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有沒有一見鍾情?
若是有人如此問我,我定會回答──有的。
我叫離澄,從小就被教育了要好好學習,考一個好大學的宗旨,極少出門的我,養成了孤僻的性格。
經常有朋友嘲笑著我說,我一定不是那種非常輕易就愛上一個女生的人。
當時我也是這麼想的,我也覺得我可能不是那種輕易就愛上一個人的人。
可是,我們都錯了。
初次進入大學,我就被她深深的吸引住了。
不由而來的怦然心動。
我向來不是一個有什麼事都往心裏憋著的人,遇上了喜歡的人,隻有一個目的──告白。
告白沒有成功,但我知道她還沒有喜歡的人,所以我不能放棄,我要一直追,一直追,直到追上她為止。
因為一旦錯過,我肯定會後悔一輩子。
有段時間,我發現她跟學校的校草走的極近,她會給他買早餐,會用書本敲打他的腦袋,會對他寵溺的笑……
這一幕幕,實在刺眼的很,我的掌心狠狠的捏了起來。
我向他們係發起了籃球比賽,哪怕是我知道輸的可能性比贏的可能性更大,我也毫不退縮,因為喜歡一個人,需要的是公平競爭!
公平競爭?
我想的太輕易了,當我們係即將要輸掉比賽的時候,我已經完全忘記了最初的目的,腦海裏隻有一個想法在呐喊。
不能輸,絕對,不能輸,不能讓她看不起自己!
雙方扭打起來了,這是我萬萬沒有想到的事情,但可以確定的是,顧奈喜歡她。
絕對性的喜歡!
我們在球場的爭執下,兩人都受了傷。
她卻去看顧奈了……
我心中苦澀,果然,在她心中顧奈比他更重要。
事實證明,顧奈的確在她心目中十分重要,因為,她跟我說,顧奈是她的弟弟。
我欣喜若狂,弟弟麼?那樣就表示他們根本不可能在一起對了吧?
哪怕不是親弟弟……
更讓我宛若重生的是,她說,她要做我的女朋友!
巨大的喜悅席卷了全身,雖然我不知道為什麼她會突然有了這種想法,雖然我不知道她想跟自己在一起的目的出於什麼。
都不重要了,能跟她在一起就好。
她是我的女朋友,我可以處處維護她,保護她,可我沒想到,因為我一時的殺機,卻傷害了她。
當我看見她滿臉的血液倒在顧奈的懷裏的時候,慌了,怕了,好像自己的世界失去了一大部分。
看著顧奈將她送上救護車,我才緩緩的清醒過來。
冷風打在還未幹涸的淚痕上,生生的疼。
她是為了保護她的弟弟,她喜歡的依然不是我。
我從未擁有過她,從未……
有一句話說的很好。
不愛你的人,你得到了她的身,卻得不到她的心,依然是不愛你。
而愛你的人,你雖然沒有她的人,卻擁有她的心,她依然是愛你的。
很遺憾,我屬於前者,而後者屬於她親愛的弟弟──顧奈。
─
離澄因為意外傷人罪,被判了半年刑。
時隔數月,再次見到陽光,他的眼睛微微的眯了起來。
父母都出國了,並不知道他坐牢的事,他以為並沒有人來接他,正準備自己搭計程車離開。
一道聲音已經傳來了:“喂,死娘炮你去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