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寅,宰執奏事,因論及古之朋黨,帝曰:“朕嚐思之,朋黨不能破,不必問其人,但是是非非,惟理之所在而已。”
丁亥,特贈蘇軾為太師。
三月,甲午,禁北界博易銀絹。
乙巳,待禦史蘇嶠言:“廣南提舉官廖容劄子:‘廣州都鹽倉,有積存鹽本銀計錢十一萬有餘。又點檢得本路諸州府逐年拘催常平諸色寬剩錢五萬貫,欲行起發,助朝廷經費。’得旨‘赴南庫送納’。陛下即位以來,屢卻羨餘之獻,故近年監司、州縣稍知遵守,此盛德之事。而小人急於自進,時以一二嚐試朝廷。自乾道七年,提舉官張潭獻錢二十萬貫,以此特轉一官,不及期年,擢廣西運判。廖容實斷其後,故到官未幾,便為此舉。聞此錢並係鹽本錢,潭到任時有三四十萬緡,皆是前官累政儲積,潭取其半以獻。今容獻十一萬緡,已是竭澤,所餘無幾,後人何以為繼!異時課額不登,誰任其咎!望卻而不受,即以此錢付之本司,依舊充鹽本。內常平寬剩錢,亦乞樁留本路,為水旱賑貸之備。”詔從之。
丙辰,給事中林機,經筵講《禹貢》畢,言:“孔子謂‘禹菲飲食而致孝乎鬼神,惡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宮室而盡力乎溝洫’,言其克勤於邦,克儉於家者如此。觀《禹貢》立為經常之製,亦其勤儉之德有以先之。故此篇之末,言‘鹹則三壤,成賦中邦’,而繼之以‘祗台德先,不距朕行’,蓋有深意。後世之君,窮奢極侈,若漢武帝,常賦之外至於算及緡錢、舟車,所宜深戒。常以大禹勤儉之德為懷,治效不難到也。”帝曰:“人主苟有貪心,何所不至!”
乙卯,金主謂宰臣曰:“會寧乃國家興王之地,自海陵遷都,永安女直人寢忘舊風。朕及見女直風俗,迄今不忘。今之燕飲、音樂,皆習漢風,蓋以備禮也,非朕心所好。東宮不知女直風俗,第以朕故尚存之,恐異時一變此風,非長久之計。甚俗一至會寧,使子孫一見舊俗,庶幾習效之。”
金太子詹事劉仲晦請增東宮牧人及張設,金主曰“東宮諸司局人,自有常數,張設已具,尚何增益!太子生於富貴,惟當導以淳儉。朕自即位以來,服禦器物,往往仍舊。卿以此意諭之。”
是春,以王楫、李大正並為提點坑冶鑄錢,於饒、贛州置司,江東、淮南、兩浙、潼川、利州路分隸饒州司,江西、湖廣、福建分隸贛州司。除潼川府隸路坑冶銅寶係逐路轉運司拘催發納鑄錢司外,依舊以江、淮、荊、浙、福建、廣南路提點坑冶鑄錢司為名。兩司行移,連銜按察。
夏,四月,己巳,金製:“出繼子所繼財產不及本家者,以所繼與本家財產通數均分。”
庚午,帝諭曰:“忠武軍已內教,人材少壯,不減殿前司諸軍,武藝亦習熟。”梁克家曰:“人無南北,惟教習而用之如何耳。”帝曰:“然。”
金主禦睿思殿,命歌者歌女直詞,顧謂太子及諸王曰:“朕思先朝所行之事,未嚐暫忘,故時聽此詞,亦欲令汝輩知之。汝輩自幼惟習漢俗,不知女直純實之風,至於文字語言或不通曉,是忘本也。汝輩當體朕意,至於子孫,亦當遵朕教誡也。”
乙醜,起居舍人趙粹中言:“祖宗盛時,儲養邊帥之才,所以料敵製勝,罕有敗闕。請詔宰執、侍從,歲舉可充帥任者各一人,被舉者赴都堂審察。如委可任,籍姓名聞奏,差充邊方帥司及都統司屬官或倅貳以儲其材,候任滿,或升之機幕謀議,入為寺、監、郎曹,出為監司、邊郡,俾之習熟邊圉利害。它時邊帥有闕,即於數內選擢。其資曆稍高,入為卿、監、侍從,遇有邊事,以備詢訪,如祖宗時。仍請嚴詔丁寧,詳擇其人,勿徇私請;如有顯效,亦當推薦賢之賞。如此,十年之後,帥臣不勝用矣。”帝曰:“帥臣自是難得,卿此論甚允。若然,則不待十年,得人多矣”。
五月,壬辰朔,日有食之。
癸巳,龔茂良言馬驛利害,並及買象事,梁克家等曰:“樞密院見差使臣趙璧往邕州催買。”帝曰:“郊祀大禮,初不係此。其差去使臣可喚回。”
戊戌,金禁女直人毋得譯為漢姓。
壬寅,金真定尹孟浩卒。
