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八十三(3 / 3)

命曾布修《神宗正史》。

丙寅,罷五路經律通禮科。

丁卯,詔諸路使:“免役法依元豐八年見行條約施行。”

鄧溫伯言:“舊名潤甫,昨避高陳王諱,今請複舊名。”從之。

戊辰,同修國史蔡卞上疏言:“先帝盛德大業,卓然出千古之上,而《實錄》所紀,類多疑似不根,乞驗索審訂。重行刊定,使後世無所迷惑。”詔從之,以卞兼國史修撰。

己巳,遼除玉田、密雲流民租賦一年。

是月,知汝州蘇轍,降授左朝議大夫,徙知袁州。責詞略曰:“垂簾之初,老奸擅國,置在言路,使詆先朝,反以君父為仇,無複臣子之義。”中書舍人林希所草。老奸,蓋陰斥宣仁也。希典書命,自司馬光、呂大防、公著、劉摯等數十人之製,極其醜詆。一日,草製罷,擲筆於地曰:“壞盡名節矣!”

閏月,壬申,以陸師閔等二十三人為諸路提舉常平官。

癸酉,罷十科舉士法,從井亮采言也。

翟思言:“先帝正史,將以傳示萬世。訪聞秉筆之臣,多刊落事跡,變亂美實,以外應奸人誣詆之說。今既改命史官,須別起文,請降旨取《日曆》、《時政記》與今《實錄》參對。”從之。

甲申,以觀文殿學士安燾為門下侍郎。

以禮部侍郎孔武仲為寶文閣待製、知宣州。

乙酉,以工部尚書李之純為寶文閣待製、知單州,禦史劉拯言其為中丞時阿附蘇軾故也。

丙戌,虞策請複置天下義倉,每苗稅一石,出米五升,自來年為始,專充賑濟;從之。

貶通判杭州秦觀監處州茶鹽酒稅,以劉拯言其影附蘇軾、增損《實錄》也。

丁亥,詔神宗隨龍人趙世長等遷秩賜賚有差。

戊子,詔:“在京諸司所受傳宣中批,並候朝廷覆奏以行。”

癸巳,命知蘇州呂惠卿改知江寧府。

乙未,章惇入見,遂就職,命提舉修《神宗實錄》、《國史》。

戊戌,詔改隆祐宮曰慈德宮,前殿曰慈德,中曰仁明,後曰壽昌。

以黃履為禦史中丞。元豐末,履嚐為中丞,與蔡確、章惇、邢恕相交結,每確、惇有所嫌惡,則使恕道風旨於履,履即排擊之,時謂之“四凶”,為劉安世所論而出。至是驚複引用,俾報複仇怨,元祐正臣,無一得免矣。

帝之初即位也,程顥知扶溝縣,以檄至河南府,留守韓宗師問:“朝事如何?”顥曰:“司馬君實、呂晦叔作相矣。”又問:“果作相,當如何?”曰:“當與元豐大臣同。若先分黨與,它日可憂。”宗師曰:“何憂?”曰:“元豐大臣皆嗜利者,使自變其已甚害民之法,則善矣。不然,衣冠之禍未艾也。”至是其言乃驗。宗師,絳之子也。

庚子,遼賜西北路貧民錢。

五月,壬寅,罷修官製局。

甲辰,罷進士習試詩賦,專治二經。

遼主駐赤勒嶺。

己酉,詔以王安石《日錄》參定《神宗實錄》、《正史》。

初,安石將死,悔其所作,命從子防焚之,防詭以它書代。至是蔡卞即防家取以上之,因芟落事實,文飾奸偽,盡改元祐所修。

辛亥,劉奉世罷。

奉世為人,簡重有法度,常雲:“家世唯知事君,內省不愧作士大夫公論而已。得喪,常理也。譬如寒暑加人,雖善攝生者不能無病,正須安以處之。”時以章惇用事,力乞外。乃罷為真定府路安撫使,兼知成德軍。

癸醜,詔:“中外學官,非製科、進士、上舍生入官者,並罷。”

