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三十四(1 / 3)

[宋紀一百三十四]起重光大荒落正月,盡九月,凡九月。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三十一年(金正隆六年)

春,正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壬午,金主以將如南京,命司徒、禦史大夫蕭玉為大興尹,司徒如故。

癸未夜,風雷雨雪交作。侍禦史汪澈言:“《春秋》魯隱公時,大雷震電,繼以雨雪。孔子以八月之間再有大變,謹而書之。今一夕之間,二異交至,願陛下飭大臣常謹備邊。”

殿中侍禦史陳俊卿言:“周之三月,今正月也。魯隱公八月之間,再有大異,今一日而兩異見,比《春秋》抑有甚焉。今邊防之策,聖謨深遠,講之熟矣,然而將未得人,兵未核實,器械未精,儲蓄未備。臣願陛下與二三大臣因災而懼,謹其籓籬,常若寇至,不可一日而弛。至於臣下,則有官居保傅,手握兵符,而廣殖貨財,專事交結,奪民利,壞軍政,朝廷不言,道途側目,養之不已,其患將有不可勝言者。此誠臣憂國惓惓至意,惟陛下采納。”

癸巳,名通化軍漢相國蕭何廟曰懷德。

賀金正旦使徐度將還,金主使參知政事李通諭之曰:“朕昔從梁王軍,樂南京風土,常欲巡幸。今營繕將畢功,其以二月末先往河南。帝王巡狩,自古有之,以淮右多隙地,欲校獵其間,從兵不逾萬人。況朕祖宗陵廟在此,安能久於彼乎!汝等歸告汝主,令有司宣諭朕意,使淮南之民無懷疑懼。”

甲午,集英殿修撰、知鼎州淩景夏權尚書吏部侍郎。丙申,秘書少監汪應辰權尚書吏部侍郎。

己亥,詔:“特進、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和國公張浚,湖南路任便居住。”

時浚尚責居永州,殿中待禦史陳俊卿,間為上言:“浚忠義,且兼資文武,可付以閫外。臣素不識浚,雖聞其嚐失陝服,散淮師,而許國之心白首不渝。今杜門念咎,老而練事,非前日浚也。願陛下勿惑讒謗,雖未付以大柄,且與以近郡,以係人心,庶緩急可以相及。”帝納其言。

詔:“衡州編管人胡銓放逐便。”

又詔:“昨緣事一時編管居住命官,刑部開具職位姓名並元犯因依,申尚書省。”

庚子,金主命自中都至河南所過州縣,調從獵騎士二千。諸處統軍,擇其精於射者得五千人,分作五軍,皆用葺絲聯甲,紫葺為上,青茸次之,號“硬軍”,亦曰“細軍”。每自詫曰:“取江南,此五千人足矣!”

二月,甲辰朔,日有暈珥戴背。金主問司天監馬貴中曰:“近日天道何如?”貴中曰:“前年八月二十九日,太白入太微右掖門;九月二日,至端門;九日,左掖門出,並曆左右執法。太微為天子南宮,太白兵將之象,其占,兵入天子之廷。”金主曰:“今將南伐,正其事也。”貴中曰:“當端門而出,其占為受製,曆左右執法為受事。此當有出使,或為兵,或為賊。”金主曰:“兵興之際,小盜固不能無也。”

甲寅,少師、寧遠軍節度使、領殿前都指揮使職事楊存中為太傅、充醴泉觀使,賜玉帶,奉朝請。

存中領殿岩幾三十年,至是王十朋、陳俊卿、李浩,相繼訟言存中之過,帝惑其言。存中聞北事有萌,乃上疏言金人年來規劃有異,雖信好未渝,而薦食之心已露,宜及未然,於沿邊衝要之地,置堡列戍,峙糧聚財,濱海沿江,預具鬥艦。至於選將帥,繕甲兵,謹關梁,固疆塞,明斥堠,訓郡縣之卒,募鄉閭之勇,申戒吏士,指授方略,條為十事以獻。會趙密謀奪其權,因指為喜功生事,存中聞之,乃累章丐免。

金以參知政事李通為尚書右丞。

乙卯,閤門祗候、禦前忠銳第五副將劉舜謨為東南第二副將,廬州駐答刂。

己未,金禁扈從縱獵擾民。庚申,征諸道水手運戰船。

辛酉,詔:“侍從、台諫薦士各二人,帥臣、監司各一人。”

癸醜,金主發中都。

乙醜,詔:“經義、詩賦,依舊分為兩科以取士。”

先是諫議大夫何溥,疏論經義、詞賦合為一科之弊,以為:“兩場俱優者百無一二,而韋布之士,皓首窮經,扼於聲病之文,卒無以自見於世。望將經義得免解舉人及應舉進士年五十以上,許兼一大經,於詩賦場引試,其不願兼經者亦聽,庶幾宿學有以自展。議者多以為經義、詞賦不能兼精,又減策二道而並於論場,故策問太寡,無以盡人。且一論一策,窮日之力不足以致其精,雖有實學,無以自見。願複經義、詩賦分科之舊。”詔禮部、國子監、太學官看詳,申尚書省。

