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天安門公車上書!菜市口六君蒙難(23)(2 / 3)

那麼,張元濟的“救亡拯急”“正本清源”的變法主張是什麼呢?他提出了“設議院以總變守之事”“融滿漢之見”“通上下之情”“定用人之格”“善理財之策”等五項建議,而以第一項為關鍵。他說:“泰西各國行政與議政判為兩事,意至良、法至美也。中國則不然。以行政之人操議政之權,今日我議之,明日即我行之,豈能不預留地步,以為自便之計。故政為彼之所僨行者,必不廢,廢則無以抑新進之輩矣。政因彼之所未行者,必不興,興則顯形其前事之非矣。”以致新政詔書雖不斷頒布,而守舊諸臣則多方阻撓,故意延宕,必需統籌全局,設立議政局,“以年富力強,通達事務,奮發有為者充局員”,不能責之“年躋耄耋,精力衰頹”的“樞部諸臣。”“凡今日所應改應增之事,責令各員先期擬定辦法及詳細章程,隨時進呈禦覽,恭候欽定。”對已經頒有新政上諭的,“如學堂、報館、輪船、鐵路、郵政、電報、礦力、工廠、銀行、商會,均不過大略間程,並未垂為國憲。故辦法多不劃一,宜令在局各員詳考西國製度,參酌現在情形,擬具則例,呈請欽定賜行。”也就是說,他要求有一個不要根本改變封建製度而可發展資本主義的憲法,要求參照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情況進行政治上的根本改革。

還在“詔定國是”前,康有為就提出了“開議院以通下情”,主張開國會、定憲法。“百日維新”中,上書請求設製度局以推行新政。張元濟也提出了“設議政局以總變法之事”,用以除舊布新,“振已廢之人心,扶將衰之國運”,提綱挈領,確有膽識。他又是在新舊鬥爭極為尖銳、圖窮匕現之時提出,更是難能可貴。

沒有幾天,張元濟又對鐵路礦務總局和農工商局的酌插缺各員上疏奏阻。於是,8月2日,光緒命於京師專設礦務鐵路總局,派王文韶、張蔭桓專理其事;8月21日,命於京師設立農工商總局,派直隸霸昌道端方及候補道徐建寅、吳懋鼎為督理;8月30日,詔裁詹事府、通政司、光祿寺、鴻臚寺、太常寺、太仆寺、大理寺等衙門,外省裁撤湖北、廣東、雲南三省巡撫,河東總督及不辦運務之糧道,各省同、通、佐、貳等官。無地方之責者,並著裁汰。

9月8日,又命鐵路礦務總局、農工商總局酌插各衙門裁缺人員。舊機構裁撤的冗官,安插到新衙門去,濫竽充數,是不會有好結果的。張元濟有鑒於此,於9月18日上折陳述:“現裁各署,其實缺候補各員,大都衰庸猥濫者多,部胥市儈雜出其間,能通曉中國舊學者尚難得一,若令備員充位,從事新政,豈不貽誤國是,騰笑遠人。若專為位置閑員地步,則何如不裁之為愈。”他又進一步指出:過去頒發的上諭,也有“布新存舊”的情況,如“廢八股,則請試四書文”;“改武科,則請留弓刀石”,這些,無非是“同一伎倆,蒙蔽聖聰,使新政不能暢行,且不新不舊,將來必有流弊。可以塞我皇上變法之心,以議我皇上維新之誤。”建議:

一、“凡新政額缺,令中外大臣,不拘資格,切實保薦素習礦路農工商學之人;送部引見,候旨派充”。二、裁缺各員,“其中不諳新政之輩”,“應由吏部嚴加甄別,取其年力精壯、勤慎趨公者,酌量銓選對品外官,以示體恤。”這樣,就不致新舊雜廁,濫竽充數;也不致設的維新局,用的是舊人。

軍機處

清朝的中央政府,是典型的封建專製主義中央集權的機構。各個機構的設置都體現一個總的原則――使權力牢牢掌握在皇帝手裏。

在清朝初年,由滿族貴族組成的議政王大臣會議,曾經是最高的中樞機構。議政王會議,“每五日集朝一次,協助議國政,軍國大事,均於此決之。”為了加強君主專製,皇太極繼位後,於1636年設立內三院,即內秘書院、內國史院和內弘文院。內秘書院負責掌管和起草對外文書和敕諭,並收錄各衙門的奏疏、詞狀;內國史院負責記注詔令,編纂史書;內弘文院負責為皇帝、皇子講經,注釋古今史事,並教諸親王頒行製度。三院官製是:內國史院設大學士1人,學士1人;內弘文院設大學士1人,學士1人;內秘書院設大學士1人,學士2人。內三院實際上是內閣的前身。1658年(順治十五年),清朝政府正式改內三院為內閣。

清朝的內閣有三殿三閣。三殿是保和殿、文華殿和武英殿,三閣是文淵閣、體仁閣和東閣。內閣官員主要有大學士、協辦大學士、學士、侍讀學士。大學士是內閣最高官員。凡內閣大學士照例要冠以殿閣的名稱,如保和殿大學士、體仁閣大學士等。有的大學士還領尚書。大學士中文華殿、武英殿大學士等尊稱為“首揆”“首輔”,協辦大學士稱為“協揆”,不加殿閣銜。

清朝政府表麵上標榜滿漢一體、一視同仁,在中央機構中實行“雙軌製”,即機構任職的高級官員滿漢各半數。清朝內閣也實行雙軌製。進入內閣辦事的官員通常有大學士滿、漢各2名;協辦大學士滿、漢各1名為副職,佐理大學士進行工作。另有學士10人,滿族6名、漢族4名,其實權都掌握在滿人手裏。

內閣雖然名義上是政府的中樞機構,“掌天下之政”,地位崇高,但隨著專製主義皇權的加強,其權力卻比明代下降了。內閣大學士的品階為正一品,“勳高位極”,可是並沒有實權。實際上隻是“係乎宰相之名,而惟視乎人主之威柄以為操縱”。除了根據皇帝的旨意起草詔令之外,不能越雷池一步。乾隆就曾明確宣布:“為宰相者居然以天下之治亂為己任,至目無其君,此尤大不可也。”尤其是在雍正以後,清朝皇帝設置軍機處,機要章奏都下到軍機處,起草詔旨都由軍機大臣擔任,內閣的主要職權僅是負責起草一般政府文告,大學士成為高級官員晉爵的虛銜。號稱“表率百僚”的內閣宰輔,僅“名存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