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百零二(2 / 3)

癸巳,前翰林學士小雲石哈雅卒,贈集賢學士,追封京兆郡公,諡文靖。初,議科舉事,小雲石哈雅多所建明,忽喟然歎曰“辭尊居卑,昔賢所尚也。今禁林清選,與所讓軍資孰高?人將議吾後矣。”乃稱疾,辭還江南,賣藥於錢塘市中;詭姓名,易服色,人無有識之者。

戊午,遷列聖神主於太廟新殿。

辛醜,循州猺寇長樂縣。

丙午,禦史高奎上書,請求直言,辨邪正,明賞罰,帝善其言,賜以銀幣。

己酉,賓州民方二為寇,有司捕擒之。

癸醜,詹事丞回回請如裕宗故事,擇名儒輔太子,敕中書省臣訪求以聞。回回,博果密之子,庫庫之兄也,敦默寡言,嗜學能文,曆山南、淮西、河南廉訪使,皆有政聲。

中書平章政事張珪與樞密院、禦史台、翰林、集賢兩院官極論當世得失,與左右司員外郎宋文纘詣上都奏之,其略曰:

“前宰相特們德爾,奸狡險深,陰謀叢出,專政十年,始以贓敗。諂附權奸實勒們及嬖幸額勒實班之徙,苟全其生,尋任太子太師。未幾,仁宗賓天,乘時幸變,再入中書。當英廟之初,與實勒們等恩義相許,表裏為奸,誣殺蕭、楊等以快私怨。天討元凶,實勒們之黨既誅,坐要上功,遂獲信任,諸子內布宿衛,外據顯要,蔽上抑下,杜絕言路,賣官鬻獄,威福己出。由是群邪並進,如逆賊特克實之徒,名為義子,實其心腹,構成弑逆;其子索諾木,親與逆謀,雖剖棺戮屍,誅滅其家,猶不足以蔽罪;今複回給所籍家產,諸子尚在京師,夤緣再入宿衛。世祖時,阿哈瑪特貪殘敗事,雖死猶正其罪,況如特們德爾之奸惡者哉!宜遵成憲,仍籍特們德爾家產,遠竄其子孫外郡,以懲大奸。特克實之黨,結謀弑逆,天下之人,痛心疾首。比奉旨:‘諸王額特布哈等亦已流竄,逆黨脅從者眾,何可盡誅!後之言事者其勿複舉。’臣等議:古法,弑逆,凡在官者殺無赦。聖朝立法,強盜劫殺庶民,其同情者,猶且首從俱罪。況弑逆之黨,天地不容,宜誅額特布哈之徒以謝天下。遼王托克托,位冠宗室,居鎮遼東,乘國家有變,報複仇忿,殺親王、妃、主百餘人,分其羊馬畜產,殘忍骨肉,聞者切齒。今不之罪,乃複厚賜放還,臣恐國之綱紀,由此不振。且遼東地廣,素號重鎮,若使托克托久居,彼既縱肆,將無忌憚。況令死者含冤,感傷和氣。宜削奪其爵土,置之他所,以彰天威。

“武備卿濟裏,前太尉布哈,以累朝待遇之隆,俱致高列,不思補報,專務奸欺,矯製令鷹師強收鄭國寶妻古哈,刑曹逮鞫服實,竟原其罪。夫匹婦含冤,三年不雨,以此論之,即非細務。宜以濟裏、布哈仍付刑曹,鞫正其罪。

“賈胡中賣寶物,始自成宗,分珠寸石,售直萬金。以經國有用之鈔,而易此不濟饑寒之物,大抵皆時貴與中貴之人妄稱呈獻,冒給回賜,高其價直,且至十倍,蠶蠹國財,暗行分用。宜下令禁止,其累朝未酬寶價,俟國用饒給日議之。比者建西山寺,損軍害民,費以億萬計,近詔雖罷之,又聞奸人乘間奏請,複欲興修。宜守前詔,示民有信。

“蕭拜珠、楊多爾濟等,枉遭誣陷,籍其家以分賜人,比奉明詔,還給元業,子孫奉祀,家廟修葺苟完,未及寧處,複以其家財仍賜舊人,止酬以直,即與再罹斷沒無異。宜如前詔以元業還之,量其直以酬後所賜者,則人無冤憤矣。額森特穆爾之徒,遇硃太醫妻女過省門外,強拽以入,奸宿館所。有司以扈從上都為解,竟勿就鞫。宜遵世祖成憲,以奸人付有司鞫之。

“廣州東莞縣大步海及惠州珠池,始自大德元年奸民劉進、程連言利,分蜑戶七百餘家,官給之糧,三年一采,僅獲小珠五兩、六兩,入水為蟲魚傷死者眾,遂罷珠戶為民。其後同知廣州路事塔齊爾等又獻利於實勒們,創設提舉司監采;廉訪司言其擾民,複罷歸有司。既而內正少卿魏溫都爾冒啟中旨,馳驛督采,耗廩食,疲民驛,非世祖舊製,請悉罷之。

“特克實弑逆之變,學士布哈、指揮布延呼裏、院使圖古思,皆以無罪死;特們德爾專權之際,禦史徐元素以言事瑣項死東平,及賈圖沁布哈之囑,皆未申理。宜追贈死者,優敘其子孫。

