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雇主是小心的、節儉的,工人亦大都會如此;若主人是放浪的、隨便的,那末擁工亦會按主人的榜樣工作,亦會按主人的生活方式生活。這樣,本來最會蓄積的人,都不能在手上有所蓄積了。維持生產性勞動的基金,不能因這些本來最會使這基金增加的人們的收入而有所增益。國家的資本不能增加,反而逐漸枯竭。國內所維持的生產性勞動量,一天少似一天。加的斯和裏斯本商人異常的利潤,曾增加西班牙和葡萄牙的資本嗎?他們減輕了這兩個乞丐般的國家的貧窮嗎?促進了這兩個乞丐般的國家的產業嗎?這兩個商業都市的商人的費用是那麼大,以致異常的利潤不但沒有增加國家的總資本,而且不足保持原有的資本。我敢說,外國資本一天多似一天地闖進加的斯和裏斯本的貿易中去。為了要把外國資本從自己資本日益不夠經營的這種貿易中驅逐出去,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才一天甚似一天地加強這種不合理的獨占。試比較加的斯及裏斯本的商人習俗和阿姆斯特丹的商人習俗,你就會感到,受高利潤影響的商人行為與性格,與受低利潤影響的商人行為與性格,是怎樣不相同啊。誠然,倫敦的商人,雖不象加的斯和裏斯本的商人那樣,一般都成為堂堂貴族,但與阿姆斯特丹的商人比較,卻就一般是更不小心、更不節儉。但是,據說,大部分倫敦商人,比大部分加的斯和裏斯本商人,富裕得多,而比大部分阿姆斯特丹商人,卻略有遜色。倫敦的利潤率,與前者比較,一般是低得多;與後者比較,一般是高得多。俗語說,“容易來,容易去”。隨便什麼地方,消費的一般情況,與其說受真實消費能力的支配,倒不如說受弄錢花費的難易程度支配。這樣,獨占給唯一階級帶來的唯一利益,在許多不同方麵妨害國家的一般利益。僅僅為了要培育顧客而建立一個大帝國的計劃,乍看起來,似乎僅僅適合於小買賣商人的國家,究其實,那種計劃,對於小買賣商人的國家,也是全不相宜的,但適合於政府受小買賣商人支配的國家。這樣的政治家,也隻有這樣的政治家,才會認為,用同胞的血與財寶來建設並維持這樣一個帝國是有若幹利益的。你對一個小買賣商人說,你賣給我一塊地皮,我就會常常在你鋪子裏購買衣物,雖然你鋪子裏的賣價比別家鋪子昂貴。他不見得會很踴躍地接受你的提議。但若另一個人賣給你這樣一塊地皮,並吩咐你要在那小買賣商人鋪子裏購買你所需的一切衣物,這小買賣商人對他便會非常感激。有些英國人在國內不能安居,英國給他們在遠地購買了一塊大地皮。誠然,其價格很小,不是今日的普通買價,即三十年年租,而隻等於初次發現、踏勘海岸和奪取土地的各種費用。但土地是良好的、廣闊的,耕作者得有大量土地耕作,有時又得自由隨意在任何地方售賣其生產物,所以不過三、四十年(1620-166O年),就變成了一個那麼富庶繁榮的民族。
於是,英國的小買賣商人及其他各種商人,都想長此獨占這些人的光顧。他們不敢說,他們原來用一部分貨幣購買土地,嗣後又用一部分貨幣來改良土地,他們隻向國會請願,美洲殖民地人民將來隻許向他們的店鋪買賣:(一)殖民地人民所需的一切歐洲產貨物,都得向他們的店鋪購買;(二)殖民地人民要把他們認為適於購買的那些殖民地產物,全數賣給他們的商店。他們並不認為全部產物都適於購買,因為其中有若幹部分輸入英國可能妨害他們在國內經營的某些商業部門。這若幹部分生產物,他們自然希望移民們盡量對外地售賣,愈遠愈好;即因此故,他們提議,把這些生產物的銷售市場限定在菲尼斯特海角以南各國。這種真正小買賣商人的提議,在有名的航海條例中定為一個條款了。英國統治殖民地的主要目的,或更確切地說唯一目的,一向就是維持獨占。