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幾個先生“注釋1”(3 / 3)

在《我的幼年》裏,我敘說過我怎樣認識那些青年朋友。這位先生就是那些人中間的一個。他是《半月》的一個編輯,我們舉行會議時總有他在場;我們每天晚上在商場樓上半月報社辦事的時候,他又是最熱心的一個。他還是我在外國語專門學校的同學,班次比我高。我剛進去不久,他就中途輟了學。他輟學的原因是要到裁縫店去當學徒。他的家境雖不寬裕,可是還有錢供他讀書。但是他認為“不勞動者不得食”,說“勞動是神聖的事”“注釋4”。他為了使他的言行一致,毅然脫離了學生生活,真的跑到一家裁縫店規規矩矩地行了拜師禮,訂了當徒弟的契約。每天他坐在裁縫鋪裏勤苦地學著做衣服,傍晚下工後才到報社來服務。他是一個近視眼,又是初學手藝,所以每晚他到報社來的時候,手指上密密麻麻地滿是針眼。他自己倒高興,毫不在乎地帶著笑容向我們敘述他這一天的有趣的經曆。我們不由得暗暗地佩服他。他不但這樣,同時還實行素食。我們並不讚成他的這種苦行,但是他實行的毅力和刻苦的精神卻使我們齊聲讚美。

他還做過一件使我們十分感動的事,我曾把它寫進了我的小說《家》。事情是這樣的:他是《半月》的四個創辦人之一,他擔負大部分的經費。刊物每期銷一千冊,收回的錢很少。同時我們又另外籌錢刊印別的小冊子,他也得捐一筆錢。這兩筆款子都是應當按期繳納不能拖延的。他家裏是姐姐管家,不許他“亂用”錢。他找不到錢就隻好拿衣服去押當,或是當棉袍,或是當皮袍。他怕他姐姐知道這件事,他出去時總是把拿去當的衣服穿在身上,走進了當鋪以後才脫下來。當了錢就拿去繳月捐。他常常這樣辦,所以他鬧過熱天穿棉袍的笑話,也有過冬天穿夾袍的事情。

我這個先生的犧牲精神和言行一致的決心,以及他不顧一切毅然實行自己主張的勇氣和毅力,在我的生活裏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影響。我第一次在他的身上看見了信仰所開放的花朵。他使我第一次知道一個人的毅力會做出什麼樣的事情。母親教給我“愛”;轎夫老周教給我“忠實”(公道);朋友吳教給我“自己犧牲”。我雖然到現在還不能夠做到像他那樣地“否定自己”,但是我的行為卻始終受著這個影響的支配。

朋友,我把我的三個先生都簡略地告訴你了。你現在大概可以明白是些什麼人把我教育到現在這個樣子的罷。我自己相當高興,我畢竟告訴了你一些事情,這封信不算是白白地寫了。

1936年9月

“注釋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六年九月二十五日《中流》第一卷第二期。

“注釋2”見《新約約翰福音》第八章第十二節。

“注釋3”《家》裏麵有一段關於母親的話,還是從大哥給我的信裏摘錄下來的:“她又含著眼淚把她嫁到我們家來做媳婦所受的氣一一告訴我。……爹以過班知縣的身份進京引見去了。她在家裏日夜焦急地等著……這時爹在北京因驗看被駁,陷居京城。消息傳來,爺爺時常發氣,家裏的人也不時揶揄一媽心裏非常難過。……她每接到爹的信總要流一兩天的眼淚。”

“注釋4”他很喜歡當時一個流行的標語:“人的道德為勞動與互助:唯勞動乃能’活,唯互助乃能進化”。

§§巴金選集(下)-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