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頭腦冷靜理經濟!電閃雷鳴不動搖(15)(1 / 3)

陳雲在延安時與王明有過一場紛爭,因矛盾的焦點在“女子大學”學生的分配權,後曾被人有意無意地蒙上一層欲說還“羞”、會心一笑的神秘色彩。其實這純屬陳雲以一身正氣、組織原則立場與霸道行為的一場交鋒,並無上不得台麵的隱情。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抗日戰爭爆發後,大批女青年(包括黨員與非黨員)陸續奔赴延安。中央組織部把這些青年大部分介紹到“女大”學習,學習畢業後分配到各地、各部門,或做婦女工作、或做其他方麵的工作,當時“女大”的校長是王明。開始兩期學習結業的學員,都是按照規定的原則,由中央組織部分配一部分給中央婦委,請他們分配做婦女工作,絕大部分由中央組織部根據需要情況,分配到黨政軍各部門及地方黨委工作。但是後來這種分配原則行不通了,因為王明決定,在“女大”學習結業的所有黨員與非黨員的革命女青年,都由他直接分配。對這種不合理的事,組織部根據原則與“女大”具體負責的同誌交涉,無效。他們聲稱這是校長王明的決定。情況報告給陳雲後,為此陳雲給王明寫了一封信,請他改變他的決定。而王明堅持己見,聲言他是“女大”校長,他有權對學員的工作進行分配。組織部對王明的無理態度很不滿,因而向陳雲建議:如果“女大”不改變他們的方針,我們就不再介紹女青年去“女大”學習。陳雲經過鄭重思考後說:“我同意你們提的這個意見和辦法,你們再和富春同誌談一下,如果他敢同意,就照此辦理。”李富春聽後完全同意。因此,對到延安學習的黨員與非黨的女青年,基本上就很少介紹去“女大”,而直接介紹到陝公、抗大、魯藝、黨校、自然科學院等院校學習。這樣,“女大”的學員來源就成了問題。因為除了陝北地區的女青年直接由黨的西北局介紹去的以外,絕大部分是中央組織部介紹去的。

這下王明急了,怒氣衝天地指責中央組織部的做法。陳雲於1941年2月13日代中共中央書記處起草了《關於黨中央係統直轄各校學生的使用原則》,主要內容是:

一、馬列學院、中央黨校、陝北公學的全部學生,統由中央組織部分配於黨的各方麵工作。

二、女大、青訓班、魯藝、自然科學院的學生,暫時依各校現有的全部學生人數,在高級班中留50%,低級班中也留50%,作為婦運幹部、青運幹部、文藝工作幹部和自然科學工作幹部。其餘一半,統由中央組織部隨時調動使用於黨的各方麵工作。以後各校新入學的學生,亦照此比例分配使用。

王明2月13日接到這個決定,當天就來信責問陳雲,反對這個決定。陳雲第二天就給王明回了這樣一封信。信中所寫透出陳雲的機智辯才不說,所用之詞也是一般黨史文獻不可能見到的,頗有異趣,披露如下:

二月十三日信收到,答複如下。

(一)中組部依照最近中央多數同誌通過的決定,對女大學生的調動辦法是:不論高級班和低級班,知識高的和低的,身體好的和壞的,有小孩的和無小孩的,陝甘班和軍委幹部的老婆班,我們隻在上述各種人中各要一半,歸中組部隨時調動到各項工作上去。陝甘班和軍委幹部的老婆班,我們可與邊區中央局和軍委政治部具體商討如何抽一半。

你提出女大學生歸中組部隨時調動到各項工作上去的比例,降低為百分之二十五,在現狀下恕我不能同意。因為我們黨已經不完全是秘密黨,而是領導著政權和軍隊的黨,必須根據需要,分配大量幹部到各方麵去工作。例如,最近幾天調馬列學院、中央黨校和陝北公學的女生40名到中央醫院去工作,就是證明。如果沒有各方麵工作的配合,全盤工作是做不好的。因此,我們彼此仍以服從中央書記處多數同誌通過的決定為好。

(二)一九三九年中央書記處決定,在婦女工作係統中,專任婦女領導工作的婦女幹部,中組部在分配她們工作時,需征求婦委意見以外,其他任何幹部的出入,一律均經中組部。據我所知,中央並無各校女同誌歸婦委分配的決定。如果中央有此決定,我個人當然絕對遵守黨紀,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