甲辰,金尚書省奏鄧州民範三毆殺人當死,而親老無侍,金主曰:“在醜不爭謂之孝,孝然後能養。斯人以一朝之忿忘其身,而有事親之心乎!可論如法。其親,官與養濟。”
己未,左迪功郎硃熹辭免召命,乞差嶽廟。梁克家言硃熹博學有守,而安於靜退,屢召不起,執政俱稱之。或曰:“熹學問淹該,但泥於所守,差少通耳。”帝曰:“士大夫雖該博,然亦須諳練疏通。如朕在潛邸,但知讀書為文。及即位以來,今十有餘年,諳曆物情世故,豈止讀書為文,須有用乃可耳。硃熹今以疾辭,然安貧樂道,廉退可嘉。特改宣教郎,主管台州崇道觀。”熹以求退得進,於義未安,再辭;逾年,乃拜命。
是月,皇太子免尹臨安。
洪、吉等郡水災,命賑之。
六月,己巳,臣僚言:“近年州郡例皆窮匱,不能支吾。言其凋弊之因,有揀汰之軍士,有添差之冗員,有指價和糴米之備償,有綱運水腳錢之糜費,有打造歲計之鐵甲,有拋買非泛之軍器,有建造寨屋之陪貼,有收買竹木之科敷,有起發揀中廂禁上軍、弓手之用度,有教稅民兵、保甲之支費;郵傳交馳,使者旁午,是皆州郡之蠹,所以致闕乏之繇也。陛下灼見其弊,已除去七八。惟是揀汰軍人並離軍人及歸正添差不厘務,州郡甚以為苦,日增月添,無有窮已,則賦入有限而增添之費無窮。請特降指揮,下吏、兵部、三衙、在外諸軍都統、總領司,凡揀汰軍人並離軍使臣諸色添差不厘務人,各相照應,自來立定人數員缺,不得過數差注分撥,令共理之臣得以留意收養。”詔從之。
詔:“令諸路監司、郡守,不得非法聚斂,並緣申請,妄進羨餘,違者重置典憲。”
是月,置蘄州、蘄春鐵錢監,歲以十萬貫為額,仍減舒州同安監歲額一十萬貫。
金樞密使完顏思敬卒。金主輟朝,親臨喪,器之慟,曰:“舊臣也。”賻贈加厚,葬禮悉從官給。
秋,七月,庚子,金複以會寧府為上京。
庚戌,金罷歲課雉尾。
八月,丁卯,金以判大興尹趙王永中為樞密使。
金明安、穆昆舉賢能者,金主命賞之。
癸酉,內批龍雲、陳師亮添差,梁克家等言於指揮有礙,帝嘉其守法,因曰:“僥幸之門,蓋在上者多自啟之,故人生覬覦心。漢畫一之法,貴在能守。”
丙子,臣僚言江西連歲荒旱,不能預興水利為之備,乃降詔曰:“朕惟旱幹、水溢之災,堯、湯盛時有不能免,民未告病者,備先具也。豫章諸郡,但阡陌近水者,苗秀而實;高仰之地,雨不時至,苗輒就槁。意水利不修,失所以為旱備乎?今諸道名山,川源甚眾,民未知其利。然則通溝瀆,瀦陂澤,監司、守令顧非其職歟?其為朕相丘陵原隰之宜,勉農桑,盡地利,平繇行水,勿使失時,朕將即勤惰而寓賞罰。”
己卯,金禦史大夫璋罷。
癸未,合荊、鄂二軍為一,以吳挺充都統製。
九月,丙申,梁克家等上《中興會要》、《太上皇》及《皇帝玉牒》。
庚子,命盱眙軍以受書禮移牒泗州,示金生辰使,金使不從。
辛亥,金主還都。大名府僧李智究等謀反,伏誅。
冬,十月,臣僚言:“浙東諸郡旱傷,如溫、台二州,自來每遇還稔,全賴轉海般運浙西米斛,粗能贍給。聞浙西平江、秀州邊海諸縣不令放出,於荒歉之處為害甚大,請嚴禁遏糴。”從之。
辛未,右丞相梁克家罷。克家時獨相,貴戚權幸,不少假借,而外濟以和,以與張說議使事不合,遂求去,乃罷為觀文殿大學士、知建寧府。
甲戌,以曾懷為右丞相,鄭聞參知政事,張說知樞密院事,沈夏同知院事。
丙子,金以前南京留守唐古安禮為尚書右丞。
時以南路女直戶頗有貧者,議簽漢戶入軍籍,金主嚐以問安禮曰:“於卿意如何?”安禮對曰:“明安人與漢戶今皆一家,彼耕此種,皆是國人。即日簽軍,恐妨農作。”金主責之曰:“朕謂卿有知識,每事專效漢人。若無事之時,可移農作,度宋人之意,且起爭端。國家有事,農作奚暇!卿習漢字,讀《詩》、《書》,姑置此以講本朝之法。前日宰臣皆女直拜,卿獨漢人拜,是耶非耶?所謂一家者,皆一類也。女直、漢人,其實則二。朕即位東京,契丹、漢人皆不往,惟女直人偕來,此可謂一類乎?”又曰:“朕夙夜思念,使太祖功業不墜,傳及萬世,當使女直人不困。卿等悉之!”
