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位患者身上,我們也遇到了性質相同的情況。她為自己製定了一條清規:長枕必不能與床背接觸。盡管她並不知道這一清規起源何處,有何意義,有何種動機,她也不得不遵守這一清規。無論她把這一清規看做無關緊要,還是竭力反對它、怒斥它、拒不執行它——所有這一切都不能阻止她執行這一清規。這一規矩非得遵守不可。她也曾探究其原因,但一切均屬枉然。然而,我們必須承認,強迫性神經症的這些症狀,觀念和衝動,從無人知曉的地方出現,不受正常心理的影響,給患者本人的印象是強有力的外星來客,是混入人間的妖魔——這些症狀清楚地表明心中有一個特別的、與其他區域隔絕的區域。它們通過一條明白無誤的途徑,使我們確信心中潛意識的存在。正是由於這個原因,所以,僅對意識心理學有所了解的臨床精神病學,也隻能將這些症狀稱為某種特殊的退化跡象,並無處理它們的辦法。當然,強迫觀念和強迫衝動本身並不是潛意識的,僅僅是強迫性動作的表現逃入了有意識的知覺之內。倘若不強行進入意識之內,它們就不會變成症狀。但是我們通過分析所推知的這些症狀的心理前提、通過解釋所揭示出的有關聯係都是潛意識的,至少在患者經由分析工作意識到它們之前是如此。
至此,我便想提醒你們進一步考慮下述情況:我們在前麵兩個例子中所確立的事態均可為各種神經疾病的症狀所證實——亦即,症狀的意義無論如何都不為患者所知;並且,分析通常表明這些症狀皆起源於潛意識過程,但在各種有利的情況下,它們又可變為意識的。假若你們考慮到了這一點,你們就會理解在精神分析中,沒有潛意識的和心理的東西是行不通的。對於這些東西我們已習慣於把它們視為某種有明顯意義的東西。同時,你們還應該認識到,一個人若僅僅了解潛意識概念,而從未進行過分析,從未有過釋夢的經驗,抑或從未探索過神經症症狀的意義和意向,那麼,他是不能對這一問題作出自己的判斷的。為了我們的目的,我還得重複一遍:這種由分析、解釋而賦予神經症狀以某種意義的可能性,是潛意識心理過程存在的一種不可動搖的證據——倘若你們覺得有必要假定潛意識心理過程的存在的話。
但這一切還不是全部。我得感謝布洛伊爾獨自作出的第二個發現(在我看來,它比第一個發現更為重要)。有了這一發現,我們便能更清楚地了解神經症與潛意識之間的關係了。不僅症狀的意義通常是潛意識的,而且潛意識的症狀這一事實與其存在的可能性之間也存在著一種不可分割的關係。你們很快就會理解這一點的。我讚成布洛伊爾的這一主張:每當遇到一種症狀時,我們都可推知,患者心中存在著某種確定的潛意識過程,症狀的意義便蘊含於其中。但隻有當這一意義變為潛意識之時,症狀才會出現在我們麵前。症狀從來不從潛意識中產生,一旦有關的潛意識過程變為意識的,症狀便會蕩然無存。由此你們可以立即發現一種治療的方法,一種消除症狀的途徑。事實上,布洛伊爾就是用此方法使癔症患者恢複健康的——也就是說,使患者不受症狀的影響;他發現了一種將患者的包含有症狀意義的潛意識過程帶入意識之內的技術。這種技術一旦奏效,患者的症狀也就消失了。
布洛伊爾的這一發現並非推論的結果,而是必須通過患者的合作才能作出的一種幸運的觀察。為了理解這一發現,你們犯不著煞費苦心地將它與你們已知的某些知識聯係起來。而應當認識到,這一發現包含有一個新的、根本的事實。借助於這一事實,許多其他的東西均可得到說明。因此,請允許我用另一種方式來重述這一發現。
症狀的形成是用來替代其他某個沒有發生的事情的。通常某些特殊的心理過程本應該發展到患者在意識內接受到了有關它們的信息時才告終結。然而,這種情況並未發生,相反,這些過程由於受到阻止,不得不停留在潛意識之內,症狀便出現了。這樣,便產生了一種帶有交換性質的東西。倘若這種情況得以扭轉,那麼,神經症症狀的治療就能達到自己的目的。
布洛伊爾的這一發現至今仍是精神分析療法的基礎。當我們把潛意識的過程變為意識的過程時,症狀就會消失,這一論題早已為後來的研究所證實,盡管在實際運用時仍會遇到種種最不可思議、最難以預料的複雜問題。我們的治療就是通過把潛意識的東西變為意識的東西來進行的。隻有實現了這一轉變,我們的治療才會獲得應有的效果。
現在我必須簡明扼要地講幾句題外話,要不然,你們會錯誤地以為這種治療工作太容易完成了。從我至今所講的東西來看,神經症似乎是某種無知的結果——亦即,對一個人應當知道的心理事件一無所知。這與蘇格拉底的名言“罪惡建立在無知之上”很相似。對於有分析經驗的醫生來說,要推測某一患者的哪種心理衝動仍為潛意識的,乃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因此,他對患者的治療應當沒有多大的困難。他隻需把自己的知識告訴患者,以彌補其無知就能幫助患者康複。症狀的潛意識意義至少有一部分可以很容易地用這種方法來處理,盡管事實上醫生無法推測到另一部分——即症狀與病人的經曆之間的關係。因為醫生本人並不知曉這些經曆,而隻有等到病人記起了這些經曆並告訴了他之後,他才能知道。但即使如此,在一些案例中仍會出現替代物。醫生可以從患者的親戚那裏詢問這些經曆。他們通常都知道究竟是什麼經曆引起了患者的創傷,有時他們還能講出一些不為患者本人所知的經曆,因為這些經曆均發生於患者的早期生活中。因此,若將這兩種方法合起來使用,我們就可望在短時間內、毫不費力地消除患者無知的病源。
事情若果真如此發展就好了!但在這一點上,我們又遇到了我們最初沒有預料到的困難。知識並不是一成不變的:知識的種類各不相同,它們在心理學上的價值也不盡一致。莫裏哀曾說過:“人各不同”(Il y a fagots et fagots)。醫生的知識不同於患者的知識,因此,不能產生相同的效果。假使醫生將自己的知識作為一條信息傳達給患者,那麼他將得不到任何效果。不,這樣說是不對的。盡管這樣做不會產生消除症狀的效果,但它卻能產生另一種效果——使分析得以開始,其標誌首先是患者加以否認的表達。此後,患者知道了自己以前不知道的症狀的意義,然而他所了解的仍很有限。於是,我們得知患者的無知不止一種。為了了解這些無知的差異所在,我們有必要對心理學有一個更深入地了解。盡管如此,但我們的前述論點,即一旦知道了症狀的意義,症狀便會隨之消失,仍然是正確的。我們想要補充的是,這種知識必須以患者內在的改變為基礎,而這種內在的改變又隻能通過具有某種特殊目標的心理工作去引發。在此,我們會碰到各種問題,把這些問題集合在一起就變成了症狀建構的動力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