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節 低薪製下官員的活法(2 / 3)

粗放型管理官員的現實原因

帝製時代,理論上說是“主權在君”,士人“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當官的是為皇帝打工,皇帝是他們的大雇主。因此,施行什麼樣的薪酬製度,主要取決於皇帝的判斷。明清兩朝都是“低薪製”,但明清兩代皇帝顯然不是以為讀書做官的人是“全心全意為朝廷服務”“吃的是草擠出來是奶”。清朝多數皇帝深諳世情,他們當然知道做官的一定有所圖。他們也明白自己給官員的那點俸祿不足以讓官員及其家人過上富足而有尊嚴的生活,那麼他們必須默許官員另外的生財之道。

允許一定程度的灰色收入甚至貪汙,是皇帝給官員心照不宣的報酬。同理,皇帝知道手下的官員,離開胥吏沒法做事,對胥吏盤剝百姓的情形,皇帝也是很清楚的。但是,在傳統的農業帝國,生產力不發達,人口流動和信息傳播遠不如現在,帝國不可能也沒必要對所有為官府服務的人進行精細化管理,那麼隻能對官員和胥吏進行一種粗放型的管理。給官員的俸祿較低,但默許官員有別的生財方式;允許官員自主雇傭胥吏,但朝廷不負責他們的薪水,由雇傭者和被雇傭者自己想辦法。其中弊端皇帝未嚐不知,但在那種政治體製下,確實想不出更好的辦法。同時,皇帝用帝國的監察和懲貪體係來威懾官吏不要太過分,防止激起民變危害江山社稷。但一定程度地貪墨和貪墨過甚的邊界非常模糊,度的把握取決於皇帝本人和身邊大臣的能力與操守,也與自然災害、外敵入侵、內部鬥爭等因素相關。這樣的政治體製下,帝國無法建立一種針對官吏的透明、適當的薪酬製度。

清代低薪製對今日的啟示

今天中國的情形,無論是經濟狀況、科技水平、政治製度以及整個社會結構,與清代已相差甚大,對兩個不同時代官吏薪酬製度做簡單的類比也是不合時宜的。但回顧清代官吏的薪酬製度,或許對分析今天公務員薪酬製度會有所啟示。

中共執政六十多年來,公權力部門雇用的工作人員,前四十多年是範圍非常廣泛的“國家幹部”,近二十年則明確了公務員的範圍以及層級,剔除了一些以前屬於“國家幹部”序列現歸為企業、事業單位的從業人員。

今天中國的公務員隊伍和清代官吏群體一個很大的區別是:今天再沒有“官”“吏”之間不可逾越的鴻溝。無論是國務院總理,還是鄉鎮政府的科員,都屬於公務員序列,他們的身份是一樣的,而且都由公共財政供養(當然,不同層級的公務員其薪水來源於中央財政還是地方各級財政,則有區別),小公務員升遷到省部級大官,並無製度上的障礙。

有人曾比較過今天和古代的官民比例,得出的結論是今天的吃財政飯的官員比例遠遠高於古代。其實這種比較並不科學。如前文所述,古代許多時期並不把胥吏算在需要支出俸祿的國家官員之列,這部分人數量龐大卻沒有精確地統計,有些縣衙門胥吏是官員的幾十倍。因此,得出古代特別是明清兩代老百姓供養官吏數量少的結論是不嚴謹的。而且,現代社會分工更細、專業化程度更高,公眾對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要求更高,客觀上也使吃財政飯的官員比例提高。古代官府除了負責必要的治安、賑災的管理外,其他事務全部交給民間——自給自足的農耕社會裏,多數事情也不需要官府。——當然,即便如此,今天中國吃財政飯的人過多亦是不爭的事實,造成由財政供養的各類機構臃腫,加大了納稅人的負擔。

今天中國公務員隊伍和清代官吏群體,有一個相似之處:都是“低薪製”。清代和明代,朝廷法定的官員薪水相當的低,前文已述。朱元璋曾經告誡官員:老老實實守著俸祿過日子,就像是守著井底的泉眼。井雖不滿,卻能每天汲水,長久不斷。若是四處搜刮民財,民怨沸騰,任憑手段再高明,也難免東窗事發。而一旦事發,你要受牢獄之苦。這時候,你得到的那些贓款在哪呢?——朱元璋顯然高估了恐嚇的作用,人是趨利的,在巨大的誘惑麵前,能夠把持住的人並不多。特別是在家天下的王朝時代,江山屬於皇帝,一個大帝國那麼多官員,皇帝委托一幫子官員監督另一幫子官員,監督效果並不好,官員搜刮民財而東窗事發的概率很低,那麼,存有貪墨而逃過追究的僥幸心理的官員絕非少數。因此,朱元璋曾以剝皮揎草的殘酷方式來懲罰貪官,有明一代,官員貪汙現象驚人。清代亦是如此,清代多數皇帝可謂敬業,懲貪措施不可謂不嚴酷,但仍然陷入和明朝一樣“越懲越貪”的怪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國家幹部(公務員)經曆過短暫的供給製——這種製度隻可能在戰時短時間維持,不可能在穩定和平時期長期適用。爾後,國家幹部(公務員)的薪酬一直是較低的。當然,在改革開放前三十年,由於民眾處於普遍貧窮的狀態,幹部的“低薪”因為比較顯得並不菲薄。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隨著中國經濟的飛速發展,民間積累了大量的財富,城鄉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得到普遍提高,社會不同人群之間出現了越來越大的貧富懸殊。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公務員的薪酬顯得較低。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初,經濟活躍的廣東等經濟沿海地區,由於權力尋租的現象並不普遍或者說權力尋租的空間有限,“幹部”竟然成為收入低下的“弱勢群體”。“不好好讀書,長大後當幹部”成為一些家長教育孩子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