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中國“文壇”上混了五十幾年,看樣子今後還要混下去,一直到我向人世舉行“告別宴會”為止。我在三十年代就一再聲明我隻是一名“客串”,準備隨時擱筆,可是我言行不能一致,始終捏住我那枝禿筆不放,無怪乎後來激起了“四人幫”及其爪牙們的“公憤”,他們將我“打翻在地,踏上一腳”,要叫我“永世不得翻身”。他們的確把我趕出了文壇。我自己沒有辦到的事他們辦到了,這也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吧。但可惜不多久“四人幫”及其爪牙們忽然無蹤無影,我說不出他們躲到哪裏去了。不過我知道有不少的人真想一口一口地咬他們身上的肉。
由於讀者們的寬大,我又回到了文壇。我拿起了被奪去十年的筆,而且參加了中國作家代表團訪問闊別十七載的友好鄰邦。對日本朋友、對日本讀者我也說我不是文學家,我缺乏文學修養,但是我有一顆真誠的心,我把心掏出來交給朋友,交給讀者。我對一位日本作家說,我不是文學家,所以我不用管文學上的什麼清規戒律。隻要讀者接受,我的作品就能活下去。文學事業是人民的事業,而且是世界人民的事業,這個事業中也有我的一份。除非我永遠閉上眼睛,任何人也不能再一次奪走我的筆。
我從日本回來,有人緊張地告訴我某某“首長”做了報告,某某“首長”講了話。有人擔心地問我:“你看會不會收?”我笑笑。長官講話,做報告,都是正常的事。奇怪的是有些作家喜歡伸起頭辨風向,伸起鼻子聞聞空氣中有什麼氣味,以便根據風向和氣味寫文章。這樣的作家並不是我們國家的特產,別的國家也有,隻是各人的想法不同,在資本主義國家裏有的是另一種行情。寫文章不動自己的腦筋,卻依照上級的指示下筆,其實這種事古已有之,至少我小時候就見過,我父親在廣元縣作知縣的時候,他就叫人照他的意思寫文章,例如送某某太夫人的“壽序”之類。後來民國成立了,我二叔在家開辦“律師事務所”,聘請了一位姓鄭的書記(當時的確稱“書記”),我常常去事務所同他下象棋,我就看見我二叔交給他寫應酬文章的任務,二叔怎麼說,他就怎麼寫。在成都正通順街有我的老家,一九五六年十二月我回到成都,由於亡友李宗林市長的安排,我在我十幾歲時的住房窗下徘徊了十多分鍾。李宗林同誌後來在“文革”期間遭受迫害悲慘死去,與我有關的房屋大概已經拆光,半個多月前我在京都遇見一位日本朋友,他送給我一疊他拍攝的照片,我隻認出來一棵樹和一口井。就在這個老家裏我幾十年前讀到一本《醉墨山房僅存稿》,那是我的曾祖李瑤的遺著,倘使我沒有記錯的話,他的文集裏有幾篇像《聖壽六旬賦》、《徐母李太宜人壽序》這樣的文章,都是他替別人寫的或者按照他的上級的意誌寫的作品,我當時讀了就起反感,一直保留住這樣一種想法:為了吃飯而活著、為了吃飯而寫文章是很不幸的事。但我的曾祖並不是一個作家。一九二七年春天我在巴黎開始寫小說,我的啟蒙老師是《懺悔錄》的作者盧騷,我當時一天幾次走過他的銅像前,我從他那裏學到的是:講真話,講自己心裏的話。最近我以中國作家的身份訪問日本,同日本朋友交談起來,我講的仍然是這幾句話。日本朋友要我談我五十年的文學生活,我的經驗很簡單,很平常,一句話:不說謊,把心交給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