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羊祭(2 / 3)

羊在祭祀中如此重要,那麼是不是所有的羊都可用於祭祀呢?非也。古時對祭祀用羊有相當嚴格的要求。這在一些字、詞中有所反映。我們先來看“炤”字,甲骨文寫作,字上像宗廟,下有羊,《說文》:“炤,孰也。從郃從羊,讀若純。”段玉裁注:“今俗雲純熟,當做此字。純、醇行而炤廢矣……今隸曾作享,與郃之隸無別。”從許慎之解與段玉裁之注可知,“炤”字與“純”、“醇”有關,“純、醇行而炤廢矣。”“炤”字也與“郃”、“享”有關,“今隸皆作享,與郃之隸無別。”我們分別來看一下“純”、“醇”與“郃”、“享”的意義。“純”之意,美,善也。《禮·郊特牲》:“毛、血,告幽全之物也。告幽全之物者,貴純之道也。”其注雲:“純,謂中外皆美。”《方言》:“純,好也。”《楚辭·離騷》中有:“昔三後之純粹兮,固群芳之所在。”王逸注:“至美曰純。”除了美、善以外,“純”還有單純、專一之意。《國語·周語上》:“帥舊德,而守終純固。”韋昭注:“純,專也。”“醇”也有專一、純一不雜之意。《玉篇·酉部》:“醇,專也。”段玉裁《說文解字注·酉部》:“一色成體謂之醇。”《漢書·禮樂誌》:“河龍供鯉醇犧牲。”注曰:“醇,謂色不雜也。”從“純”、“醇”兩字可知,“炤”應具有這樣的意義,那就是內外皆美、純一不雜。我們再來看一下“郃”與“享”。《說文》:“郃,獻也。曰:象進孰物形。《孝經》曰:‘祭則鬼郃之。’享,篆文郃。”也就是說,“郃”與“享”是相通的,而其意為祭祀。《廣雅·釋言》:“郃,祀也。”王念孫疏證:“郃與享同。”《字彙·二部》:“享,祭也。”從段玉裁對“炤”的注我們知道,隸書炤、郃、享是混用無別的,至此,我們可以推斷,“炤”就是以羊祭祀宗廟之意。而作為祭品的羊應是內外皆美、毛色純一者。如此美好、無瑕的羊犧牲祭獻神靈,“其香始升,上帝居歆”(《詩·大雅·生民》),歆者,“神食氣也”(《說文·歆》),即神靈吸食祭品的香氣。而《字彙·二部》中“享,歆也”的引申也是順理成章的。後來“享”引申為“享受”、“享用”之意,《左傳·僖公二十三年》:“保君父之命,而享其生祿。”《晉書·傅玄傳》:“天下享足食之利。”凡是美好的東西,我們都可享受之:享受生活、享受愛情、享受音樂、享受美、享受快樂、享受美味,等等。這個引申與“享”(炤)之本義,即以完美無缺的羊作為祭祀宗廟神靈的犧牲有著十分緊密的聯係。

還有一些字、詞也告訴我們,古時祭祀用羊的要求是很多、很嚴的。如“雊”字。《書·微子》:“今殷民,乃攘竊神痳之雊、榦、牲。”傳曰:“色純曰雊。”據《六書故·動物一》:“凡畜之牡,毛羽純具者,雊也。”即用於祭祀的羊必須是公羊,且應是毛色純而五官周正齊全者。“柔毛”是古時祭祀用羊的專稱。《禮·曲禮》下:“凡祭宗廟之禮……羊曰柔毛。”其疏曰:“若羊肥,則毛細而柔弱。”可見,祭祀宗廟的羊不僅要毛色純,且要毛質柔美、肥碩,這樣的羊方可擔此重任。

