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九十九(3 / 3)

己巳,詔:“諸路兵非專被旨者,毋得會行在。”

是日,傅雱等至河陽,金遣接伴使王景彝來迓,止許雱以五百人自隨,日行百八十裏。

初,尊元祐皇後為元祐太後,尚書省謂元學犯後祖諱,請以居宮為稱。至是,庚午,更稱隆祐太後,所居名隆祐宮。

壬申,先是河北宣撫使張所,招徠豪傑,以忠翊郎王彥為都統製,效用人嶽飛為準備將。飛初補承信郎,以戰功遷秉義郎。帝初立,上書論黃潛善、汪伯彥不圖恢複,以越職奪官。至是歸所,所問曰:“汝能敵幾何?”飛曰:“勇不足恃,用兵在先定謀。欒枝曳柴以敗荊,莫敖采樵以致絞,皆謀定也。”所矍然曰:“君殆非行伍中人!”借補修武郎、閤門宣讚舍人,充中軍統領。飛因進說曰:“國家都汴,恃河北以為固,苟馮據要衝,峙列重鎮,則京師根本之地固矣。招撫能提兵壓境,飛唯命是聽。”所壯之,借補武經郎。

趙子崧言杭州軍變,遣京畿第二次劉俊往捕,又命禦營統製辛道宗將西兵二千討之。

癸酉,耿南仲責授單州團練副使,南雄州安置。

乙亥,李綱罷。

先是張所至京師,河北轉運副使、權北京留守張益謙,附黃潛善意,奏所置司北京不當,又言招撫司置後,河北盜賊愈熾,不若罷之。綱言:“所留京師招集將佐,今尚未行,不知益謙何以知其騷擾?朝廷以河北民無所歸,聚而為盜,置司招撫,因其力而用之,豈由置司乃有盜賊!今京東、西群盜公行,攻掠郡縣,亦豈招撫司過邪!時方艱危,朝廷欲有經略,益謙小臣,乃敢以非理沮抑,此必有使之者。”時傅亮軍行才十餘日,汪伯彥等以為逗留,複命宗澤節製之,使即日渡河。亮言:“今河外皆屬金人,而遽使亮以烏合之眾渡河,不知何地可為家計,何處可以得糧?恐誤大事。”綱為之請,潛善等不以為然。綱極論:“潛善、伯彥力沮二人,乃所以沮臣,使不安職。臣每念靖康大臣不和之失,凡事未嚐不與潛善、伯彥熟議,而二人設心如此。”既而潛善有密啟,翼日,帝批“亮兵少不可渡河,可罷經製司,赴行在。”綱留禦批再上,帝曰:“如亮人才,今豈難得?”綱曰:“亮謀略知勇,可為大將,今未嚐用而遽罷之,古之用將,恐不如此。”帝不語。綱退,亮竟罷職。綱複求去,帝召綱曰:“卿所爭,細事耳,何為出此?”綱曰:“人主之職在論相,宰相之職在薦賢。方今人才以將帥為急,恐不可為細事。”

殿中侍禦中張浚複論綱雖負才氣,有時望,然以私意殺侍從,典刑不當,不可居相位;又論綱杜絕言路,獨擅朝政,事之大小,隨意必行,買馬之擾,招軍之暴,勸納之虐,優立賞格,公吏為奸,擅易詔令,竊庇姻親等十數事。帝乃召硃勝非草製,責綱以“狂誕剛愎,謀謨弗效,既請括郡縣之私馬,又將竭東南之民財。以喜怒自分其賢愚,致賞罰弗當於功罪。出令允符於清議,屢抗執以邀留;用刑有拂於群情,必力祈於親劄,以至帖改已畫之旨,巧蔽外姻之奸。茲遣防秋,實為渡河之擾,預頒告命,厚賜緡錢,賞逾百萬之多,僅達京師而止,每敦促其速進,輒沮抑而不行,設心謂河,專製若此!”時浚章未下,綱所坐,皆潛善密以傳勝非者。翼日,遂罷綱為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綱在相位凡七十五日。

鄧肅言:“人主職在任相,陛下初登九五,召李綱於貶所,任以台衡,待之非不專也;但綱學雖正而術疏,謀雖深而機淺。陛下嚐顧臣曰:‘李綱真以身殉國者!’今遽罷之,責辭甚嚴,既非台章,又非諫疏,不知遣辭者何所據依?且兩河百姓,數月無所適從,及綱措置一月,而兵民稍已安集。偽楚之臣,紛然皆在朝列,及綱先逐邦昌,而叛黨罪已稍正。今綱去。則二事將何如哉!”肅尋與郡。

