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現象可能會使你們感到奇怪。你們可能會認為,“間接的”相反意願已表明其過程是病態的。但是我可以告訴你們它也可能出現在常態的、健康的範圍內。並且,你們千萬不要誤會,我並未承認我們的分析解釋是不可信賴的。我曾提及過意向遺忘有多種不同的意義,但這是就那些沒有進行分析而僅依據一般假設加以解釋的事例來說的。如果我們對所談到的人進行分析,那我們肯定能獲悉其相反意願究竟是直接的還是另有原因。
我記得的第二點是:倘若絕大多數例子都已證實意向的遺忘導源於相反的意願,那麼,即使被分析者不證實、甚至否認我們所推斷的相反意願的存在,我們也敢於堅持我們的解釋。試舉一些最常見的事情,如忘記還書、付賬或還債為例吧。我們敢對那個人說,他有不願還書或還債的意向吧,他雖然會對此加以否認,但卻不能對自己的行為作出另外的解釋。因此,我們可以說他有此意向,隻是自己對此一無所知而已。對我們來說,隻要該意向通過使他遺忘暴露出自己的存在就夠了。他也許會再三向我們說明他僅隻是遺忘而已。你們現在承認這個情境是我們以前遇到過的。我們對失誤動作的解釋已被多次證實,假如我們想把它引申為一個完整的結論,那我們將不得不假定人們有著種種為自己所不知道的目的,並且它們均能產生重大的結果。但這樣一來,我們便和所有支配心理學和普遍人的生活的觀點相抵觸了。
忘記專有名詞、外國人名以及外語單詞同樣起因於某種相反的意向。這種相反意向直接和間接的拒斥著有關的名字。我曾給你們舉過好幾個這類直接厭惡的例子。但在這些例子中,間接的原因也特別常見,隻是必須通過仔細分析才能得到證實。比方說,在這次大戰期間,我們不得不放棄許多以前的娛樂,我們記憶專有名詞的能力均因種種奇怪的聯想大受損害。不久前,我發現我記不起那個毫無危險的摩拉維亞的比森茨(Bisenz)鎮。分析表明,我對此鎮並無直接的敵意,隻是因為它在發音上與我過去多次參觀過的奧維多的比森支大廈(the Palazzo Bisenzi)相似,所以才聯帶忘記了。在反對記住這個名稱的理由上,我們首次發現了一個原則。這個原則此後在神經症症狀起因的解釋中占有極重要的地位:記憶不願意回憶任何與不愉快的情感有聯係的事物,對這些事物的回憶將會重新喚起那種不愉快的感覺。這一避免不愉快從回憶或從其他的心理行動中產生的意向,這種從心裏想逃避不愉快之事的現象,都可以視為人名和許多其他失誤動作,如遺漏、錯誤等的最終起作用的動機。
然而,名字的遺忘似乎特別有利於心理生理的解釋。以是之故,我們有時無法證實在遺忘人名的事例中存在著不愉快動機的幹涉。如果某人有忘記名字的傾向,根據分析研究,我們可以看出其遺忘不僅因為他厭惡這些名字,也不僅因為它們會使他想起某種不愉快的事,而且還因為這個名字屬於另一個關係更為密切的聯想範圍。這個名字被固定在那裏,並與其他剛被激活的聯想失去了聯係。假如你們能回憶起記憶術的訣竅,你們就會驚奇地發現,有時為了防止人名的遺忘,故意造成聯想鏈,結果反而會使我們忘記得更快。最明顯的例子是人的專有名詞,它們對不同的人來說有著完全不同的心理意義。讓我們以提奧多(Theodore)這一名字為例。對你們中的某些人來說,這一名字毫無意義;但對另一些人而言,卻是他父親、兄弟、朋友或自己的名字。已有的分析表明,前者必不至於忘記以此為名的某個陌生人,後者則往往認為此名字應當留以稱呼其親友,因而對以此為名的陌生人,他們常常忘記。假若你們現在記住了這個由聯想引起的抑製正好與痛苦原則的作用及間接的機製相符,你們便會知道,對於人名的暫時遺忘,其原因也是極為複雜的。然而,適當的分析就能使你們更清楚地了解這些原因。
印象和經驗的遺忘比人名的遺忘能更清楚、廣泛地證實將不愉快的事情排除在記憶之外的目的。當然,並不是所有這類遺忘都屬於失誤動作的範疇。隻有根據通常的經驗標準測得的異乎尋常的、不合理遺忘,如忘記新近的、重要的印象,忘記某一記得很清楚的事件中的一段,才屬於失誤動作的範疇。我們為什麼會發生遺忘,又是以何種方式遺忘,特別是遺忘那些肯定給我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經驗,如我們孩提時代的事情,則是另一回事。避免不愉快的刺激也是這種遺忘的原因之一,但卻不是惟一原則。不愉快的印象肯定很容易被遺忘,許多心理學家都注意到了這一點。達爾文也深知這一道理,所以他將它作為一條重要原則仔細記載下來,生怕忘記了這些資料。
