捋帝須老臣愛國 捫杖痕嗣主忘親(3 / 3)

齊王,陛下之叔,功高德茂,社稷重臣。陛下若無故害之,臣又順旨曲從,則臣為不忠之臣,陛下為不孝之子矣。」帝不懌,由是疏之。有嬖臣於智為帝設計曰:「此事臣能任之。臣請往候憲,歸即誣其謀反。陛下召而詣之。臣與麵質,教他有口難辯,則殺之不患無名矣。」帝從其計,乃使於智語憲,欲以為太師,且召之曰:「晚與諸王俱入。」憲至殿門,有旨諸王皆退,獨被引進,方升階,有壯士數人從內出,見而執之。憲曰:「我何罪而執我?」

帝在上厲聲曰:「躬圖反逆,焉得無罪?」憲問:「何據?」於智從旁證之。

憲目光如炬,與智爭辯不屈。或謂憲曰:「以王今日事勢,何用多言?」憲曰:「死生有命,寧複圖存。但老母在堂,留茲遺憾耳。」擲笏於地,眾遂縊之。帝複召憲僚屬,使證成其罪。參軍李綱誓之以死,處以極刑,終無撓辭。有司以露車載憲屍而出,故吏皆散,唯綱撫棺號慟,躬自瘞之,哭拜而去。又殺大將軍王興、儀同獨狐熊、大將軍豆盧紹,皆素與憲親善者也。殺憲既屬無名,興等無辜受誅,時人謂之「伴死」。以於智為有功,加柱國,封齊郡公。

正月癸巳,帝受朝於露門,始與群臣服漢、魏衣冠。大赦,改元大成。

置四輔官:以大塚宰越王盛為大前疑,總管蜀公迥為大右弼,申公李穆為大左輔,隋公楊堅為大後丞。先是帝初立,以高祖《刑書要製》為太重而除之。

又數行赦宥,既而民輕犯法,奸宄不止。又自以奢淫多過,惡人規諫,欲為威虐,懾服群下,乃更為《刑經聖製》,用法益深。大醮於正武殿,率群臣拜於殿下,告天而行之。密令左右伺察百官,小有過失,輒加誅譴,以為彼方救死不暇,安敢規我。於是人莫敢言。日恣聲樂,魚龍百戲,常陳殿前,累日繼夜,不知休息。多聚美女,以實後宮。衣服宮室,俱窮極華美。高祖節儉之風,於斯蕩盡。遊宴沉湎,或旬日不出。群臣請事者,皆因宦官奏之。

以至百弊叢生,朝政多闕。於是京兆丞樂運輿櫬詣朝堂,陳帝八失。其略雲:大尊比來事多獨斷,不參諸宰輔與眾共之,非詢謀僉同之道,政事焉得無缺?一失也。廣搜美女,以為嬪禦;儀同以上女,不許出嫁。貴賤同怨,非所以慰人心而光君德,二失也。大尊一入後宮,數日不出,所須聞奏,多附宦者。君門等於萬裏,上下情意不孚,三失也。即位之初,下詔寬刑,未及半年,更嚴前製。非法之加,害及無辜,四失也。高祖斲雕為樸,率民以儉。崩未逾年,而遽窮奢麗,財用不恤,五失也。傜賦下民,以奉俳優角抵,六失也。上書字誤者,即治其罪。杜獻書之路,塞忠言之入,七失也。天象垂誡,不能諮諏善道,修佈德政,八失也。唯茲八失,臣知而不言,則死有餘責。陛下知而不改,臣見周廟不血食矣。

書上,帝覽之大怒,立命綁赴市曹斬之。朝臣恐懼,莫有敢救者。內史中大夫元岩歎曰:「臧洪同死,昔人猶且願之,況比乾乎!若樂運不免受誅,吾將與之同死。」乃謂監刑者曰:「且緩須臾,予將見帝言之。」岩即詣閣請見,帝怒容以待。岩從容謂帝曰:「樂運不顧其死,欲以求名。陛下遽以為戮,適遂其誌。不如勞而遣之,以廣聖度。是運不得名,而陛下得名矣。」

帝頗感悟,遂令勿殺。明日召運謂曰:「朕昨夜思卿所奏,實為忠臣。」運再拜曰:「大尊能不忘臣言,社稷之福也,天下幸甚。」賜以禦食而後出,舉朝聞之,群相慶賀,謂帝有悔悟之機。但未識自是以後,帝能頓改前過否,且聽下文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