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1 / 3)

《隨想錄》總序“注釋1”

我年過七十,工作的時間不會多了。在林彪和“四人幫”橫行的時候,我被剝奪了整整十年的大好時光,說是要奪回來,但辦得到辦不到並沒有把握。我不想多說空話,多說大話。我願意一點一滴地做點實在事情,留點痕跡。我先從容易辦到的做起。我準備寫一本小書:《隨想錄》。我一篇一篇地寫,一篇一篇地發表。這些文字隻是記錄我隨時隨地的感想,既無係統,又不高明。但它們卻不是四平八穩,無病呻吟,不痛不癢,人雲亦雲,說了等於不說的話,寫了等於不寫的文章。那麼就讓它們留下來,作為一聲無力的叫喊,參加偉大的“百家爭鳴”吧。

巴金 1978年12月1日。

“注釋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七日香港《大公報大公園》。

《隨想錄》後記

《隨想錄》第一集收“隨想”三十篇,作為一九七九年的一本集子。以後每年編印一冊,到一九八四年為止。

《隨想錄》是我翻譯亞赫爾岑的《往事與隨想》時的副產品。我說過赫爾岑的“這些議論就在當時看也不見得都正確”。而我的“隨想”呢,我可以說:它們都不高明。不過它們都是我現在的真實思想和真摯感情。

古語說:“人之將死,其言也善。”我過去不懂這句話,今天倒頗欣賞它。我覺得我開始在接近死亡,我願意向讀者們講真話。《隨想錄》其實是我自願寫的真實的“思想彙報”。至於“四害”橫行時期被迫寫下的那些自己咒罵自己的“思想彙報”,讓它們見鬼去吧!

過去我吃夠了“人雲亦雲”的苦頭,這要怪我自己不肯多動腦筋思考。雖然收在這裏的隻是些“隨想”,它們卻都是自己“想過”之後寫出來的,我願意為它們負責。

巴金 1979年8月11日在上海。

《探索集》後記“注釋1”

我按照預定計劃將在香港《大公報》上連載的“隨想”三十篇(第三十一至第六十)和附錄一篇(《我和文學》)編成一個集子,作為《隨想錄》第二集。新的集子有它自己的名字:《探索集》。

我給第二集起名“探索”,並無深意,不過因為這一集內有五篇以探索為名的“隨想”。其實所有的“隨想”都是我的“探索”。

《隨想錄》的每一位讀者都有權發表自己的意見。當然我也可以堅持我的看法。倘使我的文章、言論刺痛了什麼人,別人也有權回擊。如果亂棒齊下能打得我帶著那些文章、言論“自行消亡”,那也隻能怪我自己。但要是棍子打不中要害,我仍然會頑強地活下去,我的“隨想”也絕不會“消亡”。這一點倒是可以斷言的。

最近幾位香港大學生在《開卷》雜誌上就我的《隨想錄》發表了幾篇不同的意見,或者說是嚴厲的批評吧:“忽略了文學技巧”、“文法上不通順”等等,等等。迎頭一瓢冷水,對我來說是一件好事,它使我頭腦清醒。我冷靜地想了許久,我並不為我那三十篇“不通順”的“隨想”臉紅,正相反,我倒高興自己寫了它們。從我闖進“文壇”的時候起,我就反複聲明自己不是文學家,一直到今年四月在東京對日本讀者講話,我仍然重複這個老調。並非我喜歡炒冷飯,隻是要人們知道我走的是另一條路。我從來不曾想過巧妙地打扮自己取悅於人,更不會想到用花言巧語編造故事供人消遣。我說過,是大多數人的痛苦和我自己的痛苦使我拿起筆不停地寫下去。我愛我的祖國,愛我的人民,離開了它,離開了他們,我就無法生存,更無法寫作。我寫作是為了戰鬥,為了揭露,為了控訴,為了對國家、對人民有所貢獻,但絕不是為了美化自己。我寫小說,第一位老師就是盧騷。從《懺悔錄》的作者那裏我學到誠實,不講假話。我寫《家》,也隻是為了向腐朽的封建製度提出控訴,替橫遭摧殘的年輕生命鳴冤叫屈。我不是用文學技巧,隻是用作者的精神世界和真實感情打動讀者,鼓舞他們前進。我的寫作的最高境界、我的理想絕不是完美的技巧,而是高爾基《草原故事》中的“勇士丹柯”--“他用手抓開自己的胸膛,拿出自己的心來,高高地舉在頭上。”五十多年來我受到好幾次圍攻,“四人幫”燒了我的作品,把我逐出了文藝界。但他們一倒,讀者們又把我找了回來。那麼寫什麼呢?難道冥思苦想、精雕細琢、為逝去的舊時代唱挽歌嗎?不,不可能!我不會離開過去的道路,我要掏出自己燃燒的心,要講心裏的話。