殖民地不曾提供任何收入,來維持母國的內政,亦不曾提供任何兵力,來維持母國的國防;其主要利益,據說就是這種專營的貿易。此種獨占,即是此等殖民地隸屬我國的主要標誌,亦是我國從這種隸屬所得的唯一果實。英國一向用以維持這種隸屬的費用,其實都是用以維持這種獨占。在現今騷擾事件開始之前。殖民地按平時編製的一艘軍費,為二十聯隊步兵的給養,炮兵隊及軍需品的費用,和他們所需異常的食品,以及為警戒無限長的北美海岸及西印度海岸,並防範其他各國秘密出入船隻而須不斷維持的極大海軍力量的費用。這平時編製的軍費全部,是英國收入上一個負擔,但同時也隻是殖民地統治所費於母國的極小部分。如果我們要知道費用全數,我們必須在這平時編製每年軍事費用之外,加上英國在各個時期為防衛殖民地所花費的款項的利息。尤其是上次戰爭的全部費用和這次戰爭以前的那次戰爭的費用大部分必須加上。上次戰爭純然是殖民地戰爭,其全部費用,無論用在什麼地方,用在德意誌,或用在東印度,都應算在殖民地賬上。總數在九千萬鎊以上,它不僅包含新債,而且包含每鎊附加一先令的地稅,以及每年動用的減債基金。1739年開始的西班牙戰爭,主要是殖民地戰爭。其主要目的,是阻止殖民地與西班牙本土秘密通商的船舶的搜查。這全部費用,其實等於維持獨占的獎勵金。其公然提出的目的,雖為獎勵英國製造業、發展英國商業,但其實際結果,卻是提高商業利潤率,使我國商人能以過大部分的資本,轉投到往返較為遲緩而相隔時間較長的貿易部門。如果獎勵金能阻止那兩種事件,使不發生,那也許真值得發給這樣一種獎勵金。所以,在現今的經營管理下,英國從統洽殖民地,毫無所得,隻有損失。建議英國自動放棄它對殖民地的一切統治權,讓它們自己選舉地方長官,自己製定法律,自己決定對外措和宣戰,就等於提出一個從來不曾為世界上任何國家采納亦永遠不會為世界上任何國家采納的議案。沒有一個國家自動放棄過任何地方的統治權,盡管這個地方是怎樣難於統治,盡管它所提供的收入與其所費相比是怎樣微小。這種犧牲雖往往符合一國利益,但總會損害一國威信。
更重要的也許是,這種犧牲,往往不符合其統治階級的私人利益,因為他們對於許多有責任有利潤的位置的處分權,將從此被剝奪,他們那許多獲取財富與榮譽的機會,亦將從此被剝奪。占據最動亂不安而對人民最不利的地方,常能取得這種處分權與機會。所以,即使最愛作非非之想的人,也不會認真希望這種建議能被人采納。但若真的被采納,那末英國不僅能立即擺脫掉殖民地平時每年全部軍事費用,而且可與殖民地可立商約,使英國能夠有效地確保自由貿易,那與它今日享受的獨占權相比,雖對商人不怎麼有利,但對人民大眾必更有利。這樣,殖民地和母國,就象好朋友的分離,那末幾乎為近來的不和所消滅的殖民地對母國的自然感情,就會很快地恢複。他們不僅會長此尊重和我們分離時所訂定的商約,而且將在戰爭上、貿易上讚助我們,不再作騷擾搗亂的人民,卻將成為我們最忠實、最親切、最寬宏的同盟。古希臘殖民地與其所從出的母市,一方麵有一種父母之愛,一方麵有一種孝敬之心。我想,我們如果那樣辦,英國與其殖民地間同樣的感情,亦會恢複起來。一個省份,要有利於其所屬的帝國,則在平時對國家所提供的收入,不僅要足夠支付其平時編製的軍費全部,而且要按比例提供收入來維持帝國總的政府。每一個省份,對於帝國總政府的經費的增加,都必須或多或少地有所貢獻。若有任何個別省份,不按比例擔負這種費用,那末帝國一些省份的負擔,就顯得不均。此外,由此類推,對全帝國非常收入的負擔,亦應象平時經常收入一樣,保持同一的比例。英國從殖民地取得的經常收入與非常收入,對於英帝國的全部收人,不曾保持這個比例,那是大家都會承認的。