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作戰技能訓練(1 / 1)

訓練一名合格騎兵花費的時間和金錢遠多於步兵,步兵不能進等成為騎兵,但騎兵如果因為年齡或身體原因,可以退為步兵。這是因為騎兵能夠掌握步兵技能,但是步兵不見得能夠勝任騎兵。

騎兵作戰技能訓練主要還是弓弩訓練,熙寧六年(1073)樞密院所定馬射等級,第一等是九鬥,以下每等遞減一鬥。相比步兵,騎兵馬射要低一些,這是因為騎兵是在運動中射箭,難度較大。而馬射的種類也很多,景祐三年(1036)檢閱端州刺史趙振獻的陣圖,並且觀看了趙振兒子們的武藝表演,“皆左右馳射,括雙箭,蹶強弩,擊劍盤槊,凡二十七技。”熙寧八年(1075),臧景所說馬射六事:“一曰順鬃直射,二曰盤射,三曰盤馬射,四曰射親,五曰野戰,六曰輸弄。景各為說,以曉習射者。”這些都是騎兵訓練不同於步兵之處,在馬上可以作出許多動作。

元豐元年(1078)考核禁軍技藝,“馬射,五發驟馬直射三矢、背射二矢,中數、等如步射法。”這裏隻說明了關於準確性的規定,而鬥力等其他方麵則沒有明言,說明騎兵弓弩訓練要點在於準確性,不在力量。此外還要有各種姿勢的應用,“馬射一石三鬥力已上,直、背射五箭三上垛,並前後手足出力”。

騎兵弓射與步兵類似,還是講究集團優勢,“之”字馬射優點就是“若接戰之際,雖用人馬眾多,施放各不相妨。進則整齊,有迎敵之勢;退則曲折,有待敵之形。馬射之法,此為便利。”但也還有適於單騎挑戰的“直背射”等等內容。孔平仲詩中描寫的就是馬軍進行集團弓弩訓練場景,“馬軍上馬挾角弓,東西排列次第同。鳴金一敲馳且射,七十二匹如旋風。”

騎兵訓練也要受到氣候的影響,“秦鳳路經略司言:‘近製,馬軍自十月一日馳射野戰,至穀雨日止。緣塞上地涼,乞自八月一日起,五月一日止。’從之,仍詔河東、陝西諸軍準此。”

南宋時戰馬來源更加艱難,而且南方地區並不十分適合騎兵作戰,當時南宋軍隊主要訓練步兵以應對來自北方的騎兵部隊,但並不是說就沒有騎兵訓練,《慶元條法事類》中“呈試武藝第一等”就有“馬上直背射一石五鬥;走馬射一石三鬥”,及“馬上藝”。

騎兵在馬上使用的武器相比步兵,就比較豐富。既有弓弩,也有槍、鞭、鐧、棍等,“凡馬上使槍,左右十刺,得五中木人為及等。馬上鐵鞭、鐵鐧、棍子、雙劍、大斧、連枷之類,並是一法,每兩條共重十斤為及等,但取左右實打有力者為中。”騎兵訓練槍以擊刺為主,這與步兵相似。但是騎兵在快速運動中進行攻擊,所以要訓練在馬上完成擊刺動作。至於鐵鞭之類武器,本身就已經很沉重,能夠有力量將其自由揮舞,就算是訓練合格,然後還能在攻擊中很有餘力,那當然是最高等級了。除去弓弩外,騎兵還要兼習馬槍:

涇原路經略司奏:檢準敢勇條節文,諸帥府敢勇以一百人為額,募有戶籍行止,年二十已上,壯勇堪任使喚,稍識字,不曾犯徒,武藝中格人收補。又條諸招補格凡三等:第一等,步射弓一石一鬥,馬射九鬥,每月料錢二貫文,米二石;第二等,步射弓一石,馬射八鬥,每月料錢一貫五百文,米一石五鬥;第三等,步射弓九鬥,馬射七鬥,每月料錢一貫文,米一石。已上兼習走馬、射筍樁、馬槍,及施用兵器稍熟收補……

大小使臣出官考試還要試馬上數種武藝:

大小使臣呈試弓馬藝業出官試格:第一等步射一碩,發兩矢,射親十中三,馬射七鬥,發三矢,馬上五種武藝,問孫、吳大義十通七,時務邊防策五道,文理優長,律令大義十通七,如中五事以上,與免短使,減一任監當,三事以上免短使,升半年名次,兩事升半年,一事升一季。第二等步射八鬥,射親十中二,馬射六鬥,馬上三種武藝,孫、吳義十通五,策三道,成文理,律令義十通五,如中五事以上,與免短使,升半年,三事以上升半年,兩事升一季,一事與出官。第三等步射六鬥,射親十中一,馬射五鬥,馬上兩種武藝,孫、吳義十通三,策三道,成文理,律令義十通三,計算錢穀文書五通三,如中五事以上,升半年,三事以上升一季,兩事與出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