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麓川路軍民總管府。複立總管府於哈喇火州。
乙未,禦史台臣劾奏:“前中書平章蘇蘇,叨居台鼎,專肆貪淫,兩經杖斷,方議流竄。幸蒙恩宥,量徙湖廣,不複畏法自守,而乃攜妻取妾,濫汙百端。況湖廣乃屯兵重鎮,豈宜居此!請屏之遠裔,以示至公。”詔永竄雷州,湖廣行省遣人械送。
己亥,敕:“諸色人非其本俗,敢有弟收其嫂,子收庶母者,坐罪。”
丁未,敕有司繕治南郊齋宮。
辰州萬戶圖克裏布哈母舒穆嚕氏以誌節,漳州龍溪縣陳必達以孝行,並旌其門。
冬,十月,辛酉,帝始服大裘、袞冕,親祀昊天上帝於南郊,以太祖配。蓋自世祖至是凡七世,而南郊親祀之禮始克舉焉。
乙醜,廣西猺寇橫州及永淳縣,敕廣西元帥府率兵捕之。
壬申,禦史台言:“內外官吏令家人受財,以其幹名犯義,罪止杖斥。今貪汙者緣此犯法愈多,請依十二章,計贓多寡論罪。”從之。
乙亥,賜伯夷、叔齊廟額曰聖清,歲春秋祀以少牢。
遣使趣四川、雲南行省兵進討。於是四川行省平章達春引兵由永寧、左丞博囉引兵由青山茫部並進,陳兵周泥驛,及祿餘等戰,殺蠻兵三百餘人。祿餘眾潰,即奪其關隘,以導順元諸軍。時雲南行省平章奇珠等俱失期不至。
十一月,辛巳,禦史台臣言:“陝西行省左丞齊喇,坐受人僮奴一人及鸚鵡,請論如律。”詔曰:“位至宰輔,食國厚祿,猶受人生口,理宜罪之。但鸚鵡微物,以是論贓,失於太苛,其從重者議罪。今後凡饋禽鳥者,勿以贓論,著為令。”
丙戌,羅羅斯撒加伯、烏撒阿答等合諸部萬五千人攻建昌,躍裏特穆爾等引兵追戰於木托山下,敗之,斬首五百餘級。
廣西廉訪司言:“今討叛猺,各行省官將兵二萬人,皆屯住靜江,遷延不進,曠日持久,恐失事機。”詔遣使趣之。
知樞密院事雅克布連,請依舊製全給鷹坊芻粟,使無貧乏,帝曰:“國用皆百姓所供,當量入為出,朕豈以鷹坊失其利,重困吾民哉!”不從。
辛醜,敕河南行省:“民間自實田土糧稅,不通舟楫之處,得以鈔代輸。”
十二月,己酉,以董仲舒從祀孔子廟,位列七十子之下。
國子生積分及等者,省、台、集賢院、奎章閣官同考試,中式者以等第試官,不中者複入學肄業。
辛亥,立燕王喇特納達喇為皇太子,詔天下。
戊午,以郊祀禮成,禦大明殿受文武百官朝賀,大赦天下。
癸酉,詔宣忠扈衛親軍都萬戶府:“凡立營司境內所屬山林川澤,其禽獸魚鱉悉供內膳,諸獵捕者坐罪。”
監察禦史秦起宗,劾中丞和尚受人婦女,賤買縣官屋,不報。起宗入見,跪辨久之,敕令起,起宗不起,會日暮,出。明日,立太子,有赦,起宗又奏:“不罪和尚,無以正國法。”和尚乃伏辜。帝曰:“為禦史當如是矣。”元會,賜濟遜服,令得與大宴。
甲戌,敕各行省:“凡遇邊防有警,許令便宜發兵,事緩則驛聞。”
清江範梈,以朝臣薦為翰林院編修官,秩滿,擢海南、海北道廉訪司照磨,巡曆遐僻,不憚風波瘴癘,所至興學教民,雪理冤滯甚眾。遷福建閩海道知事,閩俗素汙,文繡局取良家子為繡工,無別尤甚。梈作歌詩一篇述其弊,廉訪使取以上聞,皆罷遣之,其弊遂革。未幾,移疾歸,是歲卒。
奎章閣初開,首擢翰林應奉揭傒斯為授經郎,以教勳戚大臣子孫。帝時幸閣中,有所谘訪,奏對稱旨,恒以字呼之而不名。每中書奏用儒臣,必問曰:“其才何如揭曼碩?”間出所上《太平政要》四十九章以示台臣曰:“此朕授經郎揭曼碩所進也。”其見親重如此。
