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她發現了自己儀式的中心意義,突然明白了長枕頭不得接觸床背的含義。她說,對她而言,長枕頭總是代表一個女人,而挺立的木床背則代表一個男人。因此,她想通過我們應該視作魔法的東西將男人與女人隔開——也就是說,將自己的父母隔開,不讓他們發生性交。在早些年,即在她尚未形成睡眠儀式前,她曾試圖用一種更直截了當的方式去達到同一目的。她假裝恐懼(亦或利用一種恐懼傾向),以使父母臥室和保育室之間的門開著不關。她現在的儀式中確實仍保留著這一習慣。用這種方法,她就有機會偷聽父母的動靜,但這樣做卻使她失眠數月。她這樣打擾自己的父母還不滿足,還時不時地要睡在父母床上,而且是睡在父親和母親之間。於是“長枕頭”和“木床背”真正被分開了。後來,她長大了,覺得睡在父母之間身體上不舒服,便通過一種假裝的焦慮,設法使母親和她交換位置,好使自己和父親睡在一起。這種情形無疑是她的幻想的起點,後果如何則可在儀式中看出來。
如果大枕頭代表女人,那麼,抖動鴨絨被使所有的羽毛都集中在被子的下端並使之隆起,也有某種意義。它的意思是使女人懷孕,但同時她也從未忘記過使母親免孕。因為,多年來她一直擔心父母性交會再生下一個孩子,使她多一個競爭對手。另一方麵,倘若大枕頭代表女人,那麼小枕頭就隻能代表女兒了。為什麼這個小枕頭要呈菱形擺放在大枕頭之上,而她的頭則正好放在小枕頭的中心線上呢?她很容易就能回憶起菱形常用於畫中和牆上用以代表女性生殖器。假使事實果真如此,那她自己所扮演的就是男人的角色,她自己的頭顯然是用來替代男性生殖器。(請參考殺頭為閹割的象征。)
你們會說,未婚女子的頭腦裏竟有這種荒誕怪異的思想嗎?我認為的確如此。你們不要忘記,這些事並不是我創造出來的,我隻是在解釋它們而已。這種睡眠儀式也是一種很奇怪的事,你們完全可以看出這種儀式如何與經解釋而揭示出來的幻想相對應。但我更希望你們注意,從儀式中所了解的東西不是單個幻想的產物,而是許多幻想的混合物,盡管這些幻想在某處總會彙合在一起。你們還要注意,這個儀式所製定的種種規則一方麵對患者的性欲起了積極的作用,另一方麵又產生了消極的作用——即一部分是對性欲的表征,一部分是對性欲的防禦。
假若我們把這種儀式與病人的其他症狀聯係起來,那麼,我們的分析就會獲得更多的結果。但我現在還不想朝這一方麵推進。你們必須滿足於這一線索,即該女孩從其童年時起就對自己的父親產生了一種性的依戀(erotic attacthment)。這也許就是她對自己的母親不友好的緣故。我們也不能忽視下述事實:在這裏,我們對症狀的分析再次涉及到了患者的性生活。如果我們更經常地深入了解神經症症狀的意義和意向,我們可能就不會對此大驚小怪了。
通過上述兩個例子,我已向你們證明了神經症症狀像失誤動作、夢一樣,也有某種意義,並與患者的經曆有密切的關聯。我能夠期望,你們僅憑這兩個例子就相信這一特別重要的觀點嗎?不,我當然不會有此期望。但你們能因此而要求我繼續舉出更多的案例,直到你們完全信服為止嗎?不,你們也不能這樣做。因為考慮到每一個病例的治療都必須詳盡細致,我每次講座都得花上五個小時,才能解決神經症理論中的某個問題。因此,我必須滿足於以此兩例來證明我的主張,你們要不滿意的話,可以參閱那些與這一問題有關的著作,如布洛伊爾對於他的第一個病例(即癔症)的症狀的經典解釋,G·G·榮格(1907)在他僅僅是一個精神分析家、並未期望成為一個新理論的提倡者、宣傳者時,對早發性癡呆(dementia praecox)的最不明顯的症狀的出色的闡釋,以及後來我們的各種期刊上所登載的各篇論文。其中不乏此主題的精密調查研究。精神分析家深為神經症症狀的分析、闡述和破譯所吸引,以至於有一個時期竟完全忽略了神經症還有一些其他問題值得研究。
