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老奶奶在襄陽廟會上買了些穿戴的東西,用包單包了,提著往回走,走到一條背街上,東西被人搶走了。老奶奶急得大喊捉賊。
有個過路人見賊人大白天搶東西很氣憤。他挺身而出,替老奶奶把賊捉住了,並奪回搶走的東西,還給了老奶奶。
這時有不少人圍過來觀看。
賊人怕犯眾怒,要受皮肉之苦,就反咬一口,說這過路人搶人家東西,被他捉住了。
兩人你說他是賊,他說你是賊,大吵大罵。
圍觀的人叫老奶奶辨認誰是賊,由於事情發生得太突然,老奶奶眼睛也不太好,竟辨不出到底哪個人是賊。
圍觀的人見賊人無法辨認,就把他們二人送進縣衙,請知縣李祖蔭審斷。
李知縣問明情況,就叫把兩個人暫押下去,對圍觀的人說:“這個案子大夥都來參加破吧!隻要大夥參加,我保證不出一炷香的工夫,就能把賊人找出來。”
圍觀的人問他們怎樣參加破案,李知縣說:“我派人在荊州街兩頭監視,你們十來個人把守住街兩旁所有的岔路口。然後我叫他們兩個人沿街賽跑,跑罷把後到終點的人抓回來。”
準備停當後,李知縣把兩個人傳上來說:“現在我命你們二人賽跑,從荊州街的一端跑到另一端,跑罷結案。”說罷讓衙役將二人帶了出去。
比賽不多一會兒就結束了。監視在終點的衙役把後到終點的人抓到了縣衙。
李知縣問:“這個是後到終點的人吧?”
衙役和圍觀的人都說“是”。
李知縣喝道:“大膽賊人,光天化日之下進行搶劫,還誣賴他人,兩罪要並罰。快從實招來!”
這人很不服,衝著李知縣說:“大人不審不問,僅僅憑跑得慢就定罪,是不是太沒道理?”
“道理很清楚。”李知縣說:“你大白天搶走人家東西,人家一吆喝,你肯定是拚命逃跑。那過路人聞聲在後邊追,他竟把你追上了,這說明他跑的速度比你快。不然,你不早就溜之大吉了?”
這人又說:“大人說的確有道理。但搶東西的不是我,我是過路人。正因為追賊用了力,所以才在賽跑時落在後邊。大人您善於分析事理,怎麼就沒分析出這個道理?”
李知縣把驚堂木一拍:“大膽!你這賊還真會狡辯。假如你是過路人,當時追的時間較長,這個道理可以成立,但事實不是那樣。你賽跑落後,是因為你跑時想找機會溜掉,每見到岔路口都東張西望,沒有一門心思去跑。這個事實當堂就有人可以作證。”
這時,把守荊州街岔路口的人,紛紛講起賊人跑到岔路口想溜走的情景。
賊人無法抵賴了,隻得低頭認罪……
通過這件事,人們都說李知縣料事如神。這個故事也就隨之傳開了。
☆李祖蔭:清末襄陽知縣,湖廣總督張之洞的得意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