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6章 【附錄】(6)(2 / 3)

子良聽了這番話,頓時嚇得魂飛魄散。過了好一陣,才斷斷續續地說:“我是……是他的親生父親,怎能忍心親手殺……殺了他呢?”子文一再勸說,子良終不肯聽從。

子文對此事十分憂慮,在他臨死的時候,把親信們叫到跟前告誡說:“千萬不能讓越椒掌權。一旦他得勢,你們就趕快逃命吧,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子文死後,他的兒子鬥般當了令尹,越椒也接替父親做了司馬。後來,越椒為奪取令尹職位,百般討好穆王,說盡鬥般的壞話。楚穆王聽信了讒言,讓越椒當了令尹。後來,越椒趁楚穆王死後作亂,掌權後即殺害了鬥般和子文生前的親信。越椒的“狼子野心”發展到如此地步,是本性所致,勢在必然的事。

兔死狗烹

司馬遷《史記·越王勾踐世家》載:“高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為人長頸鳥喙,可與共患難,不可與共樂。子何不去?”比喻統治者殺掉功臣。

春秋末期,吳、越爭霸,越國被吳國打敗,屈服求和。越王勾踐臥薪嚐膽,任用大夫文種、範蠡整頓國政,十年生聚,十年教訓,使國家轉弱為強,終於擊敗吳國,洗雪國恥。吳王夫差兵敗出逃,連續七次向越國求和,文種、範蠡堅持不允。夫差無奈,把一封信係在箭上射入範蠡營中,信上寫道:“兔子捉光了,捉兔的獵狗沒有用處了,就被殺了煮肉吃;敵國滅掉了,為戰勝敵人出謀獻策的謀臣沒有用處了,就被拋棄或鏟除。兩位大夫為什麼不讓吳國保存下來,替自己留點餘地呢?”文種、範蠡還是拒絕議和,夫差隻好拔劍自刎。越王勾踐滅了吳國,在吳宮歡宴群臣時,發覺範蠡不知去向,第二天在太湖邊找到了範蠡的外衣,大家都以為範蠡投湖自殺了。可是過了不久,有人給文種送來一封信,上麵寫著:“飛鳥打盡了,彈弓就被收藏起來;野兔捉光了,獵狗就被殺了煮來吃;敵國滅掉了,謀臣就被廢棄或遭害。越王為人,隻可和他共患難,不宜與他同安樂。大夫至今不離他而去,不久難免有殺身之禍。”文種此時方知範蠡並未死去,而是隱居了起來。他雖然不盡相信信中所說的話,但從此常告病不去上朝,日久引起勾踐疑忌。一天勾踐登門探望文種,臨別留下佩劍一把。文種見劍鞘上有“屬鏤”二字,正是當年吳王夫差逼忠良伍子胥自殺的那把劍。他明白勾踐的用意,悔不該不聽範蠡的勸告,隻得用劍自盡。

分道揚鑣

魏收《北史·魏諸宗室·河間公齊傳》載:“洛陽我之豐沛,自應分路揚鑣。自今以後,可分路而行。比喻誌趣不同,各走各的道路。”

在南北朝的時候,北魏有一個名叫元齊的人,他很有才能,屢建功勳。皇帝非常敬重他,封他為河間公。

元齊有一個兒子叫元誌。他聰慧過人,飽讀詩書,是一個有才華但又很驕傲的年輕人。孝文帝很賞識他,任命他為洛陽令。

不久以後,孝文帝采納了禦史中尉李彪的建議,從山西平城(今山西大同市東)搬遷到洛陽建都。這樣一來,洛陽令成了“京兆尹”。

在洛陽,元誌仗著自己的才能,對朝廷中某些學問不高的達官貴族,往往表示輕視。有一次,元誌出外遊玩,正巧李彪的馬車從對麵飛快地駛來。照理,元誌官職比李彪小,應該給李彪讓路,但他一向看不起李彪,偏不讓路。李彪見他這樣目中無人,當眾責問元誌:“我是禦史中尉,官職比你大多了,你為什麼不給我讓路?”

元誌並不買李彪的賬,說;“我是洛陽的地方官,你在我眼中,不過是一個洛陽的住戶,哪裏有地方官給住戶讓路的道理呢?”

他們兩個互不相讓,爭吵起來了。於是他們來到孝文帝那裏評理。李彪說,他是“禦史中尉”,洛陽的一個地方官怎敢同他對抗,居然不肯讓道。元誌說,他是國都所在地的長官,住在洛陽的人都編在他主管的戶籍裏,他怎可同普通的地方官一樣向一個禦史中尉讓道呢?

孝文帝聽了他們的爭論,覺得他們各有各的道理,不能訓斥他們中的任何一個,便笑著說:“洛陽是我的京城。我聽了,感到你們各有各的道理。我認為你們可以分開走,各走各的,不就行了嗎?”

程門立雪

《宋史·楊時傳》載:“至是,楊時見程頤於洛,時蓋年四十矣。一日見頤,頤偶瞑坐,時與遊酢侍立不去。頤既覺,則門外雪深一尺矣。”現比喻尊敬師長。

程顥、程頤兄弟倆都是宋代極有學問的人。進士楊時,為了豐富自己的學問,毅然放棄了高官厚祿,跑到河南潁昌拜程顥為師,虛心求教。後來程顥死,他自己也有40多歲,但仍然立誌求學,刻苦鑽研,又跑到洛陽去拜程顥的弟弟程頤為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