“內外增置官署,員冗俸濫,白丁驟升,出身入流,壅塞日甚,軍民俱蒙其害。宜悉遵世祖成憲,凡至元三十年以後,改升創設,員冗者悉減並除罷之。

“自古聖君,惟誠於治政,可以動天地,感鬼神,未嚐徼福於僧道也。至元三十年,醮祠佛事之目,止百有二;大德七年,再立功德使司,積五百餘。僧徒又複營幹近侍,買作佛事,歲用鈔數千萬錠。僧徒貪慕貨利,養妻子,彼行既不修潔,適足褻慢天神,何以要福!比年佛事愈繁,累朝享國不永,致災愈速,事無應驗,斷可知矣。宜罷功德使司,其在至元三十年以前及累朝忌日醮祠佛事名目,止令宣政院主領修舉,餘悉罷。遊惰之徒,妄投宿衛部屬及宦者、女紅、太醫、陰陽之屬,不可勝數。一人收籍,一門蠲複;一歲所請衣馬芻糧,數十戶所征入不足以給之,耗國損民為甚。宜如世祖時支請之數給之,餘悉簡汰。

“參卜郎盜,始者劫殺使臣,利其財物而已,至用大師,期年不戢,傷我士卒,費國貲糧。宜遣良使抵巢招諭,仍敕邊吏勿生事,則遠人格矣。

“世祖時,準北內地惟輸丁稅,特們德爾為相,專務聚斂,遣使括勘兩淮、河南田土,重並科糧,又以兩淮、荊襄沙磧作熟收征,徼名興利,農民流徙。宜如舊製,止征丁稅,其括勘之糧及沙磧之稅悉除之。

“世祖左右之臣,雖甚愛幸,未聞無功而給一賞者。比年賞賜泛濫,蓋因近侍之人,窺伺天顏嘉悅之際,或稱乏財無居,或稱嫁女娶婦,或以技物呈獻,遞互奏請,要求賞賜,既傷財用,複啟幸門。自今以後,非有功勳勞效著明實跡,不宜加以賞賜,請著為令。”

議凡數千言,辭甚剴切。六月,庚申,珪至上都,奏上,帝不允。珪複進曰:“臣聞日食修德,月食修刑,應天以實不以文,動民以行不以言,刑政失平,故天象應之,惟陛下矜察,允臣等議悉行之。”帝終不能用。

癸亥,作禮拜寺於上都及大同路。

丙寅,遣使招諭西番。

遣庫庫楚等詣高麗,取女子三十人。

廣西、左、右兩江黃勝許、岑世興乞遣其子弟朝貢,許之。

丁卯,大幄殿成。

癸酉,帝受佛戒於帝師。

己卯,詔:“疏決係囚,存恤軍士,免天下和買雜役三軍,蜑戶差稅一年。遠仕瘴地,身故不得歸葬,妻子流落者,有司資給遣還,仍著為令。”

雲南大理路你囊為寇。

是月,大同渾源河、直定滹沱河、陝西渭水、黑水、渠州江水皆溢,並漂民廬舍。

秋,七月,丙戌,思州平茶楊大車、酉陽州冉世昌寇小石耶、凱江等寨,調兵捕之。

癸卯,罷廣州、福建等處采珠蜑戶為民,仍免差稅一年。

丁未,中書省言:“東宮衛士,先朝止三千人,今增至萬七千,請命詹事院汰去,仍依舊製。”從之。

戊申,以籍入特們德爾及子班坦、觀音努貲產給還其家。

是月,朝邑、楚丘、濮陽黃河溢,固安州清河溢,任縣沙、灃、洛水皆溢;真定、廣平、廬州等十一郡雨傷稼;龍慶州雨雹,大如雞卵,平地深三尺;定州唐河溢、山崩。免河渠營田租,餘賑恤有差。

廣西慶遠猺酋潘父絹等率眾來降,署簿、尉等官有差。

八月,丙辰,享太廟。

丁巳,禁言赦前事。

庚申,市牝馬萬匹,取陿酒。

庚午,作中宮金脊殿。

辛未,繪帝師帕克斯巴像十一。頒各行省,俾塑祀之。

丁醜,帝至自上都。

罷浚玉泉山河役。

癸未,秦州成紀縣大雨,山崩水溢,壅土至來穀河成丘阜。

九月,丙申,葺太祖神禦殿。

乙巳,昭聖元獻皇後忌日,修佛事,飯僧萬人。

癸醜,奉元路長安縣大雨,灃水溢;延安路洛水溢。

冬,十月,丁巳,監察禦史王士元請早諭教太子,帝嘉納之。

戊午,享太廟。

庚申,命左右相日直禁中,有事則赴中書。

己巳,雲南車裏蠻為寇,遣鄂爾多招諭之,其酋出降。

壬申,安南國世子陳日爌遣使朝貢。

真州珠金沙河、吳江州諸河淤塞,詔有司傭民丁浚之。

丁醜,封親王圖卜特穆爾為懷王,賜金印。

徒封雲南王旺沁為梁王,仍以其子特穆爾襲封雲南王。

壬午,肇慶猺黃寶才等降。

延安路饑,發義倉賑之;廣東道及武昌江夏縣饑,賑糶有差。

以魯國大長公主女適懷王。

十一月,癸巳,遣兵部員外郎宋本、吏部員外郎鄭立、阿魯輝、工部主事張成、太史院都事費著,分調閩海、兩廣、雲南、四川選。

辛醜,造金字蓋飾,以七寶貯佛舍利。

甲辰,作歇山鹿頂樓於上都。

庚戌,招諭融州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