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或許認識到了那些支持我們的這兩個係統的假設的東西,認識到了它們之間的相互關係以及它們與意識的關係。畢竟,潛意識和前意識之間的守門人就是稽查作用。我們發現,顯夢所采取的形式受到它的支配。那個促進夢的形成的日間餘念就是前意識的材料,這些材料在夜間以及在睡眠狀態下都受潛意識和被壓抑的願望衝動的影響。它們與那些衝動合並在一起,並借助於它們的能量,已有能力去建構隱夢。在潛意識係統的支配下,這些材料受到了加工(通過凝縮作用和移置作用),其加工方式是正常的心理生活——前意識係統既不知曉、也不允許的。這種操作方式的不同已被我們視為這兩個係統的特征,前意識所擁有的對意識的關係則被我們僅僅看做決定這些特性到底屬於兩個係統中的哪一個的一種線索。夢並非病態的現象,健康的人在睡眠狀態下也會做夢。我們有關心理機構的構成的假設則可使我們了解夢和神經症症狀的形成,至於正常的心理生活,無疑也可應用這一假設去進行說明。
關於壓抑,我們要說的也就這麼多。不過它隻是症狀形成的一個先決條件(precondition)。我們知道,症狀是被壓抑所阻止的某種東西的替代物。然而,盡管我們對壓抑已有所了解,我們想理解這種替代結構所要走的路仍然很長。就問題的另一方麵而言,從我們對壓抑的觀察中還會衍生一些問題:何種心理衝動受到壓抑?通過什麼力量壓抑才得以完成?壓抑出於什麼動機?迄今為止,我們對這些問題僅略有所知。在研究抵抗時,我們了解到抵抗起源於自我的力量,起源於已知的和潛隱的性格特征。所以,正是這兩種力量造成了壓抑,或至少對壓抑的產生起了某種作用。我們目前所知道的僅此而已。
在這一點上,我早些時候向你們提及的第二種觀察(在本次演講的開頭)便能對我們有所幫助了。一般說來,分析可使我們了解神經症症狀的意圖。對你們來說,這並不是什麼新東西。我已在前述兩種神經症的案例中向你們闡明了這一點。但是,這兩個案例究竟能說明什麼呢?你們堅持要用兩百個案例——即無數個案例來進行說明。你們這樣要求是對的,惟一的困難是我無法做到這一點。你們必須再次用你們的經驗或者信仰來代替這一要求,而這種信仰則可用所有精神分析者一致同意的證據為基礎。
你們還應該記得,在我對其症狀進行了極詳盡研究的兩個病例中,這種分析使我們觸及到了患者最為隱密的性生活。在第一個病例中,我們還十分清楚地認識到了我們正在研究的症狀的意向或目的。在第二個病例中,這種意向或目的可能在某種程度上為我們以後要提及的某種因素所掩蓋(參見本講下文)。很可能,我們分析每一其他案例也會向我們顯示我們在這兩個例子中所發現的同樣的東西。在每一個例子中,通過分析我們都可以推知患者的性經曆和性願望;而且在每個例子中,我們肯定可以看出其症狀都是為同一意向服務的。我們發現這種意向就是性願望的滿足;而這種症狀就是為患者的性滿足服務,它們是患者生活中不能獲得的滿足的替代物。
想一想我們的第一位患者的強迫性動作。這位婦女與丈夫分居,她深深地愛著他,但由於他的缺陷和弱點,她無法和他一起生活。而她又不得不繼續忠實於他,她不能讓其他人取代他的位置。她的強迫性症狀正好滿足了她的願望,她可因此而抬高丈夫,否認並糾正他的弱點,尤其是他的性交無能。這種症狀就像夢一樣基本上是一種願望的滿足。但不同於夢的是,它是一種性願望的滿足,而夢則並不總是願望的滿足。至於我們的第二位患者,你們至少可以知道其儀式的目的在於力圖阻止父母的性交,抑或阻止他們再生一個孩子。你們可能還猜測到了,實際上她是在竭力取代其母親的位置。因此,這個症狀的目的也在於試圖排除性欲滿足的障礙,以滿足患者的性願望。不久,我就會講到我前麵暗示過的那一對患者的意向或目的起掩蓋作用的因素。