如果你們中有人也付出過這種努力,那麼,在浩如煙海的證據材料麵前,他一定會震驚,著迷並獲益匪淺。當然,他難免會遇到困難,我們發現,症狀的意義與患者的經曆有某種聯係。個人經曆在症狀形成中所發揮的作用越多,我們就越有理由期待能清楚地了解這種關係。於是,當我們遇到某個荒謬的觀念與某個無意義的動作時,我們的任務就是去發現一個人過去的某一生活情境。正是這一情境,他的荒謬的觀念才變得合理。他的無意義的動作才服務於某個目的。那位跑到桌子旁按鈴召喚女仆的患者的強迫性動作就是此類症狀的完好典範。然而,也存在著大量的、性質與此完全不同的症狀。這些症狀應被視為某種疾病的“典形症狀”。對所有的病例來說,這些症狀都大致相同,個別差異已消失殆盡;即便存在,也至少被縮小到很難把它們與患者的個人經曆、與它們所經曆的特殊情境聯係起來的程度。讓我們再來看看強迫性神經症吧。我們的第二個患者的睡眠儀式就是一種典型的實例,盡管該實例也有足夠的個人痕跡可用來作一種在我看來屬於“曆史的”解釋。但所有這些強迫性神經症患者都有一個共同的傾向,他們總是重複某個動作,總是使自己的言語行為富有節律性,並使它們與其他動作分隔開來。大多數患者終日洗濯不止。我們現在已不再將廣場恐怖症(場所恐怖症或對空間的恐懼)視為強迫性神經症,而將它們稱為“焦慮性癔症”(anxiety hysteria)。這一類患者經常以枯燥、單調的方式重複著他們症狀的同樣特點:他們害怕四周圍起來的空間,開闊的廣場,長長的道路和街道。如果有一熟人相伴,抑或有車輛尾隨,等等,他便會有受到保護的感覺。然而,在背景類似的情況下,不同的患者仍展現了他們的個人需要(人們眼中的“怪念頭”)。這些需要在不同的案例中彼此截然不同。某位患者隻逃避狹窄的街道,而另一個則對寬闊的街道有恐懼之感;某位患者隻有在街上行人稀少時才敢出去,另一位則正好與此相反,非得街上人頭攢動時才敢前往。癔症也是如此。它雖然帶有許多個人的痕跡,但仍有許多共有的典型症狀,這些共有症狀的曆史根源似乎不易追溯。我們切不可忘記正是這些典型的症狀才使我們的診斷成為可能。假定在一個癔症病例中,我們已知道癔症的某一典型的症狀起源於某一經曆或一係列類似的經曆(譬如,某種癔症的嘔吐起因於一係列令人惡心的印象),那麼,當發現某種類似的嘔吐起源於另一種完全不同的明顯起作用的經曆時,我們就會感到困惑。在這種情況下,癔症患者仿佛由於某種未知的原因而嘔吐,而由分析查明的種種曆史原因隻不過是這種內心需要所利用的借口而已。
因此,我們現在所麵對的發現是不盡如人意的。雖然我們可以根據患者的經曆對個人的神經症症狀作出令人滿意的解釋,但當我們涉及到更為常見的典型症狀時,我們的技術就顯得不夠,我們也因此而常陷入困境。我不願、也不想讓你們了解在尋求症狀的曆史解釋過程中我們將遇到的所有困難,因為,盡管我在你們麵前不願有任何掩飾,抑或隱瞞,但我卻不能在我們的共同研究開始時就將你們置於驚異、迷惑之中。的確,在盡力去理解症狀的意義的道路上,我們才剛剛邁出一小步。但我們將堅持我們業已取得的成就,並逐步地尋求那些我們尚未理解的東西。因此,我將盡力用下述想法來鼓勵你們。一種症狀與另一種症狀之間的任何基本的區別都是難以假定的。倘若個人的症狀這樣明顯地依賴於患者的經曆,那麼,各種典型的症狀當然也可以追溯到某種本身就很典型的經曆——人類所共有的經曆。規律性地表現於神經症中的某些特征可能是一種普遍的反應。它們強加於患者身上,因而帶上了某些病理變化的性質。例如,強迫性神經症中的重複性動作或多疑,便屬於這種情形。簡言之,我們沒有理由過早地灰心喪氣。我們還要看看還可發現些什麼新東西。
在夢的理論中,我們也曾遇到過一個極為類似的困難。在前述對夢的討論中,我並未提及過這些困難。夢的顯意多種多樣且因人而異。對夢的顯意進行分析所發現的夢的隱意,也在我們前麵的講座中得到了詳細的展示。但除此以外,還有一些夢也可稱為“典型的”夢,它們亦為每個人所共有,夢的內容也完全相同,夢所由產生的方式也相當一致。這就給我們的解釋帶來了同樣的困難。這些夢包括:跌落、飛行、漂流、遊泳、受到抑製、裸體以及其他焦慮的夢——不同的夢者對這些夢的解釋各不相同,它們為什麼為每個人所共有、為什麼也是典型的夢,至今尚未得到任何的說明,但在這些夢中,我們也注意到,這一共同的基礎也攙雜著各人不同的特點。但運用我們廣博的知識,我們可以不帶任何勉強成分,將我們過去從其他夢中所獲得的夢的理解運用到這些夢的解釋上。我深信,在不久的將來,這一點一定會變為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