案編製小組;

(2)收集資料並進行初始評估;

(3)辨識危險源並評價風險;

(4)評價能力與資源;

(5)建立應急反應組織;

(6)選擇合適類型的應急計劃方案;

(7)編製各級應急計劃。

2.重大安全事故急救預案的執行應急人員趕到事故現場後首先要確定應急對策,即應急行動方案。正確的應急行動對策,不僅能夠使行動達到預期的目的,保證應急行動的有效性,而且可以避免和減少應急人員的自身傷害。無數事實表明,在營救過程中,應急救援人員的風險很大。沒有一個清晰、正確的行動方案,會使應急人員麵臨不必要的風險。應急對策實際上是正確的評估判斷和決策的結果,而初始的評估來源於最初應急行動所經曆的情況。主要包括:

(1)初始評估事故應急的第一步工作是對事故情況的初始評估。初始評估應描述最初應急者在事故發生後幾分鍾裏觀察到的現場情況,包括事故範圍和擴展的潛在可能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外界援助。初始評估是由應急指揮者和應急人員共同決策的結果。

(2)危險物質的探測危險物質的探測實際上是對事故及事故起凶的探測。第一種方法是由兩個人組成的小組在遠離(在逆風向的較高位置,並且確保他們不會接觸危險物質)事故現場的地方測定引發事故的物質;第二種方法可能更危險些,要求兩名應急人員組成的小組,到事故區域進行狀況評估,若采用這種方法,應急人員要穿上防護服。

(3)建立現場工作區域在這個區域明確應急人員可以進行工作,這樣有利於應急行動和有效控製設備進出,並且能夠統計進出事故現場的人員。在初始評價階段確定工作區域時,主要根據事故的危害、天氣條件(特別是風向)和位置(工作區域和人員位置要高於事故地點)。在設立工作區域時,要確保有足夠的空間。開始時所需要的區域要大,必要時可以縮小。

(4)確定重點保護區域通過事故後果模型和接觸危險物質濃度,應急指揮者能夠估計出事故影響的區域。

(5)防護行動主要包括人員查點;疏散;現場安全避難。

(6)應急行動的優先原則員工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優先;防止事故擴展優先;保護環境優先。

(7)應急行動的支援包括醫療救治;臨時區行動;互助與協調外部機構行動;值勤和社會服務等方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