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政》講讀。

正是基於這樣的思考,在紛雜的社會治理體係中,孔子的政治理論由核心切入,從“為政”談起,這是通達理想之境最有效的路徑。所以,當魯哀公向孔子請教“人道孰為大”這樣的話題時,孔子的回答是“人道政為大”。政治治理是第一要務。麵對這人道的第一要務,它的最高追求又是什麼?在《孔子家語·王言解》這篇,孔子談到“王言”:“不出戶牖而化天下。”政治治理的最高追求反而是“無為而治”。何以實現?孔子認為應該“為政以德”。首先為政者要有德,然後各就其位,各司其職,當位而行,各得其所,這也是對“無為而治”的最佳詮釋。

如此看來,為政者理應成為道德模範。這個願望自然是好,但是會不會如有些人所理解的那樣,這一切很容易成為烏托邦,成為“人類最古老的人文幻想”?這值得深思。

孔子的一生誌於學道、求道、行道。他憂國憂民,為理想奔波,顛沛流離,但義無反顧,堅定前行。在那個“天下無道,禮崩樂壞”的時代,孔子的生活狀態並非苦大仇深,而是“申申如也,夭夭如也”,滿是祥和。這就如同在風暴的中心書寫風暴,因為風暴的中心不是風暴,而是湛藍的天空,載著滿滿的平靜與祥和,是“居其所而眾星共之”。它燦若星辰,繁紛,但有序。

恰恰因為孔子在心中看到了最美的風景,所以他堅定前行,四處呼籲“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若依此而行,“人類最古老的人文幻想”就是現實,就在今朝。

問題索引——

“為政以德”是真正的為政大道,還是孔子一廂情願的“人文幻想”,是他幻想出的烏托邦?

詩與政治有怎樣的關聯?

“為政以德”與“為政以法”,孰輕孰重?

孔子以三十幾個字總結了他的一生,短短的自傳卻千古流傳,他的自傳講了些什麼?

孝與政治是怎樣的關係?

為政者不僅要自身有德,還要善於“用德”“識德”,該怎麼做?

子曰:“君子不器。”難道君子不需要具備一定的能力和才華嗎?若是無才,如何為政?

孔子說他可以預知百世,果真如此嗎?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諂也。見義不為,無勇也。”這段話放在篇末,與首章“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有著怎樣的關聯?

2。1子曰:“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

這一章開篇點題,亮明為政的方針、方法與最高境界。

在我國先賢聖哲的思維體係中,方針與方法、理念與通達路徑往往是一個同步的概念。如何為政?“以德”來為政,這是為政的方針與方法,是最高原則,也是具體的通達路徑。說得通俗些,就是為政者要有德,以美德來教化人,感化人,吸引人,實現政治的目標。各安其位,各司其職,如同天上的北極星燦然居中,群星環繞。

然而,這樣的期望是不是多有理想主義的成分,講起來主動,行動起來被動,結果落入虛無,成為束之高閣的“大道理”?這是真正的為政之大道,還是孔子一廂情願的“人文幻想”,是他幻想出的一個烏托邦?是什麼使得孔子講出了這樣的“大道理”,我們需要從源頭處追溯。

《皋陶謨》是《尚書·虞夏書》中的一篇,全篇字數不及兩千,但內涵豐富,意義精微,記載著舜與大禹、皋陶的討論談話,涉及修身養德、順天應人等許多治國安民的根本道理。解讀《皋陶謨》,我們很自然就能發現該篇與儒家主張之間的聯係,並將皋陶的思想看作儒學的源頭。

孔子論《皋陶謨》,一曰可以觀治,一曰可以觀政,與孔子心中的理想政治意思完全一致。讀《帝典》,孔子說他見“堯舜之聖焉”;於《皋陶謨》,孔子認為他見“禹、稷、皋陶之忠勤功勳焉”,這就是孔子心中為政者的形象:君王聖明仁愛,臣屬勤懇盡職。

這一切都有一個最為基本的起點,就是為政者個人的修養。從修德、修身開始,為政者需要誠敬地遵行“德”的原則,而且要不懈地堅持下去。在早期儒家的視野中,“人”處在最為根本的位置,是最受關注的對象,是社會最基本的構成要素。解決了人的問題,也就解決了社會的根本問題。社會基層的人要按照一定的行為規範處世做人,社會的管理者更要按照德政的要求為政治國。孔子說:

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則其政舉;其人亡,則其政息……為政在人,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修道以仁。