傒斯,富州人。地不產金,官民惑於奸民之言,募淘金戶三百戶而以其人總之,散往它郡采金以獻,歲課自四兩,累增至四十九兩。其人既死,而三百戶所存無什一,又貧不聊生;有司乃責民之受役於官者代輸,民多以是破產。中書因傒斯言,遂蠲其征,民賴以蘇。
至順二年
春,正月,己卯,禦製《奎章閣記》,親書,刻於石。
行樞密院使徹爾特穆爾等言:“十一月,仁德府權達嚕噶齊曲術,糾集兵眾以討雲南,首敗布呼賊兵於馬龍州,以是月十一日殺布呼弟拜延,獻馘於豫王。十三日,戰於馬金山,獲布呼及其弟巴延徹爾、其黨拜布哈等十餘人,誅之,餘皆皆潰,獨祿,餘據金沙江。”詔趣進兵討之。
丁亥,以壽安山英宗所建寺未成,詔中書省給鈔十萬錠供其費,仍命雅克特穆爾、薩題等總督其工役。
戊子,造歲額鈔本,至元鈔八十九萬五千錠,中統鈔五千錠。
命興和路建雅克特穆爾鷹棚。
辛卯,皇太子喇特納達喇薨。壬辰,命宮相法哩等護靈輦北祔葬於山陵,仍命法哩等守之。
禦史台臣劾奏福建宣慰副使哈濟,前為廣東廉訪副使,貪汙狼籍,宜罷黜,從之。
甲辰,建孔子廟於後衛。
乙巳,鎮西武靖王綽斯班、豫王喇特納實哩及行省、行院官同討雲南,兵十餘萬,以去年十一月十一日,綽斯班師次羅羅斯,期躍裏特穆爾會於曲靖、馬龍等州;躍裏特穆爾倍道兼進,奪金沙江。十二月十七日,大軍擊敗阿哈兵,阿哈偽降,明日,率兵來襲我營,綽斯班等又擊敗之,阿哈竄走;大軍直趨中慶,遇賊於安寧州,再戰,大敗之。二十八日,阿哈來逆戰,遂就擒,斬於軍前。三十日,將抵中慶,賊兵七千猶拒戰於伽橋、古壁口,躍裏特穆爾左頰中流矢,洞耳後,拔矢複戰,大捷,遂複行省治,諸軍皆會,駐於城中,分兵追捕殘賊於嵩明州。捷聞,詔總兵官量度緩急,從宜區外。
行樞密院使徹爾特穆爾,治軍有紀律,所過秋毫無犯;賊平,賞賚甚厚,悉分賜將士,囊裝惟巾櫛而已。
二月,戊申,立廣教總管府,以掌僧尼之政,凡十六所,秩正三品。府設達嚕噶齊、總管、民知府事、判官各一員,宣政院選流內官擬注以聞,總管則僧為之。
四川行省招諭懷德府驢穀、什用等四洞及生蠻十二洞皆內附,詔升懷德府為宣撫司以鎮之。諸洞各設長官司及巡檢司,且命各還所掠生口。
湖廣參政徹爾特穆爾與蘇蘇、班坦俱坐出怨言,刑部鞫實定罪,會赦,並流荒僻州郡,仍籍其家;蘇蘇禁錮終身。
己酉,樞密院言:“徹爾特穆爾、博囉以正月戊寅敗烏撒蠻兵,射中祿餘,降其民,烏蒙、東川、易良州蠻兵、夷獠等俱款附。綽斯班等駐中慶,複行省事。”又言:“澄江路蠻官郡容報賊古喇呼,及圖沁之弟拜喇圖密實等,偽降於豫王而反圍之,至易龍驛,古喇呼等掩襲官軍。四川平章達春頓兵不進,平章奇珠妻子孳畜為賊所掠。諜知圖沁方修城堡,布兵拒守,無出降意”詔速進兵討之。
辛亥,建雅克特穆爾居第於興聖宮之西南,詔薩題及留守司董其役。
乙卯,雲南統兵官報諸蠻悉降,惟祿餘追捕未獲。
諸王齊齊克圖、錫格,坐妄言不道,詔安置齊齊克圖廣州,錫格雷州。
三月,辛巳,禦史台臣劾奏:“燕南廉訪使布咱爾,前為閩海廉訪使,受贓累萬,雖遇赦原,宜追奪製命,籍沒流竄。”詔如所言,仍暴其罪。
甲申,繪皇太子真容,奉安慶壽寺之東鹿頂殿,祀如累朝神禦殿儀。以宦者拜珠侍皇太子疾不謹,杖斥之。
冠州有蟲食桑四十餘萬株。
丙戌,雨土霾。
司徒錫沙言:“陶弘景《胡笳曲》有‘負扆飛天曆,終是甲辰君’之語,今陛下生年、紀號適與之合,此實受命之符,請錄付史館,頒告中外。”詔翰林、集賢、奎章、禮部雜議之。翰林諸臣議以為:“唐開元間,太子賓客薛讓進武後《鼎銘》雲:‘上元降監,方建隆基。’為玄宗受命之符。姚崇表賀,請宣示史官,頒告中外。而宋儒司馬光斥其采偶合之文以為符瑞,乃小臣之諂,而宰相實之,是侮其君也。今弘景之曲,雖於生年、紀號若偶合者,然陛下應天順人,紹隆正統,於今四年,薄海內外,罔不歸心,固無待於旁引曲說以為符命。從其所言,恐啟讖緯之端,非所以定民誌。”事遂寢。
