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民主政治建設的幾個問題(3 / 3)

政治體製改革的性質和內容決定了民主政治建設的漸進性

十三大報告中在強調政治體製改革的迫切性時,反複強調其漸進性,指出這個改革“……因為受到曆史的社會的條件限製,隻能有秩序有步驟地進行”是一個逐步積累的漸進過程”,“必須采取堅決、審慎的方針,有領導有秩序地逐步展開,盡可能平穩地推進。……做到循序漸進”。

為什麼政治體製改革、民主政治建設是長期的漸進過程呢?

首先,這是由政治體製改革的性質決定的。政治體製改革是社會主義製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是一個建設的過程。它同革命時期對反革命分子的打擊和對舊製度的破壞是兩回事,在原則上是根本不同的。它不是那種疾風暴雨式的“政治大革命”,不是“政治運動和宣傳運動”,不是靠搞“大民主”,“動大手術”,而是建設一係列同我們的根本製度相適應的具體的規章製度,來調整和改善各種社會政治組織之間的關係,改進他們各自的活動準則。其中也有“破”的問題,但不能認為隻要“破字當頭”,“立”也就在其中了。破壞容易建設難。改革的這種性質決定了它隻能是一個逐步積累的漸進過程。

其次,這是由政治體製改革的內容決定的。政治體製改革是理順、調整和重新劃分各種社會政治組織的職權範圍。毫無疑問,這要涉及人們的權力、地位,“涉及一大批人的切身利益”,所以,這是有風險的事情。比如,機構的精簡、企業的改組,就有人員的去留問題;廢止領導幹部的職務終身製,就涉及一大批老幹部退出領導崗位的問題,就有一個合理和妥善安排的問題。所有這些,都必須審慎處理,急躁、草率隻會把事情搞壞。六十年代初蘇聯赫魯曉夫領導製定了幹部更換製度,基本方向是對的,但他們規定過死,做法生硬,搞得太猛,得罪的人太多,結果使改革受挫。這是後來的改革者忽視不得的深刻教訓。

再次,這是由曆史的社會的條件對民主政治建設的限製造成的。形成現行政治體製的過分集權是有深刻的社會曆史原因的。其中最深刻的根源在於社會經濟文化的落後。經過三十多年來社會主義的發展,我國的經濟實力有了巨大的增長,文化教育事業有了相當的發展,但是正如報告中所指出的,建設高度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所必需的一係列經濟文化條件仍很不充分。比如,我國現在的文盲半文盲還占人口的近四分之一。列寧曾十分精辟地指出,“文盲是站在政治之外的,……不識字就不能有政治,不識字隻能有流言蜚語、傳聞偏見,而沒有政治”。高度的民主政治必須有高度發達的經濟文化作基礎。離開經濟基礎談上層建築的變革,容易陷人主觀隨意性。要使我國政治體製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就不僅是一個改革的問題,從根本上說,是要發展社會生產力,擺脫經濟文化的落後狀態,而這就需要有一個長時期的逐步發展過程。政治體製改革的長期性和漸進性,根本原因就在這裏。因此,我們既不能因為目前我國經濟文化還不發達而放鬆建設民主政治的努力,也不能脫離我國社會經濟文化條件,對民主政治建設提出不切實際的要求。

由於政治體製改革是一個長期的漸進過程,我們在改革中就必須講求適度。科學社會主義實踐的整部曆史表明,我們以往做的許多事情並非出發點不對,毛病往往出在一個“過”字——過頭、過急、過火、過左、過分,沒有掌握好“度”,結果適得其反,欲速不達。正像鄧小平同誌在《黨和國家領導製度的改革》的著名講話中談到的,對於集權和分權問題,不是說不要反對分散主義和鬧獨立性,“問題都在於‘過分’”。我們今天的政治體製改革,就是要改掉過分集權的“過分”方麵,決不能從“過分”集權走向“過分”分權,要在集權和分權問題上找出合理的“度”。曆史表明,改革領導者的領導水平和領導藝術,很重要的一方麵就是體現在掌握好這個客觀存在的,又不易找到的“度”上。除上述集權與分權之間的“度”外,還有社會公平與社會效率之間的“度”,維護安定團結的社會政治環境與推進政治體製改革之間的“度”等等。

為了適度,就要不斷糾正各種偏差和錯誤傾向’開展不可避免的兩條戰線的鬥爭,“及時排除各種‘左’的和右的幹擾”,“排除僵化和自由化這兩種錯誤思想的幹擾和影響”,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和堅持改革開放,我們的政治體製改革、民主政治的建設才能沿著正確的道路健康地發展。

原載《北京大學學報》1988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