許翰亦言:“綱忠義英發,舍之無以佐中興。今綱既罷,留臣無益。”因力求去,帝未許。然潛善等皆有逐之之意矣。

丙子,浙東安撫翟汝文以兵七千渡江。先是杭賊陳通等紿汝文來受降,及至城下,賊不聽命,汝文複還越州。於是通等盡刺城下強壯為軍,有眾數萬。

丁醜,隆祐太後發南京,郭仲荀部禁旅從,且製置東南諸盜。

己卯,黃潛善、汪伯彥共議,悉奏罷李綱所施行者。是日,先罷諸路買馬,唯陝西諸州各買百匹,其勸民出財助國指揮勿行。已而傅亮以母病歸同州,張所亦以罪貶,招撫、經製司皆廢矣。

庚辰,詔:“榜諭為盜軍民,率眾歸降,當赦其罪,仍審量事理,命以官資。若敢抗拒,仍舊為惡,則掩殺正賊外,父母妻子並行處斬。如大兵會合已到城下,改過出降,放罪推賞。仍令監司召募土豪,自率鄉兵會合討蕩,亦許先次借補官職。”

辛巳,顏岐複為禦史中丞,辭不拜,改工部尚書。

壬午,斬太學生陳東、撫州進士歐陽澈於都市。

先是帝聞東名,召赴行在。東至,上疏言宰執黃潛善、汪伯彥不可任,李綱不可去,且請上還汴,治兵親征,迎請二帝。其言切直,章凡三上,潛善等思有以中之。會澈亦上書詆用事者,其間言宮室燕樂事,潛善密啟誅澈,並以及東。東始未識綱,特以國故,至為之死,行路之人有為哭者。東死年四十二。

甲申,許景衡為禦史中丞。

中書舍人硃勝非試禮部侍郎,仍兼直學士院。

乙酉,遣使往諸路撫諭。

時以金人南侵,朝命隔絕,盜賊踵起,乃遣朝臣分往諸路,體訪官吏廉汙,軍民利病。殿中侍禦史馬伸使湖、廣,吏部員外郎黃次山使京東、西,兵部員外郎江端友使閩、浙,監察禦史寇防使江、淮。時祠部員外郎喻汝礪往四川劃刷錢物,王〈王燮〉、王忠經製河東、北,錢蓋在陝西,因就命之。尋詔所至決獄,即死罪當議者,許酌情減降以聞。

許景衡言:“臣聞議者多指開封尹宗澤過失。臣自渡淮,聞澤誅鋤強梗,撫循善良,又修守禦之備,曆曆可觀。臣竊歎慕,以為去冬京城有如澤等數輩相與維持,則其禍變未至如此其酷也。且開封宗廟社稷之所在,苟欲較澤小疵,別選留守,不知今之搢紳,威名政術加於澤者,複有何人?”帝大悟,仍封景衡奏示澤,澤賴以安。

景衡又言:“南陽無險阻城池,而密邇盜區,且漕運不繼,不如建康天險可據,請定計巡幸。”

丙戌,尚書右丞許翰,罷為資政殿學士,提舉杭州洞霄宮。

陳東死,翰謂所親曰:“吾與東皆爭李相者,今東戮東市,吾在廟堂,可乎!”乃力求去,故有是命。

金以宗輔為右副元帥,駐兵燕京。宗輔性寬恕,好施惠,尚誠實,燕人安之。

金主詔曰:“河北、河東郡縣,職員多闕,宜開貢舉取士以安新民。”有司以遼、宋取士之製不同為請,命南北各因其所習之業取士,號為南北選。

真定拘籍境內進士試安國寺,宋進士褚承亮亦在籍中,匿而不出。軍中知其才,嚴令押試,與諸生對策。主文者侍中劉宵,故遼官,降於金,憤宋助伐金,發策,問宋上皇先道,少帝失信,舉人承風旨,極口詆毀。承亮起,詣宵曰:“君父之過,豈臣子所宜言邪!”長揖而出,宵為之動容。餘悉放第,凡七十二人,遂號“七十二賢榜”。狀元許必仕為郎官,一日,出左掖門,墮馬,首中閫石死。宵薦承亮和槀城縣,承亮棄去。

傅雱、馬識遠至雲中,金左副元帥宗翰在涼陘未還,左監軍完顏希尹遣其大理卿、昭文館學士李侗館伴,問雱使指,雱以二帝表文及國書授之。凡六日,乃得見希尹與右監軍耶律伊都,權知樞密院事時立愛,席地重氈,參決堂上,兵部尚書高慶裔立其旁,雱跪聽其語。希尹先言南朝不割三鎮事,又言:“通問之初,安可遽及二帝!即不得請,殆欲以兵取之邪?”雱遜謝再三,乃罷就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