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民主政治建設的幾個問題(1 / 3)

黨的十三大把政治體製改革問題突出地提上全黨的日程,並為政治體製改革製定了基本方針和行動綱領,這在我們黨的曆史上是第一次。在經過較為充分的調査研究、全麵總結曆史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在黨的代表大會上明確和係統地提出了政治體製改革的總體設想,這在各社會主義國家執政黨的曆史上也是未有先例的。僅就這一點,十三大文獻在世界社會主義運動史上也是有重要曆史意義的,而它在社會主義國家政治體製改革走向高潮的今天發表,意義尤為重大。

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社會結構和社會矛盾出發,看政治體製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我國正處在社會主義的初級階段”。這是我黨製定和執行正確的路線和政策的根本依據。十三大確立的“必須以安定團結為前提,努力建設民主政治”的指導方針也正是從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一實際出發的。因此,我們理解政治體製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首先必須從這個實際出發。

政治體製是受經濟結構製約的,其性質最終取決於社會的經濟,基礎。“經濟體製改革的展開和深人,對政治體製改革提出愈益緊迫的要求”。但政治體製屬於上層建築,具有高度的主動性和相對獨立性,有其自身發展的規律。政治體製的性質是由社會所處的曆史階段的性質決定的,也就是由社會結構、社會矛盾的性質決定的;社會結構、社會矛盾的發展變化是政治體製發展的基礎。社會結構、社會矛盾的性質的變化客觀上要求政治體製與之相適應。

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以後,我國進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剝削製度和剝削階級消滅了。當前,我國社會結構的基本成分,有兩個階級(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兩個階層(知識分子階層和這些年來迅速發展起來的個體勞動者階層)以及一支隊伍(幹部隊伍)。隨著剝削階級的消滅,社會的主要矛盾也發生了重大變化。階級鬥爭在一定範圍內還會長期存在,但已經不是主要矛盾。我國社會大量存在的是人民內部不具有階級鬥爭性質的各種社會矛盾,是人民內部各階層利益的差異和矛盾。它是由於各個社會階層在社會生產體係中所處的地位、對生產資料的關係、在社會勞動組織中所起的作用不同以及獲得收入的方式和多寡的差別而引起的矛盾。矛盾的深刻原因是我國現階段社會生產的“落後”,而各階層人民的物質文化“需要”則“日益增長”。所以,“我們在現階段所麵臨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後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這裏講的“需要”在生產關係中表現為“利益”。這個“需要”和“利益”,包含社會的、階層的、個人的。在我國已經消滅了剝削製度的條件下,全體勞動者為了逐步滿足物質文化需要,就必須改變我國社會生產的落後狀況,一致努力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正如十三大報告指出的,為了解決現階段的主要矛盾,就必須大力發展商品經濟,提高勞動生產率,逐步實現四個現代化……。這就是我國人民共同的、根本的利益所在。人民內部各階層的利益差別和矛盾,是產生在這個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礎上的。正因為如此,處理和協調各種不同的社會利益和矛盾,就隻有采取民主的原則、民主的方針和方法。而民主必須體現在政治體製上。各階層人民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礎上的利益多元化,客觀上要求在政治領導權統一的前提下實行社會主義民主政治。

而我國現行的政治體製,是脫胎於革命戰爭年代而在社會主義改造時期基本確立的。過分集權的政治體製,是在剝削階級還沒有消滅,階級鬥爭曾經是社會的主要矛盾的曆史條件下的產物。既然我國社會進入社會主義的初級階段,既然剝削階級已經消滅,階級鬥爭已經不是主要矛盾’就必須改革權力過分集中的政治體製,建設社會主義的民主政治,才能調動各方麵的積極性,增強社會活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勞動生產率,促進社會生產的發展。

隻有對社會矛盾的變化有正確和準確的認識,才能從理論上認清政治體製改革的必要性,才能堅定不移地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斯大林和毛澤東在這方麵為我們提供了深刻的曆史教訓。斯大林在蘇聯建立起以個人集權為主要特征的高度集權的政治體製,一個理論根源就在於他對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以後的社會矛盾認識上犯了形而上學的錯誤。一方麵他過早地宣布工農、腦體勞動者的差別和矛盾在消失,片麵地把“道義上和政治上的一致”當成是社會發展的動力和“充分民主化”的基礎;另一方麵,又提出社會主義事業勝利愈大,階級鬥爭愈尖銳的錯誤公式。後者成為削弱和破壞社會主義民主的原因是不難理解的。前者為何也沒有成“充分民主化”的“基礎”呢?因為,既然人民內部各階層非常和諧一致,那麼一切均由黨來代表、來代替似乎也是情理之中了;再則,誇大這種一致性,就容易把人民內部不可避免地出現的不同要求、不同意見當成是階級鬥爭問題,甚至當成敵我矛盾來處理。

毛澤東在1957年明確提出了社會主義社會的基本矛盾,提出了人民內部也存在著矛盾,要正確認識和區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以及大規模的疾風暴雨式的階級鬥爭巳經基本結束的論斷,這是他對馬克思主義的重大理論貢獻。但是,後來他又提出了社會主義時期的那個“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在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後還進行“以階級鬥爭為綱”的“基本實踐”;還由於在“左”傾錯誤下,抹殺了人民內部各階層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的利益差別和矛盾,混淆了具有階級鬥爭性質和不具有階級鬥爭性質的兩種社會矛盾,混淆了敵我和人民內部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把一切社會矛盾簡單地歸結為兩個階級、兩條道路、兩條路線鬥爭問題,這樣就不僅沒有開始政治體製從過渡時期向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過渡,建設民主政治,反而使權力更加集中,民主遭到嚴重削弱和破壞。我國當前的政治體製改革,從某種意義上說,也就是要實現從過渡時期的過分集權的政治體製向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具有較高社會主義民主的政治體製這個被大大推遲了的過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