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製定評價管理計劃:各類人員的組織、培訓;總負責人和分負責人的安排;經濟預算;評價過程的監控、協調和保障措施等。
(8)製定評價指標體係與標準。
2.收集評價信息
(1)一般要求:準確、及時、可信、可實踐、易分析、客觀、明晰、範圍適當、可用、有用、均衡等。
(2)信息類型。多種多樣,包括:
從信息內容區分:課程實施效果信息、人員意見信息、文檔資料信息、情境信息等。
從信息載體形式區分:文字信息、音像信息、實物性信息、實踐性信息等。
從信息來源區分:學生的信息、教師的信息、管理人員的信息、職業界信息、社會各界人士的信息等。
(3)收集信息的方法。包括:材料(課程設計方案、課程標準、教材、教學進度表及各種教學檔案)查閱;現場記錄(觀察記錄法、數據采集法);調查法(調查表調查、問卷調查、訪談調查);測試法。
3.信息資料整理與處理
包括:
(1)整理資料:對資料的核實與剔選;分類和分組;判斷資料是否充足,不充足,需補充;存儲資料。
(2)處理評價信息。數據類資料要分類分組、編號排序、編製簡單圖表;進行描述性統計分析;最後進行推斷性統計分析。
非數據類信息(語言文字類、音像類、實物類),要進行記錄再現(作為例證、描述處理),內容分析處理(關鍵詞查找技術、結構模型法等),深層思維加工(因果分析、比較、概括、分析與綜合等)。
最後,要對兩類信息資料整合,作出全麵的分析處理。
4.報告評價結果
(1)評價報告的任務,主要有:①說明,課程達標程度和實施狀況;②發現,課程設計與實施中存在的問題與成就,為課程決策和改革提供依據;③證實,證實評價前所預想的或初步了解的情況,為課程決策和改革服務;④指導,為師生及其他工作提供指導;⑤宣傳,公布評價結果,讓有關人員了解課程開發或改革情況,促進理解;⑥研究,為課程進一步研究提供信息資料和依據;⑦動員,即動員更多的人參與或關心高職教育課程的改革、重構或開發;⑧保留文檔,記錄課程設計的經曆和經驗。
(2)評價報告的內容結構,主要包括:①標題;②概述,即闡述評價工作基本情況、過程;③內容目錄,便於查閱;④引言,即正文開始;⑤主體部分,包括評價的指導思想、目標、內容、指標體係、方法、評價過程、結果分析等;⑥結論和建議;⑦相關解釋;⑧附錄,如評價中使用的問卷、訪談提綱、數據統計資料等。
(3)評價報告的形式,主要有書麵報告、口頭報告、音像報告、網絡報告等。有時,需要2種或2種以上的報告形式結合起來用。
(4)評價報告的注意事項。較重要的有:①要緊扣評價的目標和任務,突出重點內容,不宜平均使用文墨,切忌流水賬式;②報告內容要真實,根據要充分確鑿,切忌虛構、謊報、誇張;③報告的結構要緊湊、合理,思路要清晰;④報告的結構、形式、語言表達要適合於具體的報告對象的特征;⑤報告應尊重評價對象與接受者的有關權利;⑥主報告要有配套的輔助材料;⑦報告的撰寫、報送等要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