三月,甲戌朔,詔起複左武大夫、興州刺史、殿前司破敵軍統製陳敏,以所部千六百人往太平駐答刂,尋改隸馬軍司。

己卯,右諫議大夫何溥為翰林學士兼權吏部尚書。

金改河南北邙山為太平山,稱舊名者以違製論。

壬午,兵部尚書兼權翰林學士兼侍讀楊椿參知政事。

庚寅,尚書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陳康伯遷左仆射,參知政事硃倬守右仆射,並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辛卯,故左朝奉大夫致仕李光,追複左中大夫,官其子二人。

癸巳,金主次河南府,因出獵,如汝州溫湯,視行宮地。自中都至河南,所過麥皆為空。複禁扈從毋輒離次及遊賞、飲酒,犯者罪皆死,而莫有從者。

詔內地諸明安赴山後牧馬,俟秋並發。

夏,四月,癸卯朔,詔潭州觀察使、利州西路駐答刂禦前中軍都統製、新知襄陽府吳拱以西兵三千人戍襄陽。

朝議因金人決欲敗盟,乃令兩淮諸將各畫界分,使自為守,措置民社,增壁積糧。是時禦前諸軍都統製吳璘戍武興,姚仲戍興元,王彥戍漢陰,李道戍荊南,田師中戍鄂渚,戚方戍九江,李顯忠戍池陽,王權戍建康,劉錡戍鎮江,壁壘相望,而襄陽獨未有備,故命拱以所部戍之。

辛酉,複升揚州高郵縣為軍。

辛未,同知樞密院事周麟之為金奉表起居稱賀使,賀遷都也。

初,朝廷聞金主欲移居於汴,且屯兵宿、毫間,議遣大臣奉使,宰執共議遣參知政事楊椿行。其所議者,如大金皇帝隻欲到洛陽觀花,則不須屯兵於邊;若果欲遷都於汴,屯兵於宿、毫,則本國亦不免屯兵於淮上;非敢故渝盟約,蓋為國之道,不得不然。或欲巡幸汴都,即還燕京,則本國亦無一人一騎渡淮。麟之聞其議,乃見帝慷慨請行,帝大喜。麟之請自擇副,且薦洪州觀察使、知閤門事蘇華可用,許之。華尋卒,乃命武翼大夫、貴州刺史、知閤門事張掄假保信軍節度使以行。

丁未,金主詔百官先赴南京治事。尚書省、樞密院、大宗正府、勸農司、太府、少府皆從行,吏、戶、兵、刑部、四方館、都水監、大理司官各留一員。

以簽書樞密院事高景山為宋生日使,右司員外郎王全副之。金主謂全曰:“汝見宋主,即麵數其罪,索其大臣及淮、漢之地。如不從,即厲聲詆責之,彼必不敢害汝。”謂景山曰:“回日,以全所言奏聞。”

戊申,金主命汝州百五十裏內州縣量遣商賈赴溫湯置市。

詔有司移問宋人蔡、潁、壽諸州對境創置堡屯者。

庚戌,金主發河南府;丁卯,次溫湯,誡扈從,毋得輒過汝水。金主出獵,遇奔鹿突之,墮馬,嘔血數日。遣使征諸道兵。

五月,丙子,金國賀生辰使高景山、副使王全入境。

景山等舉止倨傲,又遣人量恥麵闊狹,沿淮顧盼,意若相視水麵者。時上下泄泄,至是始知其有渝盟之意。

庚辰,金太師、尚書令溫都思忠卒。

契丹諸部反,遣右將軍蕭圖喇等討之。

甲申,禮部郎中王普言取士分科之弊,以謂:“後生舉子,競習詞章,而通經老儒,存者無幾。恐自今以往,經義又當日銷,而《二禮》、《春秋》必先廢絕。竊惟國初至治平,雖以詩賦取士,又有明經、學究等諸科。當時惟明經略通大義,其它徒誦其書而不知其說,非今日經義比也。然猶且別立解額,多於詩賦,而不相侵紊。逮熙寧後,應舉者莫不治經,故解額可以混而為一。今經義、詩賦既分為兩科,而解額猶未分。未取易舍難,人之常情,故此盛彼衰,勢所不免。望詔有司追效舊製,將國學及諸州解額各以三分為率,其二以取經義,其一以取詩賦。若省試,即以累舉過省,酌中人數,立為定額而分之,仍於經義之中,優取《二禮》、《春秋》,庶幾兩科可以永久並行,而無偏廢之患矣。”詔禮部、國子監看詳,申尚書省。

