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業理念主宰一切的時代,一切隻要被市場所接受,幾乎就意味著它是正確的,即便它本質上是錯誤的,是會產生一係列消極後果的,但也不會受到公眾輿論批評和質疑。公眾輿論除了茶餘飯後的牢騷,更多的是保持可恥的沉默,公眾輿論已由早期的“拜權教”,由80年代跟風趨時的“拜新教”,一躍而成為當今時代的“拜錢教”和“拜名教”的信徒。賣產品要看名人的代言,飲食要聽專家的指令,生態環境破壞與否要看科學家的解釋。隻要足夠有名,就有足夠權威。除了一些因“一脫成名”的藝人外,還有一些“因名得利”的作家。例如,隻要是郭敬明的書一旦出籠,不管他是原創的還是抄襲的,立即就會受到很多人的追捧,隨之又由這些而組成的公眾輿論便會肉麻而不著邊際地吹捧它,並且和作者一樣有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姿態:“抄襲的又怎麼樣,抄襲的我們也喜歡,有本事你也抄襲一本來,我們也一樣追捧你。”又例如,隻要是韓寒寫的東西,哪怕在互聯網微博上寫一個毫無意義的“喂”字,就會有成千上萬的人呼應並互相轉載傳播……在中國,韓寒在80後一代人心中具有“神”的地位,誰要敢對他們的“神”有所不敬,那後果比要了他們的命還要嚴重,他們會群起而攻之,直到口水淹沒你為止。而對於我們的媒體輿論,它們更是讓人失望,除了推波助瀾外,媒體與藝術家、作家的這種腐敗性合謀,不僅使得缺乏製約的消極“文學”和“藝術”呈現出瘋狂泛濫之勢,而且還嚴重地敗壞著真正的文學與藝術的威望和聲譽。
我記得不久前全國熱播的電視劇《蝸居》就是一個典型的的例子。它給觀眾造成的荼毒是顯而易見的。雖然說這部電視劇深受觀眾歡迎的原因是它真實地反映了社會,但從另一個方麵來說,他給社會造成的危害不亞於觀眾從中所獲之益。它告訴人們這樣一個道理,錢是萬能的,隻要有了錢就有了愛情,就有了房子,有了你想得到的一切東西。錢能擺平一切,錢能滿足人所有的欲望,隻要有錢,就不愁沒有海藻,隻要有錢,就不愁活不成宋思明。仿佛告訴人們一個“真理”:人活著就是為了錢,其它的一切都是次要的。但是,為了錢就可以做出任何想不到的事情,如果人們接受的是這樣的信息,那麼社會就無法得到安寧。因為錢而間接遭受破壞的東西非常多,包括威脅到了公眾正常的安全生活,有的人甚至為了錢而去犯罪,去禍害他人。愛錢,似乎已經成了人的本性和本能。曾去一家公司辦理業務,正遇到上班高峰期,電梯門口擠滿了人,都上去三四撥人了,來等電梯的人還是源源不斷,有人擔心遲到被罰,幹脆爬樓梯上去。這時候,不知誰喊了一聲:“地上是誰掉的錢啊?”瞬間,戲劇性的一幕發生了,幾乎所有人都低頭滿地找錢,實際上什麼也沒有。等大家都回過神兒來的時候,那位惡作劇者早已乘電梯上樓了,而空蕩蕩的電梯裏隻有他一個人。
可是錢能讓人變得自私、殘忍、無情。而一個具有實際功能和意義的公眾輿論的形成,需要公眾的團結,如果各懷心思,各自為陣,各做打算,這樣是如何也形成不了“公眾輿論”的力量的。曾親眼過見過這樣的事:湖北武漢某小區拆遷,可拆遷辦給的補償條件並不能使大家滿意,於是平時不怎麼來往的人們竟然空前的團結了起來,猶如親戚一般和睦,大家一致決定要聯合起來抵製拆遷,有一天竟然整個小區的人都來到一條交通要道上堵路抗議,結果這一招很湊效,拆遷辦很快給了答複,將重新安排補償方案。小區的人為此很高興,也感受到人多力量大的好處。其實這就是“公眾輿論”的作用。但是,事情似乎並不那麼樂觀,一個月後,拆遷辦又恢複拆遷。小區的人準備再次聯合起來抵製的時候,事情卻發生了變化,有一半人不再參與抵製,並且已經與拆遷辦簽署了拆遷合同。原來,拆遷辦後來采取了各個擊破的戰術,通過一對一的做工作,給鬧得最凶的幾戶人家多給了一些補償款,那幾戶人家對此很滿意,便不再鬧了,甚至還幫拆遷辦的人做其他人的工作,就這樣以一小部分的錢拉攏了一部分住戶。當拆遷辦搞定這部分人後,便立即決定按照以前的條件拆遷,這時候,大家再想聯合起來抵製的時候,卻沒那麼容易了。小區的抵抗大軍一夜之間少了一半,想鬧也沒有以前的勢力了,於是,有一大半的人最終被迫簽了合同,而條件和最初的一樣。本來已經形成的“公眾輿論”力量就這樣被徹底瓦解了,這就是人自身自私和無情的結果。
公眾輿論麵對這樣的困境和問題,我們該怎麼辦?如何通過積極的、有效的公眾議論,給我們時代的社會生活,營造一個良好的精神環境?如何恢複公眾輿論的功能和尊嚴?我想這不是一個簡單的社會學問題。我們並不奢望地球上的每一個人都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人,實際上有些人僅僅是隻會直立行走的動物罷了,他們可以說還不能算做一個人格健全的人。一個真正意義上的並且人格健全的人,在當今時代來說要求非常“嚴格”,近乎於“苛刻”,那就是,真正的人對人類的罪惡都應當有普遍的道德責任。比如說,真正的藝術家和作家,就應該承擔這樣的“道德責任”,他們不能隻顧自己的私利,即便自私到隻為自己活得夠好,但至少不能去損害他人,貽害社會。而由人形成的公眾輿論,更應該承擔這樣的“道德責任”,它首先應該承擔的是“責任”,必須克服自己恐懼與軟弱的內心和拘執的外部環境,通過有效的輿論,抵製人或團體在社會行為上的道德墮落以及不負責任,忠誠而勇敢地履行自己的職責。公眾輿論的功能和作用是什麼?就是通過輿論來監督和批評。事實上,關於監督和批評,現在重要的問題是行動,是對具體的人、集體或社會現象,進行冷靜而細致的分析和準確而尖銳的評價。而要做到這一點,尤為重要的是“公眾輿論”是否具有真正的監督和批評的精神。真正的監督和批評精神包含了如自由精神、人道精神、寬容精神、科學精神等多種重要的精神元素。但是,在整個監督和批評精神的核心意義是批判的精神、對抗的精神和不從的精神,一句話就是那種敢於“為敵”的精神,它懷著責任與正義、善良與善念時時刻刻說真話,以促進人與社會向善向前的方向發展。
“為敵”是“公眾輿論”以及一切從事輿論監督與批評的人和媒體必要而正常的精神姿態。媒體因為受到外部因素的牽製而無為,甚至是因為無能和無為而自甘墮落,淪落為市場的奴隸,那麼我們這時候就有希望把“希望”寄托於“公眾輿論”。公眾輿論既是社會的敵人,也是社會的敵人的敵人——執政者、官員、專家、藝術家、作家、變態者、瘋狂者……的敵人。對來自兩方麵的傷害和敵意,“公眾輿論”必須要有勇氣麵對和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