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節 牢固樹立依法治國的理念(1 / 1)

一、依法治國理念的科學內涵

依法治國,是我們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樹立依法治國的理念,就是在全社會和全體公民、特別是執法者中養成自覺尊重法律、維護法律的權威、嚴格依法辦事的思想意識,使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製度化、規範化、程序化。

一、依法治國理念的科學內涵

(一)法律麵前人人平等

法律麵前人人平等,是我國憲法明確規定的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原則,也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的民主性和人民性的必然要求。這一原則具有三個方麵的含義:

首先,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分貧富、性別、職業、民族、信仰等,都平等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也都必須平等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其次,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在社會主義法治之下,絕不允許一部分人受到法律的約束,而另一部分人稱為“法外之民”的現象存在。

再次,任何組織和個人的違法行為都必須依法受到追究。這是法律尊嚴的重要體現,也是法律權威的重要保障。在一個社會中,如果有人違了法卻能逍遙法外,那麼,法律在社會公眾心目中就不可能具有崇高的地位和威信。

(二)樹立和維護法律權威

樹立和維護法律權威法,一要確立法律是人們生活基本行為準則的觀念,使人們自覺尊重和服從法律。二要特別注重維護憲法權威,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三要維護社會主義法製的統一和尊嚴。任何法律、法規、規章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下位法不得同上位法相抵觸,地方性法規不得同全國性法律相抵觸,必須確保國家法律在全國範圍內運行一致。四要提高執法部門的公信力。沒有執法部門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再好的法律,也難以彰顯其權威性,難以起到規範人們行為、規範社會秩序的作用。

(三)嚴格依法辦事

嚴格依法辦事,是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區別於“人治”的重要標誌。嚴格依法辦事,就是要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嚴格依法辦事具有四個方麵的含義:一是職權由法定。無法定授權的執法就是越權,就是對法律權威與尊嚴的損害。越權就是違法行為,違背了依法辦事的要求。二是有權必有責。行使法定權力,就必須對行使權力的過程和結果承擔法律責任。肩負著法定職責而不履行、不盡職、不作為,就是失職瀆職。三是用權受監督。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法治權。執法機關的權利必須嚴格依照法定權限、法定程序行使,整個行使過程必須受到嚴格的監督和製約。四是違法受追究。執法者違法對法治具有更大的危害性。隻有執法者的違法行為都毫無例外地依法受到追究和懲罰,才能給整個社會樹立依法辦事的良好示範。

二、落實依法治國理念的基本要求

(一)提高法律素養

執法者必須熟練掌握相關法律知識,切實增強法製觀念,打牢嚴格執法、正確履行職責的思想基礎和知識基礎。一個執法者隻有發自內心地尊重法律,自覺遵守和服從法律,才能真正做到嚴格執行法律,維護法律的權威與尊嚴。

(二)堅持嚴格執法

嚴格執法是依法辦事觀念對執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一部法律,在現實中得不到切實執行,等於一紙空文。不僅如此,如果執法不嚴成為一種經常發生的現象,就會使社會公眾普遍產生對法律的輕視和忽略心理,從而對法律的權威和尊嚴造成嚴重損害,依法治國也就無從談起。執法機關嚴格執法就要做到:一切執法行為都必須嚴格遵守法律規定,所有執法結果都必須符合立法目的。

(三)模範遵守法律

執法者模範守法對於培養整個社會依法辦事的觀念具有重要的示範作用。反之,會為全社會樹立不尊法、不守法的惡劣典型。因此,模範遵守法律是執法者的應盡責任。每個執法者都應當始終牢記自己所肩負的神聖使命,以模範守法的實際行動,贏得廣大人民群眾對法律的尊重和對執法者的信任,從而使依法辦事的觀念深入人心,有力推動依法治國方略的貫徹實施。

(四)自覺接受監督

每個執法部門,每個執法者,都要自覺地而不是消極地、真誠地而不是應付地、主動地而不是被動地把行使權力、履行職責、依法辦案的全部活動置於各方麵的監督之下,不能以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為借口排斥監督。任何權力都必須受到監督,司法權力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