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團幹部要了解的團隊建設知識(1)(2 / 2)

(3)轉出接收團員組織關係,應在團員證“組織關係轉接”欄內填寫團員轉出、轉入組織關係時間,注明團費收繳情況,並加蓋公章。

(4)團員臨時外出不轉移團的組織關係,憑團員證證明團員身份。

(5)團員因公、因私出國,團員證不得攜帶出境。團員因公出國時間在半年以上的,由派出部委或單位將其團員身份通知到使、領館或其他駐外機構中的黨團組織;團員因私出國團員證應交由所在團的基層委員會保存,回國後,經審查仍符合團員條件者,可恢複其團的組織生活,將團員證發還本人。

(6)團員憑團員證轉接組織關係時,其團員檔案(入團誌願書)可根據不同情況隨之轉移或由原團組織保存。

(7)凡在建有人事檔案的企事業單位、學校、機關、部隊入團的團員,因調工作、畢業、複員轉業需轉移組織關係時,其入團誌願書應與人事檔案一並轉移。

(8)凡在未建有人事檔案的農村(包括農村中學、鄉鎮企業)入團的團員,其入團誌願書一般存所在基層團委,保存期限為15年。這類團員因升學、參軍、招工、招幹需轉移組織關係時,入團誌願書應隨之轉移。

團員的團籍管理

《團章》規定:“被批準入團的青年從支部大會通過之日起取得團籍。”團籍管理是一項政策性比較強的工作,認真、嚴肅、慎重地做好團籍管理工作,是團支部日常工作中的重要內容,也是一名合格團幹部必備的能力要求之一,團籍管理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年度團籍注冊。《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員證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年度團籍注冊是對團員團籍的連續認定。團員每年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向所在團組織申請注冊。每年注冊時間為上年度第四季度至本年度第一季度。”年度團籍注冊的基本工作程序是:①由團支部書記向全體團員報告一年來的工作,接受團員的評議和建議;②以組織生活形式,由團員互相交流參加團的活動情況,然後在民主評議和量化考核的基礎上,對團員逐一進行鑒定;③團組織驗收團員上年度團費收繳情況並收齊團費;④對符合注冊條件的團員,由團組織在其團員證“團籍注冊”欄內填寫注冊時間、加蓋注冊專用印章,同時發給下年度團員活動記錄卡和團費收繳卡;⑤根據團員注冊情況,搞好年度和年中團員統計,及時向上級團委彙報注冊情況,做好《團員花名冊》的修訂工作。

(2)超齡離團團員的團籍處理。《團章》規定:“團員年滿二十八周歲,沒有擔任團內職務,應該辦理離團手續。”辦理超齡團員離團手續的程序是:①團員年滿28周歲時,應由本人向所在團支部提出口頭或書麵超齡離團申請,團支部予以核準;②經支委會討論通過後,及時報請上一級團的基層委員會備案;③由團的基層委員會在其團員證“團員超齡離團”欄內和入團誌願書的備注欄內注明團員超齡離團的時間,加蓋公章;④團的基層委員會將團員的入團誌願書送交其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保管,將團員證交由本人保存,作為永久紀念,但不得繼續使用;⑤團員離團時團支部要在大會上宣布,肯定其成績,並征求其對團的工作的意見。

(3)團員入黨後的團籍管理。《團章》規定:“團員加入共產黨以後仍保留團籍,年滿二十八周歲,沒有在團內擔任職務,不再保留團籍。”《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員證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團員入黨在預備期內仍有團籍,工作調動時應持團員證轉接團的組織關係。團員入黨轉為正式黨員後,如果沒有擔任團內職務,不再保留團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