姻緣備忘錄(2 / 3)

而她自己卻儼然以我的“對象”自居了。鄰居跟她聊天兒,說以後木材要漲價了,家具該貴了。她聽了真往心裏去,當著鄰居的麵兒對我說——那咱們湊錢先買一個大衣櫃吧!

搞得我這位“表哥”沒法兒再窘。於是的,似乎從第一麵之後,她已是我的“對象”了。非但已是我的“對象”了,簡直就是我的未婚妻了。有次她又來,我去食堂打飯的一會兒工夫,回到宿舍發現,我壓在桌子玻璃板下的幾位女知青戰友、大學女同學的照片,竟一張都不見了。我問那些照片呢?她說她替我“處理”了,說下次她會替我帶幾張她自己的照片來,而紙簍裏多了些“處理”的碎片……她吃著我買回的餃子,坦然又天真。顯然的,她絲毫也沒有惡意,仿佛隻不過認為,一個未來家庭的未來的女主人,已到了該在玻璃板下預告她的理所當然的地位的時候了。我想,我得跟她好好地談一談了。於是我向她講我小時候是一個怎樣的窮孩子,如今仍是一個怎樣的窮光蛋,以及身體多麼不好,有胃病、肝病、早期心髒病等等。並且,我的家庭包袱實在是重哇!而以為這樣的一個男人也是將就著可以做丈夫的,意味著在犯一種多麼糟糕、多麼嚴重的大錯誤啊!一個女孩子在這種事上是絕對將就不得、湊合不得、馬虎不得的。但是嘛,如果做一個一般意義上的好朋友,我還是很有情義的。當時的情形恰如一首歌裏唱的——我向她講起了我的童年/她瞪著大而黑的眼睛癡癡地呆呆地望著我……

我曾以這種頗虛偽也頗狡猾的方式,成功地嚇退過幾個我認為與我沒“緣”的姑娘。

然而事與願違,她被深深地感動了,哭了。仿佛一個善良的姑娘被一個窮牧羊人的命運感動了——就像童話裏所常常描寫的那樣……

她說:“那你就更需要一個人愛護你了啊!”

於是我明白——她正是從那一時刻開始真正愛上了我。

我一向期待的所謂“緣”,也正是從那一時刻顯現了麵目,促狹地向我眨眼的……

三個月後到了年底。

某天晚上她問我:“你的棉花票呢?”

我反問:“怎麼,你家需要?”

我翻出來全給了她。

而她說:“得買新被子啦。”

我說:“我的被子還能蓋幾年。”

她說:“結婚後就蓋你那床舊被呀?再怎麼不講究,也該做兩床新被吧?”

我瞪著她一時發愣。

我暗想——梁曉聲你還有什麼好說的?看來這個大女孩兒,似乎注定了就是那個叫“上帝”的古怪老頭賜給你的妻子。在她該出現於你生活中的時候,她最適時地出現了……

十個月後我們結婚了。我陪我的新娘拎著大包小包乘公共汽車光臨我們的家,那年在下32歲,沒請她下過一次“館子”。

她在我11平方米的單身宿舍裏生下了我們的兒子。3年後我們的居住條件有所改善,轉移到了同一幢筒子樓的1間13平方米的住室裏……

妻子曾如實對我說——當年完全是在一種人道精神的感召下才決定了愛我。當年她想——我若不嫁給這個憂鬱的男人還有哪一個傻女孩兒肯嫁給他呢?如果他一輩子討不上老婆,不就成了社會問題?

我相信她的話,相信她當年肯定是這麼想的。細思忖之,完全可能像她說的那樣。當年肯真心愛這樣的一個窮光蛋,並且準備同時能做到真心地視我的老父老母弟弟妹妹為自己親人的,除了她,我還沒碰著。

她是唯一沒被我的“自白”嚇退的姑娘……13年間我的工資由49元而五十幾元而七十幾元而八十幾元、九十幾元……

1992年底,我的基本工資升至125元……

13年間她的工資由五十幾元而六十幾元、七十幾元、八十幾元漸次升至一百多元……

1992年以前她的工資始終高於我的工資十幾元。

1992年我們的工資一度接近,但她有獎金,我沒有獎金,實際工資仍比我高。

現在,她的單位經濟效益不錯,實際工資則比我高得多了。

我有稿費貼補,生活還算小康。而我們的起點,卻是從一窮二白開始的,著實過了五六年拮據日子呢!

我幾乎整個兒影響了她——我不喜歡娛樂,尤其不喜歡戶外娛樂,故我們這三口之家,是從來也不曾出現在娛樂場所的。最傳統的消遣方式,也不過就是於周末晚上,借一盤或租一盤大人孩子都適合看的錄像帶,聚一處看個小半通宵。我對豪奢有本能的反感——所以我的家是一個儉約的家,從大到小,沒一樣東西是所謂“名牌”。我們結婚時的一張木床,當年57元憑結婚證買的。我不能容忍一日三餐浪費太多的時間精細操作,一向強調快、簡、淡的原則。而她是喜歡烹飪的,為我放棄愛好,練就了一種能在十幾分鍾內做成一頓飯的本事,她常抱怨自己變成了急行軍中的炊事員。我還不許她給我買衣服,買了也不穿。我的衣服鞋子,大抵是散步時自己從早市上買的。看著自己能穿,絕不砍價,一手錢,一手貨,買了就走。仿佛自己買的,穿起來才舒適。大上其當的時候,也無悔,不在乎。有時她見我穿得不土不洋,不倫不類,枉自歎息,卻無可奈何。而在這一點上至今我決不讓步。我偏執地認為,一個男人為買一件自己穿的衣服而逛商場是荒誕不經的,他的老婆為他穿的衣服逛商場也是不可原諒的毛病。因為那時間從某種意義講已不完全屬於她,而屬於他們。現代人的閑暇已極有限,為一件衣服值得嗎!她當然也因她當妻子的這一種“特權”被粗暴取消與我爭執過,但最終還是屈從於我,徹底放棄了“特權”,不得不對我這個偏執的丈夫實行“無為而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