據說,獨占增加英國人民的私人收入,因而增加他們的納稅能力,這樣就補償殖民地公共收入的不足。但是,我曾說過,這種獨占,雖對殖民地是一項極苛重的賦稅,雖可增加英國特定階級人民的收入,但不增加人民大眾的收入,而卻減少人民大眾的收入,因此不增加人民大眾的納稅能力,而卻減少人民大眾的納稅能力。收入因獨占而增加了的人,是一個特殊階級,要他們超出其他階級應納的比例完稅,既是絕不可能,亦是最大的失策,這我要在下一篇來說明。所以,從這特殊階級,不能取得特殊收入。殖民地可由其自己的議會課稅,也可由英國議會課稅。
殖民地的議會,似不可能由母國操縱,使它們能向當地人民征收足夠的公共收入,以維持一切時期的本地民政和軍政,又按適當比例負擔英帝國總政府的經費。甚至是直接受君主監督的英國國會,也是經過了一個很長時期,才被置於這樣的管理製度之下,或者說才使它提供足夠的稅收,以維持本國軍民兩政。君主隻由於曾以軍政民政官職大部分及支配此官職的權能大部分,分給國會中個別議員。才取得了對英國國會的這種控製。殖民地議會離君主很遠,數目眾多,分散各處,而組織又多樣,所以,君主即使擁有同樣的控製手段,亦難於如此控製,而且他並沒有這種手段。他絕對不能把英帝國總政府的職位大部分或支配此職位的權能大部分,分給殖民地議會的主要成員,使他們甘冒不韙,向選民課征,以維持那總政府,這樣總政府的薪俸,幾乎全部都要分配給他們不相識的人。此外,英國政府又難免不知道各個議會中各個代表的相對地位,征企圖作這樣的控製時,難免觸犯他們,難免犯了錯誤,這樣就會使這種控製辦法,對殖民地議會全不適用。而且,殖民地議會,對於全帝國的國防經費及維持費,不可能是適當的判斷者。此等事務,沒委托殖民地議會考慮。這不是他們的任務,他們關於此等事務,亦不能經常得到情報。省議會,象教區委員會一樣,關於所屬地域的事務,能作適當的判斷。但關於全帝國的事務,他們卻無法作適當的判斷。關於本省對全國所持的比例是怎樣,或關於本省與他省的相對重要性和富裕程度,它們甚至不能作適當的判斷,因為其他各省,並不受這省區議會的監督和指揮。全帝國的國防和維持所需要的是什麼,每省所負擔的部分是多少,隻有一個議會能作適當的判斷,即監督和指揮全帝國事務的議會。於是,有人建議,向殖民地派征賦稅,即各殖民地應納的數額,由英帝國議會決定,而省議會則按各省情況,決定最適宜的抽取方法。這樣,關於全帝國的事務,由監督和指揮全國事務的議會決定。而各殖民地當地的事務,仍可由其自己的議會決定。在這場合,殖民地雖不派代表出席英國議會,但我們可根據經驗來判斷,國會的派征不至於不合理。對於不派代表出席國會的帝國所屬各地,英國議會從來沒有加以過重的負擔。根西及澤西二島,雖無任何手段抵抗國會權威,但比別省卻納更少的賦稅。
國會雖企圖行使它想象中的向殖民地征課的權利(無論有無根據),但迄未要求殖民地人民,按他們國內同胞應納的正當比例納稅。此外,殖民地納稅,如果要按土地稅的增減而比例增減,那末國會非同時對其自己選民課稅,即不能對殖民地課稅,在這種情況下,殖民地可以說實際上在國會裏派有代表。各省不按同一辦法同一標準課稅——如果我可以這樣說——而由君主決定各省應納數額,一些省份由君主決定抽收辦法,另一些省份則由省議會決定抽收辦法,這在其他帝國,也不乏先例。法國就有些省份,不僅納稅額由國王決定,而抽收辦法,亦由國王決定。但對另一些省份,他僅僅決定數額,而由省議會決定抽收辦法。依據派征賦稅計劃,英國國會對於殖民地會議,和法國國王對於有權組織議會而且據說又是治理得最好的那些省的議會,就幾乎處在同樣的地位了。