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相遇的溫哥華2(2 / 2)

她堅持要還我鞋子的錢,我們又吵架了,最後的解決辦法是:她再給我買套衣服。

她說我的衣服太難看,不倫不類,一點都不配我。

她給我挑了一套休閑服,白t恤,上麵印著幾個英文字母,藍色牛仔褲,碰巧挑了情侶裝,合上女款字母剛好是“iloveyou”。

她有點別扭的堅持隻買男士的。等她去付款時,我把女士的也買了,然後逼著她去換衣服,威脅她要是不聽話,我就親自幫她換,額,我沒注意旁邊還有別人,她惱怒地瞪我,轉身進了換衣間,我看到周圍曖昧的眼神感覺耳朵發熱,卻是打心裏湧出了一股喜悅。

最後在她堅持付了晚餐費後我們才回歸和平。

我們漫無目的地逛著街,在放逐這條路上我們多了彼此,感覺挺好。

很久以後我才承認那時候我就喜歡她了,那是窮盡一輩子我唯一的心動愛戀,是不必用戀愛為名的真正愛情,讓我之後的多場以愛情為名的戀愛變得毫無意義。可是,那時候我不知道,也不相信,我會碰上愛情,我會愛上一個陌生人。

我們逛到了一個廣場,有人在接吻,我心癢癢,唔,我的嘴角還沒好,今天因為我兩的嘴被人曖昧看了好多次呢。

她在盯著水池看裏麵的硬幣,好奇怪,似乎人們總愛把廣場水池當成許願池,投了大把硬幣求心安。

我扳過她的身體,彎下腰親她,她躲了躲,我不許,她也就不再躲,摟著我脖子回親我,我抱起她讓她雙腳離地,不得不把所有重量放在我身上,我和她鼻尖抵著鼻尖說:“有人說,多假裝快樂,然後你就真快樂了,我們假裝一下好不好?”

她的眼裏跳躍著遠處的燈火,明顯答應了:“我有兩個月時間。”我瞬間決定了我的放逐期加倍,從一個月變成兩個月。

吳靜

早上醒來後,唔,我先醒的,想過離開,可是他抱的太緊了,我掙不開。

他醒了,故作鎮靜地盯著我看,他一定不知道他的手抓被子時把我的頭發也抓進去了。

他不問青紅皂白又親我,可我還沒刷牙,我說了,他以為我是嫌棄他,立馬跑去刷牙。

怎麼跟個孩子似的,我偷偷笑了。

付住宿費時,我覺得至少得一人一半吧,可他不聽還生氣了,扔了錢就跑,我隻得追上去。

高跟鞋真難穿。

還好他停下來了,我告訴他,我是來放逐自己的,他更生氣了,還那樣說我,我心裏很難受,腦子也不聽指揮,他真是太可惡了,我想跑開,可是因為破高跟鞋,我絆倒了,他又一言不發抱起我,我罵他打他都沒用。

他把我扔醫院就跑了,我還以為他不想管我了,我包紮好後,想走回去,可是高跟鞋壞了,我果然不適合這種鞋,一站起來,膝蓋疼的要命,還是歇歇再走好了。

沒成想,他又回來了,還拿了一雙平底鞋,最讓我震驚的是他竟然親自給我穿鞋,我都感覺不到我的腳存在,然後他坐在我旁邊一言不發,我第一次碰到比我還不愛講話的。

其實,他回來我就不生氣了,可是他不說話,我又不知道說什麼。好半天,被他弄得受不了,我說我昨晚還摔了一個酒鬼,他一直很聰明,立刻明白我的意思了,如果不是他,不是他連止,我再放縱自己也不會那般胡來。

我有我的堅持驕傲,我非要給他買東西,他的衣服很怪,感覺王子穿了乞丐服,我就給他買衣服,可他背著我又給我買了,還是情侶裝,為了讓我換衣服,還說那樣的話,在那麼多人麵前。

還好是在國外,隻有很少的人才能聽懂,可是也讓我好難為情。

再後來我付了晚餐費,他沒說什麼,我以為他生氣了,但他在廣場和我說要快樂,和我說他會和我在一起兩個月,我立刻感覺到了快樂。

他又讓我退了酒店和他住,我有點驚訝,他有點不自然地說:“就是住一起方便互相照顧,和昨晚一樣。”

也許我和他都出於某種迎接挑戰的心理,也或許我們都指望對方把自己帶的更加墮落,更加放縱點。

可是很久以後我才明白一個真相,我們可以一起胡鬧,但都不會讓對方真正墮落,而我,那時就已經完全信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