3.祥——祈福羊祭

古代以羊祭祀的祭禮包含有特定的意義,那就是祈福。從“祥”字的產生及其“吉祥”、“福”等意的確定可知這一點。在古文字中,“羊”與“祥”是相通的,《說文》:“羊,祥也。”李孝定在《甲骨文字集釋》中釋“祥”曰:“此不從示,羊字重文。漢洗銘雲:‘大吉羊’,亦不從示。”王國維《觀堂集林》:“祥,古文作羊。”那麼為何後來出現了“福也,從示羊聲”(《說文·祥》)的“祥”呢?我們知道,“示”乃“神事也”(《說文》),而以羊祭祀正是一件“神事”,是向神靈祈福的“神事”。在人們心中,羊——祭祀——祈福有著固定的聯係,於是,“羊”與“神事”之“示”結合,成了表達福、吉祥之意的“祥”字。祭祀是溝通神與人的橋梁,而神的旨意應是通過祭品羊傳達給祭者,所以,羊是幸福的使者,“祥”也具有了“福之先見者也”(《太平禦覽》)的意義。在《儀禮·士虞禮》中,“祥”是喪祭名,父母去世,周年祭為小祥,兩周年祭為大祥。由此可知,“祥”的確與祭祀有密切關係,那麼為什麼喪祭之名稱“祥”呢?在中國有這樣的觀念,父母去世即成神,要立神靈牌位,早晚恭敬叩拜,周年更要大祭,是祈求祖先神靈能保佑子孫平安、幸福,而最初的這樣的祭祀是要用羊的,故名以“祥”。

民間流傳著這樣的祭祀俗語:黃羊能致富,青錢可通神。臘月二十三祭灶是全國各地普遍都有的習俗。這天灶王爺要上天。為了讓灶王爺“上天言好事”,而“下界降吉祥”,人們這一天要在所奉祀的灶王神像上掛一些蜜糖,讓他到上天那裏多美言幾句,而最好的祭灶犧牲莫過於黃羊了。這和一個傳說有關,《後漢書·陰興傳》載,有一個叫陰子方的人,臘月二十三早上做飯時,灶神忽然現出了原形,陰子方於是連連稽首叩拜,祈求灶王保佑。他家裏正巧養著一隻黃山羊,子方趕快殺掉,奉祭灶神。從此以後,他家中就人丁興旺、財源滾滾,甚至三輩以後仍是財運亨通。所以,人們都用黃羊祭灶,認為黃羊能帶來財富、平安等。陰子方的故事及後來“黃羊能致富”俗語的廣泛流傳,實際上就是積澱在人們頭腦中的羊——祭祀——祈福這一固定模式的具體反映。而這一模式也正是“祥”字及其“福”、“福之先見者也”、“吉祥”等意之所由生。

“祥”字產生之前,吉祥、幸福等概念是由“羊”來傳達的,而“祥”產生後,“羊”表吉祥的觀念仍留存人們的腦海中,所以,羊成了吉祥的象征。“羊,祥也”這種意識深深紮根於人們心中,羊的形象,甚至與“羊”諧音的字都使人產生吉祥如意的聯想。人們喜歡用羊形刻、繪各種器皿,或把物體做成羊形,或給它一個“羊”名以示祥;“三陽(羊)開泰”是吉祥的代名詞,“喜洋洋”常以羊的形象出現;民間藝術如剪紙、楊柳青年畫中,羊更是民間藝術家們樂於表現的形象;婚禮用羊,生兒育女的喜慶宴席上用羊,盛大的節日宴會上用羊,因為,“羊,祥也,故吉禮用之”(《本草綱目》引董仲舒語)。

(三)類死義者與替罪之羊

西方文學將替人受過之人稱為“替罪羊”,此語源出於《聖經》。《聖經·利未記》第4章《為庶民獻贖罪祭》中,耶和華說:“民中若有人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什麼事,誤犯了罪,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為所犯的罪,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山羊為供物,按手在贖罪祭牲的頭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祭司要用指頭蘸些羊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壇腳那裏,又要把羊所有的脂油都留下,正如取平安祭牲的脂油一樣。祭司要在壇上焚燒,在耶和華麵前作為馨香的祭品,為他贖罪,他必蒙赦免。”基督教的“原罪說”認為人生下來就是有罪的,隻有不停地懺悔、祈禱、獻祭才能贖罪,而羊就是罪孽最好的贖金。羊被宰殺獻祭後,人的罪也就免了。這就是替罪羊,背負著人類的罪孽走向祭壇。基督教認為耶穌本人就是替世人負罪而被殺獻祭的羔羊。《聖經·新約·以賽亞書》:“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

我們且不說“替罪羊”之稱於人意味著什麼,就替罪羊本身來說,它是高尚的:背負了人的罪孽,使人從“有罪”的重壓和痛苦中解脫;當無罪卻走上祭壇被宰殺時,它“無聲”、“不開口”,“凜然”就死。正因如此,《聖經》中充滿了對耶穌及羔羊的禮讚:“曾被殺的羔羊是配得權柄、豐富、智慧、能力、尊貴、榮耀、頌讚的。”“我又聽見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滄海裏和天地間一切所有被造之物都說:‘但願頌讚、尊貴、榮耀、權勢都歸給坐寶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遠遠’”(《聖經·啟示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