編類元祐群臣章疏及更改事條。

甲寅,殿中侍禦史郭知章言:“先帝辟地進壤,扼西戎之咽喉,如安疆、葭蘆、浮圖、米脂,據高臨下,宅險遏衝。元祐初,用事之臣委四寨而棄之,外示以弱,實生戎心。乞檢閱議臣所進章疏,列其名氏,顯行黜責。”惇等因開列初議棄地者自司馬光、文彥博而下凡十一人。惇奏曰:“棄地之議,司馬光、文彥博主之於內,趙昪、範純粹成之於外,故眾論莫能奪。若孫覺、王存輩,皆闇不曉事,妄議邊計者。至於趙昪、範純粹,明知其便,而首尾異同以傅會大臣,可謂挾奸罔上。夫妄議者猶可恕,挾奸者不可不深治。”帝以為然。

右正言張商英言:“先帝謂天地合祭非古。”詔禮部、太常詳議以聞。

以右正言上官均為工部員外郎。章惇方欲擅權,惡均異論,故罷均言職。尋以均權發遣京東西路刑獄。

戊午,遼有司言:“德勒諸部侵邊,統軍使出戰不利,招討使以兵擊破之。敦睦宮太師耶律安努及其子歿於陣。”

己未,以禮部侍郎楊畏為吏部侍郎。

初,呂大防既超遷畏,畏知章惇心複用,時惇居蘇州,有張擴者,惇妻之侄,畏托擴致意雲:“畏度事勢輕重,因呂大防、蘇轍以逐劉摯、梁燾輩;又欲並逐大防及轍,而二人覺之,遽罷畏言職。畏跡在元祐,心在熙寧、元豐,首為公辟路者也。”及惇赴召,百官郊迎,畏獨請間,語多斥大防。有直省官聞之,歎曰:“楊侍郎前日諂事呂相公,亦如今日見章相公也。”惇信畏言,故又遷吏部。

乙醜,尚書左丞鄧潤甫卒。潤甫首陳紹述,遂登政府。章惇議重謫呂大防、劉摯,潤甫不以為然,曰:“俟見上,當力爭。”無何,暴卒。

丁卯,嗣濮王宗暉卒。

是月,高麗國王運殂,遣使告於遼,遼遣蕭遵列等賻贈。

六月,知永興軍呂大防降授右正議大夫、知隨州,知青州劉摯落職,降授左朝議大夫、知黃州,知汝州蘇轍降授左朝議大夫、知袁州,以台諫交章論列故也。

來之邵等言知英州蘇軾詆斥先朝,甲戌,責授寧遠軍節度副使,惠州安置。

壬午,封高密郡王宗晟為嗣濮王。

癸未,以翰林學士承旨曾布同知樞密院事。

甲申,禮部言太學博士詹文奏乞除去王安石《字說》之禁,從之。

乙酉,詔知鄆州梁燾改知鄂州,知成德軍劉安世改知南安軍,管句西京崇福宮吳安詩監光州鹽酒稅,知虢州韓川改知坊州,權知應天府孫升改知房州,並落職降官;從左司諫翟思言也。

乙酉中書舍人林希言:“吏部侍郎、新除廬州王欽臣,傅會呂大防以致進用,豈可以侍從職名,寄之方麵!所有製詞,未敢撰進。”詔欽臣除集賢殿修撰、知和州。

詔崇政殿說書呂希哲守本官、知懷州,以劉拯言公著父子世濟奸邪故也。

丙戌,詔蔡確追複觀文殿學士,贈特進。

戊子,詔翰林學士兼侍講蔡卞充國史院修撰兼知院事。

辛卯,三省以監察禦史周秩所上二章進呈。讀至“向者有禦批,欲增隆皇太妃儀物,又如治平中議濮事。呂大防所以求去”,帝曰:“大防何嚐有言!今秩越次及之,是迎合也。”又讀至“邪說甚行,使天子不得尊其母”,帝曰:“此言,激怒也。如秩趨操甚狂,若置之言職,朝廷無安靜之理。”遂罷秩知廣德軍。