第一次聽到這個用遺忘避免不愉快記憶的原則的人都不免提出異議,說根據他們自己的經驗,恰恰是那些使人痛苦的事情特別令人難以忘懷。因為,它們不受意誌的支配,總是不斷地折磨著他們。比如,對侮辱和羞辱的回憶。這一事實雖然存在,異議卻是不中肯的。要知道心理生活是相互對抗的目的競爭和決鬥的場所。或者以非動力論的觀點看,它是由種種矛盾和一對對的相反事物所構成的。一個特殊目的的存在並不排除相反目的的存在;兩種對立的目的是可以並存的。這裏的問題隻是這些對立雙方之間的態度,以及它們所產生的影響究竟是什麼。
遺失和誤置於我們至關重要,因為它們含有許多意義。也就是說,這些失誤動作可以服務於多重目的。所有這些例子的共同之處是都有遺失某物的願望,不同之處則在於這個願望的基礎和目標。我們遺失某物,或許是由於此物已破損,或許是因為我們想借此換一個更好的,還可能是因為我們已不再喜歡此物,以及此物是一個與我們不好的人贈送的,或我們不再願意回憶獲得此物時的情境。在社會生活中,不受歡迎的私生子比合法婚姻所生的孩子更為脆弱。幼兒園教養員的粗暴方法並非這一結果的必然原因。照看兒童時某種程度的疏忽就足以造成這一結果。物品的保存與否也與此一樣。
然而,物件也可以在沒有失去價值的情況下被遺失,原因似乎是那種犧牲了它便可以避免某個其他更可怕的損失的意向。分析研究告訴我們,這種消災解難的方法在我們中間仍很流行,因而我們的犧牲通常都是一種自願的犧牲。同樣,遺失物件也服務於泄憤或自我懲罰的目的。概言之,失物背後所包含的更深遠的原因是不勝枚舉的。
和其他失誤一樣,貽誤行為也常常被人用來滿足本應摒棄的種種願望。在這裏,這種意向把自己裝扮成一種僥幸、偶然的事件。例如,我的一位朋友,顯然他極不情願去鄉下訪友。後來在某站換車時,他竟誤上了回城的火車。又如,有人在旅行時想在某中途站稍作停留,可因為在別處另有約會而無法實現。於是他弄錯或延誤了某一趟車,不得不如願以償地耽擱下來。又如,我的一個病人,我禁止他打電話給他所喜愛的女孩。他本想給我打電話,可是“由於差錯”或“在考慮其他事情”,他撥錯了電話號碼,竟將電話打給了自己的女孩。下麵這個精彩例子來自一位工程師的自述,它足以說明他損壞物件的貽誤行為的實際意義:
“不久前,我和幾個學生在工學院的實驗室裏進行一係列極為複雜的關於彈力的實驗。這是我們自願做的一件工作,但它所耗費的時間卻比我們所預料到的多得多。一天,當我和我的朋友F一同回到實驗室時,他表示出對工作的厭煩。因為它耗費了他大量時間,要不他可以用這些時間在家裏做許多別的事情。我不禁對他的話深表讚同,並半開玩笑地談到一星期前發生的一次事故:‘我希望這台機器再壞一次,這樣我們就能停止工作,早點回家。’
“在布置工作時,碰巧F被安排去管理壓力機的閥門。也就是說,他必須慎重地打開閥門以使氣體從儲藏器裏慢慢地流入水壓機的氣缸內。實驗指揮員站在水壓計旁,當壓力適中時,大聲喊到‘停止!’聽到這一命令,F抓住閥門並用盡全力向左旋轉(凡關閥門無一例外必須向右旋轉),使得儲藏器內的全部壓力突然侵入水壓機內,連接管不勝負荷,其中一個立即破裂。雖然對機器來說,這完全是一個無害的事故,卻足以使我們停工回家。
“不久以後,當我們討論這個事件時,我的朋友F根本想不起我以前說過的話,而我卻記得清清楚楚。”
這件事,可能會促使你們開始懷疑仆人失手損壞家裏的東西是否完全出於偶然。或許你們還會問:人們傷害自己或使自己遭受危險,是否也出自偶然。如果有機會,你們可以分析自己的觀察資料,來親自考察一下這些見解的價值。
女士們、先生們,關於失誤動作,可以說的遠不止這些。要研究和討論的問題仍有許多。但假如我們對這一問題的討論已在某種程度上改變了你們先前的觀點,並使你們有了接受新見解的準備,那我就心滿意足了。至於其他尚未解決的問題,我隻好讓你們獨自去麵對。因為,單憑失誤動作的研究,決不可能證實一切學說。而我們也並非一定要從這種材料中獲取證據。對於我們的目的而言,失誤動作的重大價值就在於它們是一些普遍的現象。它們本身易於觀察,且和疾病無任何關係。在我結束講演之前,我想再提出一個未曾答複你們的問題。正如我們從許多事例中所發現的一樣,假如人們對失誤動作有了深刻的了解,並在自己的行為舉止上表現出他們似乎已領會了失誤動作的意義,那麼,他們怎麼能夠如此普遍地把這些現象看做毫無意義的偶發事件,如此強烈地反對精神分析的解釋?
你們是對的。這的確是一個值得注意的事實,亦確有解釋的必要。但是我不會立即給你們解釋。我寧願把你們逐漸引入這一知識領域。然後,你們用不著我的幫助,就會自然地獲得這個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