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傀儡幼帝朝不保夕(3)(2 / 3)

這件大案表明了五個問題。第一,肅親王豪格怨氣衝天,對睿王極為不滿,一而再再而三地詛咒睿王多病,非有福之人,而係有病之人,不久即將夭折短命。第二,肅王心猶未死,對失去帝位悔恨不已,多次與親信近臣密議,欲圖結交大臣。第三,豪格用人無方,識人不明,索尼、圖賴對先帝太宗和幼君福臨忠貞不貳,圖爾格、塔瞻亦能固守盟誓效忠新君,豪格卻辱罵他們背叛故主,投靠睿王,而對何洛會這樣的變色蟲則信賴無疑,多次對其泄露內心願望,人妖顛倒,忠奸不分,豈能不敗。第四,輕過重懲,睿王權勢激增。何洛會等人的訐告,最多隻能說明肅王有怨言,不滿睿王,談不上密謀為亂,而八旗王、貝勒、貝子、公及內大臣卻給其加上“亂政”“悖亂”“為亂”“罪過多端”的大罪,將其幽禁,後雖釋放,又奪其牛錄,廢為庶人,實為過甚。這既表明睿王想借此機會除掉最有威脅的政敵,也反映出此時多爾袞勢力已大大超過八個月前議立新君之時,能夠迫使其他王、貝勒、貝子、公附和己意,其結果必然會進一步擴大自己的權勢。第五,睿王善於乘虛而入,爭取臣將,區別對待。他重賞背叛故主的何洛會,後又多方關照重用,擢內大臣、盛京總管,授定西大將軍,封三等子,使其成為自己的親信。對曾參與六大臣盟誓的圖賴、索尼、譚泰,嘉其“為國盡忠”、“為國效力”,賞賜鞍馬,後還將因罪革職入獄的譚泰釋放複官,且晉授征南大將軍,封一等子,使其完全背叛了幼君,成為己之親信大臣。五點集中為一,睿王多爾袞現在已成了實際主持朝政的第一攝政王。

此後,多爾袞利用統軍入關,定鼎中原的特大功勳,並多次壓抑懲處忠於少帝的兩黃旗大臣,革圖賴之子輝寒所襲亡父的一等公爵,革三等公圖爾格之子科布梭所襲父之爵職,削索尼官職,籍沒其家,將其充發盛京,降護軍統領巴圖魯鼇拜之一等子世職為一等男,論死贖身。他一再超擢己之親信,曾係擁立肅王之六大臣成員錫翰、鞏阿岱及其兄拜尹圖,因背叛故君諂媚睿王,分別從閑散宗室晉封至多羅貝勒和固山貝子。正黃旗一等侍衛冷僧機背主媚己,授內大臣,從三等男晉至一等伯。對本旗正白旗之大臣羅什、博爾輝、錫圖庫等親近大臣,亦寵信擢賞,委以要任。他還將迎合自己的宗室貝子尼堪、博洛晉封至親王,並委任二人及禮烈親王代善之子和碩親王滿達海為理政三王。他對親弟豫親王多鐸十分讚賞,封其為“輔政叔德豫親王”,並收其子多爾博為己之嗣子。對政敵肅親王豪格,則羅織罪名,將其削爵籍沒幽禁至死。對支持肅王豪格的攝政和碩鄭親王濟爾哈朗亦多方排斥,罷其攝政輔政,給其定上悖亂之罪名,一度降為郡王。這樣一來,僅僅經過五年多的時間,多爾袞已完全達到排除異己,委任親信,全麵掌握軍政大權的目的,並一再增上尊號,順治元年晉“叔父攝政王”,二年晉“皇叔父攝政王”,順治五年再尊為“皇父攝政王”,成為大清國真正的最高統治者、真正的皇帝。

二、兄王冤死親嫂被叔霸占。

六齡幼君福臨的安危,在順治初年取決於三個因素,一是兩黃旗大臣的效忠,二是叔王攝政和碩鄭親王濟爾哈朗的支持,三是兄王豪格的威權。其中,豪格權勢的消長,對政局和少年天子的影響,更為重要。因此,多爾袞對豪格也就特別防範和壓抑。

就在順治元年(1644)四月出兵攻明之前夕,豪格被多爾袞羅織罪名,削爵,籍沒七牛錄,廢為庶人。然而多爾袞此時還不能任意誅戮,還不好命令豪格留居盛京閉門思過,豪格得以隨軍從征,為入主中原立下了軍功。

順治元年十月,幼主福臨從盛京遷居北京,再次舉行登極大典,封賞功臣,大赦天下。登極恩詔的第一條第二條就是對“佐命開國,濟世安民”立有大勳的親王,要加以殊禮,對親王、郡王之子孫弟侄要賜予封爵。據此,晉英郡王阿濟格、豫郡王多鐸為和碩親王,晉貝勒羅洛渾為郡王,封太宗之第五子碩塞為郡王。在這樣形勢下,多爾袞也不得不對豪格有所表示,遂下帝諭,複封豪格為肅親王。順治元年十月十八日,冊封豪格之冊文說:

“我太祖武皇帝肇基立業,垂裕後昆,太宗文皇帝纘承洪緒,奄有蒙古諸國,平定朝鮮,拓土開疆,彌敦典禮。及朕紹服,爾和碩肅親王前以引罪削封,後隨叔父攝政王入山海關,破流賊二十萬,遂定中原,厥功懋焉。朕誕登大位,特加昭雪,授以冊寶,複封為和碩肅親王,永存帶礪,與國鹹休。”《清世祖實錄》第10卷第4、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