己亥,遼禁邊民與蕃部為婚。

秋,七月,庚子朔,遼主獵於赤山。

丙辰,張商英言呂希純於元祐中嚐繳駁詞頭不當及附會呂大防、蘇轍事,帝曰:“去冬以宮中缺人使令,因召舊人十數輩,此何係外廷利害,而範祖禹、豐稷、文及甫並有章疏,陳古今禍福以動朕聽,希純等又繳奏爭之,何乃爾也!”安燾對曰:“聞文及甫輩上書,亦為人所使。”帝曰:“必蘇轍也。”會中書舍人林希言呂希純嚐草宣仁皇後族人遷官誥,有曰“昔我祖妣正位宸極”,其言失當,及變亂奉祀禮文、薦牙盤食等數事,乃詔落希純職,知亳州如故。

丁巳,三省言:“範純仁、韓維朋附司馬光,毀訕先帝,變亂法度,純仁複首建棄地之議,滋養邊患。”詔純仁特降一官。

初,章惇請謫純仁,帝曰:“純仁持議公平,非黨也,但不肯為朕留耳。”惇曰:“不肯留,即黨也。”帝勉從惇請。

是日,追奪司馬光、呂公著等贈諡,貶呂大防、劉摯、蘇轍等官,詔諭天下。

元豐末,神宗嚐謂輔臣曰:“明年建儲,當以司馬光、呂公著為師保。”及公著卒,呂大防奉敕撰《神道碑》,首載神宗語,帝又親題其額。及章惇、蔡卞欲起史禍,先於《日曆》、《時政記》刪去“以司馬光、呂公著為師保”語,又請發光、公著塚,斫棺暴屍。三省同進呈,許將獨不言。惇等退,帝留將問曰:“卿不言,何也?”將曰:“發塚斫棺,恐非盛德事。”帝曰:“朕亦以為無益公家。”遂寢其奏。會黃履、張商英、周秩、上官均、來之邵、翟思、劉拯、井亮采,交章言光等畔道逆理,未正典刑,大防等罪大罰輕,未厭公論,凡十九疏。章惇悉以進呈,遂詔追光、公著贈諡,毀所立碑,奪王岩叟贈官,貶大防郢州居住,摯蘄州,轍筠州。曾布密疏請罷毀碑事,不報。

蘇頌方執政時,見帝年幼,諸臣太紛更,常曰:“君長,誰任其咎邪?”每大臣奏事,但取決於宣仁,帝有言,或無對者。惟頌奏宣仁,必再稟帝,有宣諭,必告諸臣以聽聖語。及言者劾頌,帝曰:“頌知君臣之義,無輕議也。”又曰:“梁燾每起中正之論,其開陳排擊,盡出公議,朕皆記之。”由是頌獲免,而燾與外祠。

初,李清臣冀為相,首倡紹述之說,以計去蘇轍、範純仁、亟複青苗、免役法。及章惇相,心甚不悅,複與為異。惇貶司馬光等,又籍文彥博以下三十人,將悉竄嶺表。清臣進曰:“更先帝法度,不能無過,然皆累朝元老,若從惇言,必大駭物聽。”帝然之。戊午,詔曰:“司馬光、呂公著、呂大防、劉摯等,各以等第行遣責降訖。至於射利之徒,脅肩成市,盍從申儆,俾革回邪,推予不忍之仁,開爾自新之路。今後一切不問,議者亦勿複言,所有見行取會《實錄》修撰官以下及廢棄渠陽砦人,自別依敕處分。”

來之邵、劉拯等乞複免役錢法。

是月,準布諸部侵遼之倒塌嶺,盡掠西路群牧馬去,東北路統軍使耶律實埒以兵追及,盡獲所掠而還。

遼太子洗馬劉輝上書言:“西邊諸蕃為患,士卒遠戍,中國之民疲於飛挽,非長久之策。為今之務,莫若城於鹽濼,實以漢戶,使耕田聚糧,以為西北之費。”言雖不行,識者韙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