辛卯,金使高景山、副使王全見於紫宸殿。景山奉國書跪進。景山當奏事,自稱語呐,不能敷奏,乞令副使王全代奏,帝許之。景山招全,全欲升殿,侍衛及閤門官止之,帝傳旨令升。

全升殿之東壁,麵北,厲聲奏曰:“皇帝特有聖旨,昨自東昏王時,兩國講和,朕當時雖年小,未任宰執,亦備知得。自朕即位後一二年間,曾差祈請使巫亻及等來,言及宗屬及增加帝號等事,朕以即位之初,未暇及此,當時不曾允許。其所言新屬中,今則惟天水郡公昨以風疾身故外,所祈請似亦可從。又念歲貢錢絹數多,江南出產不甚豐厚,須是取自民間,想必難備。朕亦別有思度,兼為淮水為界,私渡甚多,其間往來越境者,雖嚴為誡禁,亦難杜絕。又,江以北,漢水以東,雖有界至,而南北叛亡之人,互相扇誘,適足引惹邊事,不知故梁王當日何由如此分畫來。朕到南京,方欲遣人備諭此意。近有司奏言,欲遣使來賀行幸南京,灼知意甚勤厚。若隻常使前來,緣事理稍重,恐不能盡達。兼南京宮闕初秋畢工,朕以河南府龍門以南地氣稍涼,兼放牧水草亦廣,於此坐夏,擬於八月初旬內到南京,當於左仆射湯思退、右仆射陳康伯及或聞王綸知樞密院,此三人內可差一員;兼殿前太尉楊存中最是舊人,諳練事務,江以北山川地理,備曾經曆,可以言事,亦當遣來。又如鄭藻輩及內臣中選擇所委信者一人,共四人,同使前來,不過八月十五日以前到南京,朕當宣諭此事。若可從朕言,緣淮南地理,朕昔在軍頗曾行曆,土田往往荒瘠,民人不多,應有戶口,盡與江南,朕所言者惟土田而已。務欲兩國界至分明,不生邊事。朕以向來止曾經有泗、壽州外,陳、蔡、唐、鄧邊麵不曾行曆,及知彼處圍場頗多,約於九月末旬前去巡獵,十一月或十二月,卻到南京,於差來正旦使處,當備細道來,朕要知端的。於次年二三月間,又為京兆,亦未曾至,欲因幸溫湯,經由河東路分,卻還中都去。”奏訖,全複曰:“趙桓今已死矣。”帝色變,遽起。全在殿下揚言曰:“我來理會者兩國事。”嘵嘵不已。帶禦器械李橫約全曰:“不得無禮,有事朝廷理會。”

百官班未退,帶禦器械劉炎白陳康伯曰:“使人在廷,有茶酒之禮,宜奏免之。”康伯曰:“君自奏聞。”炎遂轉屏風而入,見帝哭泣。炎奏其事,帝然之。炎出,傳旨曰:“今為聞淵聖皇帝訃音,聖躬不安,閤門賜茶酒宜免,使人且退班。”遂退。

既而詔全曰:“適所未奏事因,可具奏狀以聞。”於是館伴使、翰林學士何溥等錄其語進,故得知者一二焉。

宰執聚殿廬,議舉哀典故。或謂帝不可以凶服見使者,欲俟其去乃發喪。權工部侍郎黃中聞之,馳白康伯曰:“此國家大事,臣子至痛之節,一有失禮,謂天下後世何?且使人問焉,將何以對?”於是始議行禮及調兵守江、淮之策。

壬辰,同知樞密院事周麟之言:“敵意可卜,宜練甲申警,靜以觀變,使不當遣。”帝曰:“卿言是也。彼欲割地,今何應之?”麟之曰:“講信之始,分畫封圻,故應有載書存。願出以示使者,厥請將自塞矣。”

甲午,宰執召三衙帥趙密、成閔、李捧及太傅、醴泉觀使、和義郡王楊存中至都堂,議舉兵。既又請侍從、台諫淩景夏、汪應辰、錢端禮、金安節、張運、黃祖舜、楊邦弼、虞允文、汪澈、劉度、陳俊卿集議。陳康伯傳上旨雲:“今日更不問和與守,直問戰當如何。”執政欲遣閔全將禁衛兵禦襄江上流,允文言:“不必發兵如此之多,敵必不從上流而下。恐發禁衛則兵益少,朝廷內虛,異時無兵可為兩淮之用。”執政以金主在汝州,恐其涉漢而南,不聽。

日午,下詔發喪。宰相常服、金帶,率百官入和寧門,詣天章閣南隙地舉哀,仍進名奉慰。是時禁中亦設舉哀之禮,哀動於外。為大行淵聖仁孝皇帝立重,即學士院為幾筵殿,用神帛。帝詔持斬衰三年,以申哀慕。權禮部侍郎金安節請庶人禁樂百日,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