乙酉,臣僚言:“州郡水旱,往往諱言,雖有陳奏,未必能盡其實,遂至下之疾苦壅於上聞,上之德意抑於下究。蓋諱言水旱者,慮朝廷罪其失政也;不盡其實者,慮州用之闕而不斷也。屬縣申請,至於取問者有之,必欲其不問而後已;民間告訴,抑令伏熟者有之,必欲其無所陳而後已。欺天罔上,其罪可勝言哉!望申嚴行下,凡有旱傷,必須從實檢放,不得亂有沮抑,致奸和氣。仍乞令逐路常平提舉官躬親巡曆,同帥漕之臣覺察按劾以聞。庶幾民被實惠。”詔從之。
丁亥,金使完顏襄等來賀會慶節,別函申議受書之禮。仍示虞允文,速為邊備。
十一月,辛卯,詔樞密院:“除授及財賦,事關中書、門下省,其邊機軍政,更不錄送。”
金主謂宰臣曰:“外路正五品職事多闕員,何也?”太尉李石曰:“資考少有及者。”金主曰:“苟有腎能,當不次用之。”
戊戌,合祀天地於圜丘,大赦。改明年為淳熙元年。
辛亥,臣僚言:“今歲旱傷,非特浙東被害,如江西諸州,例皆闕雨,禾稻不收,而贛、吉二州尤甚。江東之太平、廣德,淮西之無為軍、和州,多是先被水患,繼之以旱。其間州郡,或有違言境內災傷,不即申陳,致失檢放條限;或有雖曾申聞,措置賑濟事件,朝廷未與行下。救荒之政,譬如拯溺救焚,勢不可緩,今欲從朝廷專委逐路提舉官躬親巡曆,如委係失收,不曾檢放或檢放不實者,仰將今年苗米依合減分數,權行停閣,令候來年秋熟帶納。其有和糴米斛、拋降馬料及諸色科買,並權與住罷一年。應合賑糶、賑濟者,許提舉官將一路見管常平義倉米通融撥借應副。其有諸州已條畫到措置賑濟事件,朝廷速降指揮。庶幾官吏便可奉行,百姓早被實惠。”詔從之。
壬子,金吏部尚書梁肅請禁奴婢服羅綺,金主曰:“近已禁其服明金,行之以漸可也。且教化之行,當自貴近始。朕宮中服禦常自節約,卿等宜更從儉素,使民知所效也。”
漢州什邡縣楊村進士陳敏政家,特賜旌表門廬。自敏政高祖母王氏遺訓,至今五世同居,並以孝友信義著。王氏年十八歸於陳,歲餘夫卒,守誌不嫁,事舅姑甚孝,教子孫篤學有聞。本州以事來上,故有是命。
十二月,己未朔,戒飭沿邊諸軍,毋輒遣間諜、招納叛亡。
甲子,同知樞密使沈夏罷。乙醜,以禦史中丞姚憲簽書樞密院事。
癸酉,廣西鹽複官賣法,從帥臣範成大之請也。二廣鹽法,自靖康間,行官般官賣法。至紹興八年後,因臣僚言其利為甚博,遂改行鈔法,節次更廢不一。至乾道六年,逐司互有申陳。遂自八年詔令兩路通販官鈔九十萬貫,同認歲額,然實於西路歲計不便。遂詔:“廣西鹽住行鈔法,撥還運司,均與諸州官般官賣,以充歲計。”
乙酉,金遣完顏璋等來賀明年正旦,以議受書儀不合,詔俟改日;以太上皇有旨,姑聽仍舊。丁亥,璋等入見。
是歲,減紹興府、嚴、處州丁絹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