修德、修身是知人、安民的起點。所以為政以德除了要求為政者要有德,還要求為政者會用德,具備對德行進行認識和辨別的能力。如此,才能夠識別和理解臣下,選取人才,進而任命和使用人才。

衡量德的標準,即為皋陶所言“九德”:

寬而栗,柔而立,願而恭,亂而敬,擾而毅,直而溫,簡而廉,剛而塞,強而義。

寬厚而不失威嚴,柔順而不失主見,隨和而不失莊重,具有治世能力而又謹慎認真,溫順而不失剛毅,正直而不失溫和,寬大簡潔而不忽略小節,剛正果敢而實事求是,堅強而不失良善。這九德的要求兩兩相對,允執厥中。以此再來看孔夫子“溫而厲,威而不猛,恭而安”,實為一脈相承。

其實,在儒家形成之前,早期文獻就有完善的“德行體係”,名曰“三德、四德、六德、九德、三行、三達道、四道、五教、六行、七教、八政、九行、九守、十倫”,名稱不一,內容不同。但總體在表述個人的品質,或者是社會基本的人倫關係,有的是兩者的結合。儒家思想的內容同樣如此。

由此看來,我國自古以來就有重視德行的傳統,儒家的道德體係正是對這一傳統的繼承。然此九德與仁、義、禮、智、信、忠、孝等道德範疇意義不同。如有人認為“此九德為人之性格、心理以及行為能力方麵的特點”,即天然本性乃是道的源起。仁、義、禮、智、信、忠、孝等道德範疇,更多的是可以通過示範與導向、學習與教化來實現的。

再來讀老子的話:

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

老子不欣賞失道而後的德、仁、義、禮,不讚揚失去天然本性之後的人為示範與約束。但事實是,失道之後的德、仁、義、禮雖然不是上善之舉,卻也是無奈狀態下的最佳選擇。

所以,為政以德的最高境界實在是“上德不德”,是“無為而治”。好像什麼都沒有做,遵循事物、社會內在運行的規律,一切都是自然。沒有名曰“德”,但自然地實現著德。德者,得也,使萬物各得其欲。當位而行,北辰居中不動,群星環繞。這其中還有一個很深的寓意:縱然是鬥轉星移,時光變遷,美德的要求將如如不動,將是永恒。

這樣看,孔子之所以堅定,就是因為那至善至美的政治,實在不是一廂情願的“人文幻想”。那是曾經的現實,也是充滿希望的未來。

2。2子曰:“《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

子曰:“溫柔敦厚,詩教也。”政治在於教化,詩是教化之方。《孔子家語》《大戴禮記》都說孔子施教“先以詩”,可見詩在孔子教學中的重要性。

《詩經》有三百零五篇,“三百”乃舉其整數。詩本於人們對於生活本身的興發感動,情動於中,故形於言,所以就有了詩,有了“詩言誌”。詩的本質其實是直接而深刻的生命體悟。也正是因為對生命體悟得直接而深刻,所以若是以一言來表達詩的意蘊,就是“思無邪”,是誠,是正,是真。詩有一種純淨和深思,有唯美的情感,健全的心智,還有無限的遐想。詩在表達生活,也是教化之方,它所起到的作用更是一種靈動的、觸及靈魂的熏化。詩如同春風化雨,柔軟、溫暖、富有人情味,給人以滋養;也恰似一方好土,土好,莊稼更易繁茂。心地純正,思緒無邪,正是為政以德的根基所在。

2。3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禮記·樂記》雲:

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

政策是用來統一行動的,刑罰是用來防備奸邪的。無論是統一行動,還是防備奸邪,自然都是政治管理的必要方法與目的。問題的重心在於政策的製定是否基於民心,若非此,僅是以權力來支配,民眾會執行但不一定服氣,由此便留下禍患。而以刑罰來防奸佞,結果往往是防不勝防,如老子所言“夫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禁忌越多,民眾產生的叛逆之心越多。縱然是威懾於刑罰,但民心彌亂,投機取巧,罕有知恥之心,自然是防不勝防。

王道之治貴在自源頭上解決問題。若反其道而行,動輒就用刑罰來糾正,就是設置圈套來陷害百姓,相當於今日所謂的“釣魚執法”。事實上,先祖的論述似乎對百姓更加負責。孔子曾向閔子騫講起古之為政的方法,他說:

善禦民者,壹其德法,正其百官,以均齊民力,和安民心,故令不再而民順從,刑不用而天下治。

根據德的要求,“立言垂法”,於是就有了禮法。禮法在古代是一套完善、係統的政治體係,是衡量、布量為政之方的天秤、繩墨、規矩所在。有了這套係統的禮法,所有的事情就都一目了然,是非標準也清清楚楚。禮法的係統性表現在方方麵麵,如《禮記·王製》所講到的職官、班爵、授祿構成的官僚等級體係;土地製度、關稅製度、行政區劃製度、刑律體係、朝覲製度、祭祀製度、自然保護製度、貴族喪祭製度、學校養老製度等傳統所謂的典章製度。

這一套係統的禮法使得長幼關係序位明晰,門裏宗族和睦相處,官職爵位尊卑井然有序,田獵之事嫻熟,軍隊作戰取得勝利,宮室的規模符合製度,鼎俎等禮器大小符合形製,萬物能適時生長,音樂符合節奏,車輛符合規格,鬼神得到供享,喪葬中能表達哀思,辯論中有擁護者,官吏們做事得體,政事順利施行。把禮施加於自身並放在最前麵,各種舉動都能得其宜。禮法因此成為實現為政以德的達道。

禮法與法製有所不同,禮法包含法製,法製又自然包括刑罰。禮法於法製多了幾分溫柔的情性。禮的目的是“領惡而全好者”,治理壞的而保全好的。如果說法律是底線,觸犯法律,就必然受到刑罰的處置,那麼禮法的作用則在於做出示範,引導積極的行為。刑罰為事後行為,使人引以為戒;禮法則是事前行為,將羊圈加固。所以,先王在百姓有所失的時候,亦是先從禮上去找原因。丟了羊要想從源頭上解決問題,還是要回到羊圈上想辦法,即亡羊補牢。治理由禮開始,以禮貫穿,正視結果又會追溯至禮的源頭。以德、禮治理天下,人民知恥,心悅誠服,自覺地遵章守道,才能真正達到天下大治。

但是也有人偏激地認為儒家講求“為政以德”,就會忽視“為政以法”。事實上,“德法不二”,講到德,自然要有法做保障,關鍵是誰引導在先。是德在引導法,不是法在引導德。德引導法,民眾生發自覺遵守的意願,法的作用也就是以防萬一。法引導德,有時可以免於刑罰,但沒有自覺守法的意願,沒有羞恥之心更可怕,因為沒有哪一部法律可以保證法律得到徹底的執行。

為政以德,本質是“為政以德以法”。就如同我們的先人講到“道”,就寓意著“道器不二”。道不能沒有載體,器不能沒有根基。同樣的道理,是“道”在引導“器”,不是“器”在引導“道”。先有軌道,才有火車的行進路線,講的也是同樣的道理。

2。4子曰:“吾十有五而誌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

我們先祖的思維方式常常在“大與小”“動與靜”“國家與個人”之間不停地互參互動。因為這其中的關係實在是兩兩相對,相互依存,互為參讚。講了為政的原則,明確了為政的導向,具體的操作就要人來執行,這就離不開每個人對於自己的認知和定位。孔子以自己為例,以最為簡明的言語對自己的一生進行了總結。

十有五而誌於學:古代的男子一般是十五歲左右開始進行“大學”教育。大學教育就是“大人之學”。大人之學教什麼?教窮理正心、修己安人之道,學習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窮理,就是了解社會,了解人生,自然也包括天地自然的道理。然後是“正心”,即端正人心。修、齊、治、平以修身為基礎,如何做人是首要的問題。孔子講自己十有五而誌於學,核心是“誌於學道”,學習修己安人之道,明確一生的目標與方向。

三十而立:人要能夠在社會上立足。“亻”+“立”=位,能立足,就自然有位。所以子曰“不患無位,患所以立”,不用擔心沒有官權之位,需要思考的是自己以何立足。這是誌於道的根基所在。

四十而不惑:明確方向,夯實基礎,這個過程不是一步到位的,中間有反複,需要向前看,也需要不停地回頭看,在迂回曲折中堅定。有堅定清晰的價值體係,則遇事不惑。

五十而知天命:《中庸》雲“天命之謂性”,知天命的本質在於對自我的認知,看似人的一生一直在不斷地向外尋逐,但就其本質而言,其實是一個自身與社會、與自然相參互動的過程。對自己的認知愈是到位,則在互參的過程中愈是盡性,從而由盡人之性到盡物之性,讚天地之化育。也正是基於對自我和天命的正確認知,所以孔子無論是出仕,“學而時習之”,從心底感到喜悅,還是周遊列國,顛沛流離,均是“上不怨天,下不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