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和團運動中,這種情況也會出現了,比如,有記載說,義和團“改洋字為‘洋火’字,其意謂水火交攻也,改清字為‘扌清’其意蓋謂扶清也(此二字大師兄用之奏天表)。”還有,在運動期間,天津出現過號稱“天滅”的道人和號稱“海幹”的和尚。號稱“天滅”者本意是象征“天滅洋人”,可能是由於寓意過於含混,結果被指為奸細殺掉。而號稱“海幹”者,卻受到了禮遇。“愚民喜相告曰:‘洋人怕海水幹。今有海幹和尚出現,是應其言也,洋人必從此滅矣’”。
“洋火”字和“扌清”字,單揀出來,誰也不解其意,因為漢語裏並沒有這兩個字。“天滅”和“海幹”的單獨出現,也近乎瘋人臆語,但在義和團運動中,它們卻都有各自的特定含義,表達了義和團的某種政治意願。顯然,這種符號所體現的特殊含義,依靠常規代碼是無法解譯的,必須依賴傳播這種訊息的人們有傾向性的解釋框架,否則就無人理解,不能按製造者的主觀願望傳播,比如“洋火”可按製造者的邏輯,可以釋為“水火交攻”,也可以解釋為“水火兩能”;“扌清”可以解釋為扶清,也以解釋為推(倒)清,“天滅”是滅洋還是滅清?等等都有可以相反的界說。所以,隻有製造者、傳播者與廣大的接受群體懷有相同的單向解釋邏輯時,才能起到宣傳義和團政治意願的作用。由於在運動中存在這種特殊的語境,所以特殊意義的傳播也就實出了。
三、類符號形式--降神附體的拳壇儀式
在符號學看來,不僅語言、文字、圖形是符號,一切具有指代意義的事物,都具有符號的功能,也可以被看作是符號的一種形式,事實上,一般我們常謂的“符號”與其所指代的具體事物或抽象意義,兩者在符號學中都可算作“事物”。等於是“甲事物”代表“乙事物”。事物的能指與所指之間,既可以是抽象表征具象,也可以是具象代表抽象的意義。後一種情況在民間尤為普遍,比如關羽的具體形象則表征俠義精神。
什麼是義和團的標識?既不是殺洋滅教,也不是扶清滅洋的口號,因為學術界從不把1898年提出類似口號的餘煉臣起義軍看作義和團。當然,也不是所有義和團運動期間打教殺洋的活動屬於義和團運動,至少對於當時中國南方的類似活動,目前國內外學術界對其是否屬於義和團運動尚未達成共識。是否可以說,作為義和團標識的,就是我們在前麵提到過的揉合拳術、宗教、戲曲、巫術諸文化因素為一體的“新式降神附體”儀式。這種特殊標識,就是在當時表征義和團的一種識別符號。
義和團運動能夠自發地在廣大北方的城鎮鄉村迅速傳播,用文化符號學的角度解釋,就是由於存在通共的民族危機空前激化和深化的時局,和相同的社會氣氛(語境);大體近似的鄉土文化環境中相通的蒙學、戲曲、宗教、巫術、武術等文化要素(代碼);和自反洋教鬥爭以來廣泛傳播的揭帖以及鄉農借集市唱戲亮拳彼此串連形式(通道)。所以“新式降神附體”這種符號就能“千裏響應如斯”。需要指出的是這種符號所負載的訊息,既是義和團運動的實物,也是運動抽象實質:借神道救國。義和團打的是一種實際剝離了宗教內核的神道的大纛,民間的武術、戲曲,巫術諸文化因素均在此大纛之下。可以說,借神道救國--摻雜著濃厚的神秘色彩的鄉村民族主義和樸素的愛國精神才是義和團運動的文本,而拳壇上的降神附體與戰爭中的英勇殺敵則是這種文本的顯現。
義和團運動是中國近代史上帶有迷一樣的色彩卻又往往被人看得過於簡單化的一個重大曆史事件。作為一場農民運動,義和團的確不夠精彩:遠則不及黃巢李闖,近則遜於太平天國;武沒有幾場上萬人廝殺的大仗,文沒有足值稱道的文獻。但是,社會運動的價值和意義並不僅僅取決於其“水平”,這與看人或評價單個的社會組織不同,一來要視其所包容的社會政治問題的廣泛性和典型性;二是要看其所蘊含的文化意義的深刻性和代表性。從這兩方麵考察,義和團運動不惟不比近代史上任何一場“運動”,無論是太平天國、洋務運動還是維新變法遜色,反而具有某種程度上更為典型的意義。在世界上的影響也超過了太平天國。當代外國人知道義和團的人明顯多於知曉太平天國的。
義和團運動所蘊含反帝愛國意義已經沒有多少人懷疑了。建國以來的義和團研究在改革開放前雖有人為拔高的傾向,但在端正對義和團的曆史評價基點方麵卻功不可沒。如果因為運動的迷信、仇殺和盲目排外色彩否定其行動的合理性、正義性,那麼不僅我們的認識偏離了曆史唯物主義,而且也不合曆史原本的情與理。誠然,這種農民式的救國並不能成功地挽救中國危亡的命運。但是農民在經濟崩潰,社會混亂,國土淪喪的緊迫情境下,毫無外援地采取行動,理所當然地隻能利用他們已有的資源,義和團農民的迷信,事實也有為情勢所迫的緣由。
肯定義和團運動反帝愛國的基色,是我們的研究的出發點之一。離開了這一點,文化運動意識的考察就缺少了基本情境,種種文化因素在運動中的整合就明顯缺乏必然的邏輯上的理由。
強烈而直接的文化衝突是義和團運動又一大特色。無疑,這也是義和團招人非議之處。義和團運動的確透露出相當濃重的文化蒙昧主義氣息,其迷信色彩之濃,在中國農民起義史上也是不多見的。但是,對義和團關於文化衝突方麵的批評,卻不宜直觀化地說成是以落後迷信對抗先進與文明,否則就難免墮入文化優劣論的框架,有意無意地為當年肆行無忌的所謂“白種文明”即殖民主義文化張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