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6章 學會合理地忍讓(1 / 2)

適度的忍讓對我們保持愉快的心情大有好處。爭與讓是相互區別又相互補充的一對範疇。爭與讓都有合理與不合理和善與惡之分。合乎理性、符合情理與情境、服從真理與正義原則、以大局為重的爭與讓,謂之合理的爭與讓,或善爭與善讓;反之,謂之不合理的爭與讓,或惡爭與惡讓。換言之,合理的爭,不是鷸蚌相爭,不是以卵擊石,不是爭出風頭,不是為個人爭權奪利、明爭暗鬥,不是為私欲爭風吃醋、相互傾軋,不是爭個人的麵子或名譽,不是在非原則問題上爭吵不休,而是學術上的百家爭鳴,百花爭豔,是事業上的爭先恐後、為國爭光,為了祖國和人民的利益“寸土必爭”、當仁不讓,是為堅持真理而鬥爭,是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抗爭,是有助於社會進步的競爭。合理的爭是激發人們奮發向上的推動力。合理的讓,不是無原則的讓步,不是委屈求全,不是對淫威的屈從,不是對強權的退讓,不是賣國求榮、卑躬屈膝,不是阿 Q的“精神勝利法”,不是看破紅塵的隱身遁世、與世無爭,不是知難而退,而是適度的、必要的忍讓,在非原則問題上的讓步,是開明者的禪讓,是文明人的禮讓,是虛心者的謙讓,是識時務者的急流勇退,是有修養者的自我克製,是有氣度者的豁達大度,是智者的韜略,是哲人的武器,是家庭得以和睦的“保鮮劑”,是社會得以協調的“潤滑油”。合理的爭與合理的讓,剛柔相濟,方能相得益彰。丟掉了其中的任何一個方麵,都不能使爭與讓保持在合理的範圍內。

忍讓法,就是以善讓抑惡爭,以柔克剛,以免因惡爭而發生的錯誤。

以善讓感動內部的惡爭者從而抑製或消除惡爭,避免“窩裏鬥”,是以大局為重的忍讓,是以善讓抑惡爭的方法之一。藺相如對於老將軍廉頗的忍讓,即是這種方法的運用。藺相如以社稷安危為重,不計個人羞辱,一再退讓,終於感動了廉頗,演了一出“將相和”的喜劇,使兩虎相鬥的趨勢轉變為安定團結的局麵。

以善讓製服敵對的惡爭者進而克服惡爭,是以善讓抑惡爭的方法之二。如《淮南子》中所述的晉國趙無恤對政敵知伯的無理挑釁,在敵強我弱時一再退讓,等時機成熟時便打敗他;《聊齋誌異》中描寫的獅貓鬥碩鼠,獅貓先是忍讓、退避,待碩鼠精疲力盡後消滅之;張恨水的小說《啼笑姻緣》中的關秀姑機智的忍讓,而後讓劉德柱這個色狼血濺西山;聰明的拳師先退讓而後進攻;軍事上誘敵深入,以退為進,後發製人。獅貓、關秀姑、拳師、軍事家的忍讓,是主動地采用忍讓的策略,經過有限度的、必要的忍讓而尋找最合適的時機最終戰勝對手。

對無聊的、不值得一爭的惡爭者,不予理睬,悄悄地將惡爭者的挑釁化為自我進取的動力,是以善讓抑惡爭的方法之三。《增廣》上說:“忍得一時之氣,免得百日之憂。”對於那些惡作劇的無聊之輩的惡語中傷,對於那些無須爭辯的瑣碎小事,都可忍讓,根本不予理睬,讓其自覺沒趣,否則,憑意氣用事,在小事上不肯退讓,則可能擴大事態,惹來不必要的麻煩與苦惱。有時,也可將無賴之徒的侮辱當做反推力激勵自己奮發上進。韓信年輕時,一群惡少侮辱他,他沒有拔劍相爭,忍受了胯下之辱,而後發奮努力,研讀兵書,帶兵打仗,成了威震天下的大將軍。

善於忍讓,是少犯錯誤的因素之一,也是成就大業的性格素質之一。蘇軾曾指出:“君子所取者遠,則必有所待;所就者大,則必有所忍。”他又說:“高祖之所以勝,項籍之所以敗者,在能忍與不能忍之間而已矣。”朱袞也曾談到:“君子忍人所不能忍,容人所不能容,處人所不能處。”小不忍則亂大謀,這是現實生活中的血與火凝結而成的至理。“逆境的美德是堅忍。”身處逆境者更需要具備堅忍的性格。

忍讓法,講究忍私為公。古人雲:誌忍私,然後能公。在個人的榮辱得失上能忍讓者,然後才談得上為公,這隻是一個方麵。另一方麵,也隻有為公才能做到忍私,胸中裝著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才能忍辱負重,不計較個人的名利。為了個人、小團體、階層、階級、民族和國家的私利而爭,則國無寧日,世無寧日,天下紊亂無序;個人、團體、階層、階級、民族、國家都能為社會整體利益、全人類的利益而讓,則國泰民安,天下和諧有序。社會在惡爭中動亂、衰落,在善讓中和諧、進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