先生們,有關這些陳述的普遍有效性,我想提前講一下我在以後不得不設置的種種限製條件。所以,我要向你們指出,我所做的有關壓抑、症狀的形成及意義的陳述均源於三種形式的神經症——焦慮性癔症(anxiety hysteria)、轉換性癔症(conversion hysteria)以及強迫性神經症(obsessional hysteri-a)。並且,對第一個案例的這些形式而言,它們也是有效的。這三種疾病,我們習慣於將它們統稱為“移情性神經症”(transfer-ence neuroses),也屬於精神分析治療可以發揮作用的範圍。精神分析尚未對其他神經症進行徹底地研究;而就其中的某一類疾病而言,它之所以為人們所忽視,就是因為它不能受到治療的影響。你們不應該忘記精神分析還是一門很年輕的科學,它的研究還需要付出許多精力和時間。更不要忘了,在不久前,還隻有一個人單槍匹馬地從事著這種分析。然而,我們現在正試圖從各方麵了解這些移情性神經症的其他症狀。我希望以後能向你們介紹,為了適應這些新材料,我們是怎樣擴展我們的假設和研究結果的,並向你們闡明,這些進一步的研究非但沒有使精神分析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相反還使它獲得了更高的統一性。倘若我在此所說的一切僅適用於移情性神經症,那麼,請允許我首先引入一點新的知識,以增進症狀的應用價值。我們可將從致病的決定性原因的比較研究中所獲得的結果表述為下述公式:當現實阻止人們滿足其性的願望時,人們便會以某種方式或受到挫折(frustration)的方式生病。你們可以看出這兩種結果是如何完美地彼此吻合的。隻有這樣,症狀才能被視為對生活中所缺少的種種滿足的替代。
毋庸置疑,人們仍然可以對神經症症狀是性的滿足這一主張提出各種異議。今天,我隻提及其中的兩種。當你們對許多神經症患者進行分析研究時,你們或許會搖搖頭告訴我,在許多案例中,我的主張都不正確;症狀似乎有某種相反的目的,試圖排除或製止性的滿足。我不想爭辯你們的解釋是否正確。精神分析中的種種事實通常比我們想象的要複雜得多。如果它們都很簡單,那麼,或許就不需要精神分析去對它們加以闡釋了。的確,我們的第二位患者就以其對性滿足的敵視表現出這種禁欲特征的跡象:例如,她將時鍾和手表移開,就有避免夜間陰蒂勃起這一難以想象的含義。又如她謹防花瓶跌落、摔碎,這表示她想保護自己的童貞。在我所分析的某些其他睡眠儀式的案例中,這種否定的特征更為明顯。這種儀式可能由各種用來排除性的記憶、誘惑的防禦措施所構成。然而,我們也經常發現,在精神分析中相反之事並不意味著矛盾。我們可以擴充我們的論點,說症狀要麼是以性的滿足為目的,要麼是對性的禁止,而大體說來,癔症通常以積極的願望滿足為其主要特征,而強迫性神經症則以消極的禁欲特征為其要點,倘若症狀能夠為性的滿足及禁止這兩種目的服務,那麼,這種兩麵性(doublesidedness)或兩極性(polarity)在一部分症狀機製中有著很好的基礎,隻是迄今我還沒有提及這種機製。因為就像我們將聽到的那樣,症狀隻是一種妥協的產物,起因於兩種相反傾向之間的相互衝突;它們不僅代表著被壓抑的力量,而且還代表著起源相同的壓抑力量。一方或另一方可能更強烈地表現出來;但很少出現一種影響完全不存在的情況。在癔症中,兩種意向常常融合在同一症狀中。而在強迫性神經症裏,這兩個部分通常是分離的;於是這種症狀就成了雙重的(分成了兩部分),並寓於兩種彼此相互抵消的動作之中。
我們不能輕而易舉地駁回第二種異議。假使你們對一係列有關症狀的解釋進行過調查,你們就可能認為性的替代滿足這一概念在這些解釋中已擴充到了極限。你們肯定會強調下述事實:這些症狀並沒有提供真正的滿足,它們通常局限於複活一種感覺,或者表征一個由某種性的情結所引起的幻想。此外,你們還會進一步指出這些假定的性滿足常以一種幼稚的和可恥的形式呈現,它要麼近似於一種手淫的行為,要麼使人回想起早在兒童期就已被禁止的種種猥褻下流的習慣——這些習慣均已被打破。並且,你們也會由此表示驚訝,認為我們竟把殘忍的、令人恐怖的或邪惡的欲望的滿足說成是性的滿足。先生們,在我們對人類的性生活進行徹底地研究並規定“性的”一詞的範圍之前,我們不可能在這後一點上形成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