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氏著誌,牜氏牾者多。在於《五行》,蕪累尤甚。今輒條其錯繆,定為四科:一曰引書失宜,二曰敘事乖理,三曰釋災多濫,四曰古學不精。又於四科之中,疏為雜目,類聚區分,編之如後。
第一科引書失宜者,其流有四:一曰史記、《左氏》,交錯相亻並;二曰《春秋》、史記,雜亂難別;三曰屢舉《春秋》,言無定體;四曰書名去取,所記不同。
其誌敘言之不從也,先稱史記周單襄公告魯成公曰,晉將有亂。又稱宣公六年,鄭公子曼滿與王子伯廖語,欲為卿。案宣公六年,自《左傳》所載也。夫上論單襄,則持史記以標首;下列曼滿,則遺《左氏》而無言。遂令讀者疑此宣公,亦出史記;而不雲魯後,莫定何邦。是非難悟,進退無準。此所謂史記、《左氏》交錯相亻並也。
《誌》雲:史記成公十六年,公會諸侯於周。案成公者,即魯侯也。班氏凡說魯之某公,皆以《春秋》為冠。何則?《春秋》者,魯史之號。言《春秋》則知是魯君。今引史記居先,成公在下,書非魯史,而公捨魯名。膠柱不移,守株何甚。此所謂《春秋》、史記雜亂難別也。
案班《書》為誌,本以漢為主。在於漢時,直記其帝號諡耳。至於它代,則雲某書、某國君,此其大例也。至如敘火不炎上,具《春秋》桓公十四年;次敘稼穡不成,直雲嚴公二十八年而已。夫以火、稼之間,別書漢、莽之事。年代已隔,去魯尤疏。洎乎改說異端,仍取《春秋》為始,而於嚴公之上,不複以《春秋》建名。遂使漢帝、魯公,同歸一揆。必為永例,理亦可容。在諸異科,事又不爾。求之畫一,其例無恒。此所謂屢舉《春秋》,言無定體也。
案本《誌》敘漢以前事,多略其書名。至於服妖章,初雲晉獻公使太子率師,佩以金玦。續雲鄭子臧好為聚鷸之冠。此二事之上,每加《左氏》為首。夫一言可悉,而再列其名。省則都捐,繁則太甚。此所謂書名去取,所記不同也。
第二科敘事乖理者,其流有五;五曰徒發首端,不副征驗;二曰虛編古語,討事不終;三曰直引時談,竟無它述;四曰科條不整,尋繹難知;五曰標舉年號,詳略無準。
《誌》曰:《左氏》昭公十五年,晉籍談如周葬穆後。既除喪而燕。叔向曰:王其不終乎!吾聞之,所樂必卒焉。今王一歲而有三年之喪二焉,於是乎與喪賓燕,樂憂甚矣。禮,王之大經也。一動而失二禮,無大經矣,將安用之。案其後七年,王室終如羊舌所說,此即其效也,而班氏了不言之。此所謂徒發首端,不副征驗也。
《誌》雲:《左氏》襄公二十九年,晉女齊語智伯曰:齊高子容、宋司徒皆將不免。子容專,司徒侈,皆亡家之主也。專者速及,更無他說。案《左氏》昭公二十年,宋司徒奔陳。而班氏探諸本傳,直寫片言。閱彼全書,唯征半事。遂令學者疑丘明之說,有是有非;女齊之言,或得或失。此所謂虛編古語,討事不終也。
《誌》雲:成帝於鴻嘉、永始之載,好為微行,置私田於民間。穀永諫曰:諸侯夢得田,占為失國。而況王蓄私田財物,為庶人之事乎。已下弗雲成帝意悛與不悛,穀永言效與不效。諫詞雖具,諸事闕如。此所謂直引時談,竟無它述者也。
其述庶征之恒寒也,先雲釐公十年冬,大雨雹。隨載劉向之占,次雲《公羊經》曰"大雨雹",續書董生之解。案《公羊經》所說,與上奚殊?而再列其辭,俱雲"大雨雹"而已。又此科始言大雪與雹,繼言殞霜殺草,起自春秋,訖乎漢代。其事既盡,乃重敘雹災。分散相離,斷絕無趣。夫同是一類,而限成二條。首尾紛拏,而章句錯糅。此所謂科條不整,尋繹難知者也。
夫人君改元,肇自劉氏。史官所錄,須存凡例。案斯《誌》之記異也,首列元封年號,不詳漢代何君;次言地節、河平,具述宣、成二帝。武稱元鼎,每歲皆書;哀曰建平,同年必錄。此所謂標舉年號,詳略無準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