戊午,以龍慶州之流杯園池、水磑上田賜雅克特穆爾。
癸巳,修普天大醮。
豫王喇特納實哩、鎮西武靖王綽斯班等擒雲南諸賊及其將校,磔以徇。
癸卯,中書省言:“嘉興、平江、鬆江、江陰蘆場、蕩山、沙塗、沙田之籍於官者,嚐賜他人,今請改賜雅克特穆爾。”令有司如數給付。
夏,四月,丙午朔,全寧民王托歡獻銀礦。詔設銀場提舉司,隸中政院。
命西僧於五台及霧靈山作佛事各一月,為皇子古嚕達喇祈福。
戊申,皇姑魯國大長公主薨。
以宮中高麗女子賜雅克特穆爾,高麗國王請割國中田為資送,詔遣使往受之。
發衛卒三千助大承天護聖寺工役。
庚戌,詔建雅克特穆爾生祠於紅橋南,樹碑以紀其勳。
真定武陟縣地震,逾月不止。
戊午,命興和建屋居海青,上都建屋居鷹鶻。
庚申,寧國路涇縣民張道,殺人為盜,道弟吉從而不加功,拘囚七年不決。吉母老,無他子孫,中書省臣以聞,敕免死,杖而釋之,俾養其母。
壬戌,樞密院言:“雲南已平,鎮西武靖王綽斯班奏言:‘種人叛者雖已略定,其餘黨逃竄山穀,不能必其無反側,請留荊王額蘇額布罕及諸王索諾木等各領所部屯駐一二歲,以示威重。’”從之。仍命豫王分兵共守一歲以鎮輯之,餘軍皆遣還所部,統兵官召赴闕。
甲子,詔:“故尚書省丞相托克托,可視三寶努例,以所籍家資還其家。”
禦史台言同僉中政院事殷仲容,奸貪邪佞,冒哀居官,詔黜之。
戊辰,奎章閣以纂修《經世大典》,請從翰林、國史院取《托布齊延》一書以紀太祖已來事跡,詔以命翰林學士承旨押布哈、塔斯哈雅。押布哈言:“《托布齊延》事關秘禁,非可令外人傳寫,臣等不敢奉詔。”從之。
衡州路比歲旱蝗,仍大水,民食草木殆盡,又疫癘者十九。壬申,湖南道宣慰司請賑糧米萬石,從之。
五月,甲午,以平江官田五百頃立稻田提舉司,隸宮相都總管府。
乙未,纂修《皇朝經世大典》成。
丙申,帝如上都,敕在京百司日集公署,自辰至暮勿廢事。
戊戌,次紅橋,臨視雅克特穆爾生詞。
六月,乙巳朔,監察禦史韓元善言:“曆代國學皆盛,獨本朝國學生僅四百員,又複分辨蒙古、色目、漢人之額。請凡蒙古、色目、漢人,不限員額皆得入學。”又,監察禦史陳守中言:“凡仕者親老,別無他丁侍養,請不限地方名次,從優附近遷調,庶廣忠孝之道。”皆不報。
乙卯,監察禦史陳良,劾浙東廉訪使托克托劉延:“阿附權奸都爾蘇,又,其生母何氏,本父之妾而兄妻之,乃冒請封贈,請黜罷憲職,追還贈恩。”從之。
癸亥,詔:“諸官吏在職役或守代未任,為人行賕關說,其有所取者,官如十二章論贓,吏罷不敘終其身;雖無所取而訟起滅由己者,罪加常人一等。”
雲南出征軍悉還,烏撒、羅羅蠻複殺戍軍黃海潮等,撒加伯又殺掠良民為亂。丙寅,命雲南行省、院:“凡境上諸關戍兵,未可輕撤,宜俟緩急以製其變。”
秋,七月,辛巳,濟爾哈達爾坐罪當流遠,以騰吉斯舅氏故釋之。
壬午,監察禦史張益等言:“四川行省平章奇徹台為人反覆,不可信任,今雲南未平,與蜀接境,宜削官遠竄。”詔奪其製命、金符,同妻孥禁錮於廣東。
丁亥,海南黎賊作亂,詔江西、湖廣兩省合兵捕之。
乙未,立閔子書院於濟南。
庚子,廣西猺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