我要履行自己的諾言,繼續把《隨想錄》寫下去,作為我這一代作家留給後人的“遺囑”。我要寫自己幾十年創作道路上的一點收獲,一些甘苦。但是更重要的是,給“十年浩劫”作一個總結。我經曆了“十年浩劫”的全過程,我有責任向後代講一點真實的感受。大學生責備我在三十篇文章裏用了四十七處“四人幫”,他們的天真值得人羨慕。我在“牛棚”裏的時候,“造反派”給我戴上“精神貴族”的帽子,我也以“精神貴族”自居,其實這幾位香港大學生才是真正高高在上的幸福的“精神貴族”。中國大陸給“四人幫”蹂躪了十年,千千萬萬的人遭受迫害,國民經濟到了崩潰的邊緣,三代人的身上都留著“四人幫”暴行的烙印……難道住在香港和祖國人民就沒有血肉相連的關係?試問多談“四人幫”觸犯了什麼“技巧”?在今後的“隨想”裏,我還要用更多的篇幅談“四人幫”。“四人幫”絕不止是“四個人”,它複雜得多。我也不是一開始就很清楚,甚至到今天我還在探索。但是,我的眼睛比十多年前亮多了。“十年浩劫”究竟是怎樣開始的?人又是怎樣變成“獸”的?我總會弄出點眉目來吧。盡管我走得慢,但始終在動;我挖別人的瘡,也挖自己的瘡。這是多麼困難的工作!能不能挖深?敢不敢挖深?會不會有成績?這對我也是一次考驗。過去的十年太可怕了!我們每個人都有責任不允許再發生那樣的浩劫。我一閉上眼睛,那些殘酷的人和荒唐的事又出現在麵前。我有這樣一種感覺:倘使我們不下定決心,十年的悲劇又會重演。如果大家都有潔癖,不願意多看見“四人幫”的字樣,以為抱住所謂“文學技巧”就可以化作美女,上升天堂,那麼任何地方都會出現“牛棚”,一張“勒令”就可以奪去人的一切權利。極左思潮今天還不能說就沒有市場,在某些國家人們至今還不明白我們怎樣度過那十年的浩劫。我對一位日本作家說,我們遭受了苦難,才讓你們看清楚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情。據我看,他不一定就看得十分清楚,而且我們也不曾對他們解釋明白。

兩年前,外國朋友常常問我:“‘四人幫’不過四個人,為什麼有這樣大的能量?”我吞吞吐吐,不曾正麵回答他們。但在總結十年經驗的時候,我冷靜地想:不能把一切都推在“四人幫”身上。我自己承認過“四人幫”的權威,低頭屈膝,甘心任他們宰割,難道我就沒有責任!難道別的許多人就沒有責任!不管怎樣,我要寫出我的總結。我準備花五年的功夫,寫完五本《隨想錄》。這是我的責任,也是我的權利。

10月26日。

“注釋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八〇年十一月九日廣州《羊城晚報》。

《真話集》後記“注釋1”

《隨想錄》第三集編成,收“隨想”三十篇,我也給這一集起了一個名字:《真話》。

近兩年來我寫了幾篇提倡講真話的文章,也曾引起不同的議論。有人懷疑“講真話”是不是可能。有人認為我所謂“真話”不一定就是真話。又有人說,跟著上級講,跟著大家講,就是講真話。還有人雖不明說,卻有這樣的看法:他在發牢騷,不用理它們,讓它們自生自滅吧。

我欽佩最後那種說法。讓一切胡言亂語自生自滅的確是聰明的辦法。我家裏有一塊草地,上麵常有落葉,有時刮起大風,廣玉蘭的大片落葉仿佛要“飛滿天”。風一停,落葉一片也看不見,都給人掃到土溝裏去了。以後我到草地上散步也就忘記了有過落葉的事。

我一向承認謙虛是美德。然而我絕不願意看見我的文章成為落葉給掃進土溝裏去。但是文章的命運也不能由我自己來決定。讀者有讀者的看法。倘使讀者討厭它們,那麼不等大風起來,它們早已給扔進垃圾箱去了。

我也曾一再聲明:我所謂“講真話”不過是“把心交給讀者”,講自己心裏的話,講自己相信的話,講自己思考過的話。我從未說,也不想說,我的“真話”就是“真理”。我也不認為我講話、寫文章經常“正確”。剛剛相反,七、八年中間我犯過多少錯誤,受到多少欺騙。別人欺騙過我,自己的感情也欺騙過我。不用說,我講過假話。我做過不少美夢,也做過不少噩夢,我也有過不眠的長夜。在長長的人生道路上我留下了很多的腳印。

我的《文集》,我的《選集》都是我的腳印。我無法揩掉這些過去的痕跡,別人也不能將它們一下子塗掉。

我的生命並未結束,我還要繼續向前。現在我的腦子反而比以前清楚,對過去走過的路也看得比較明白。是真是假,是正是錯,文章俱在,無法逃罪,隻好讓後世的讀者口誅筆伐了。但隻要一息尚存,我還有感受,還能思考,還有是非觀念,就要講話。為了證明人還活著,我也要講話。講什麼?還是講真話。

真話畢竟是存在的。講真話也並不難。我想起了安徒生的有名的童話《皇帝的新衣》。大家都說:“皇帝陛下的新衣真漂亮”,隻有一個小孩子講出真話來:“他什麼衣服也沒有穿。”

早在一八三七年丹麥作家漢斯安徒生就提倡講真話了。

巴金 1982年6月8日。

“注釋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八二年九月《讀書》第九期。

《病中集》後記“注釋1”

我的第四本《隨想錄》又編成了。我把它叫做《病中集》,隻是因為收在這個集子裏麵的三十篇“隨想”都是在病中寫成的,其中五篇的小標題就是《病中》,而《病中(四)》和《病中(五)》還是在病房裏寫的,當然講了些我生病和治療的情況。

我當初製訂寫作計劃,相信每年可以寫出“隨想”三十則。那時自己並未想到生病、摔傷以及長期住院治療等等。但這些事全發生了。我隻得擱筆。整整八個月,我除了簽名外,沒有拿筆寫過字。以後在家裏,我開始坐在縫紉機前每天寫三四行“隨想”時,手裏捏的圓珠筆仿佛有幾十斤重,使它移動我感到十分困難。那麼就索性扔掉筆吧。然而正如我去年年底給一個朋友的信中所說:“沉默也使人痛苦,既然活下去,就得留一點東西。”因此我還是咬緊牙關堅持下去,終於寫出一篇接一篇的“隨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