不過,按照這計劃,雖然殖民地人民無正當理由可憂懼,他們對國家的負擔,和他們國內同胞的負擔比較,會超過適當的比例,但英國卻有正當理由憂懼,殖民地對國家的負擔不會達到這適當的比例。法國對於有權組織議會的那些省份的統治權已經鞏固,但英國在過去若幹時期內,卻沒有確立同樣的統治權。殖民地議會,若不十分樂意(除非巧妙地加以控製,否則他們是不大會十分樂意的),仍有許多借口來逃避或拒絕國會最合理的派征。假定說,一次對法戰爭爆發了,必須立即征收一千萬鎊,來保衛帝國中心地。這個款項,必須由國會以某項基金為擔保,支付利息,向人民貸借。這基金的一部分,國會提議在英國國內課稅抽征,另一部分則向美洲和西印度各殖民地議會派征。殖民地議會離戰地遙遠,而且有時認為與這事件無多大關係,而這個基金的募集,部分又取決於殖民地議會的高興,那末人民肯不肯立即根據這個基金的擔保,而貸借款項呢?由這樣一個基金所貸得的貨幣,也許不會多於英國國內課稅被設想可以償還的數額。這樣,戰時所借債務的全部負擔,就會象往昔一樣,總是落在大不列顛身上,換言之,落在帝國的一部分,不落在帝國的全部。自有世界以來,也許隻有英國一國,開疆辟土,隻增加其費用,從沒增加它的資源。其他國家,大都以帝國防衛費絕大部分,課在自己的從屬地方,從而解除自己的負擔。英國卻一向以這費用的幾乎全部課在本國,從而解除從屬地方的負擔。要使大不列顛與法律一向認為是隸屬大不列顛的殖民地享有平等的地位,國會在派征賦稅計劃上,似乎必須有手段,使其派征立即生效,不致為殖民地議會所逃避、所拒絕。
至於這種手段是什麼,卻不是容易想得出來,而且是個未曾闡明的問題。倘若英國國會,同時充分確立了不得殖民地議會同意即可對殖民地課稅的權利,則此等議會的重要地位,馬上就會終結,而英領美洲領導人物的重要地位,亦必跟著完結。人們所以要參與公共事務的管理,主要是因為參與公共事務的管理可以取得重要地位。自由政府組織是怎樣安定、怎樣持久,就看這個國家大部分的領導人(即這個國家的上層階級),能如何保持或保衛其重要地位。所以,國內派別活動和野心活動,就在於此等領袖人物不斷地互相攻擊別人的重要地位,保衛各自的重要地位。美洲的領導人物,象一切其他國家的領導人物一樣,想保持自己的地位。他們覺得或者想象,如果他們的議會——他們把它叫做國會,認為其權力與英國國會相等——大權旁落,僅僅成為英國國會的低聲下氣的巨仆或執行吏,他們自己的重要地位就大部分喪失了。所以,他們拒絕議會派征賦稅的建議,象雄心勃勃、意氣昂揚的人一樣,寧願劍拔弩張來保衛自己的重要地位。當羅馬共和國日趨衰微的時候,負有防禦國家擴大帝國重任的羅馬同盟國,都要求享有與羅馬市民所享的同樣特權。在共和國拒絕它們的要求時,內戰就爆發了。在這樣的戰爭中,羅馬以此種特權,一個一個地給予大部分同盟國,而且按它們的獨立程度給予。現在,英國的國會主張對殖民地課稅,而殖民地則拒絕這種課稅,因為他們未曾派代表出席國會。設者對要脫離聯盟的各殖民地,英國都許其按所納國稅的比例,選舉代表,而且由於納稅,允其自由貿易,使與他們本國同胞相等——其代表人數,隨其納稅的增加而比例增加——那末各殖民地領導人物,就有了一種奪取重要地位的新方法,一個新的更迷人的野心對象了。這樣,他們也許會希望,從英國政治界那國家彩票獲得大獎,因為他們象其他人一樣,對於自己才能及幸運自有妄想,不想從殖民地這小彩票獲得小獎。明顯地,這種方法,最能保持美洲領導人物的重要地位,滿足他們的野心。除了用這種方法或其他同樣方法,他們不見得會自動服從我們的。我們應當知道,若以流血的方法,強迫他們服從我們,那流出的每一點血,都是我們國民的血,不然就是願為我們國民的人的血。有些人以為,時機一到,極易以武力征服殖民地,那實是非常愚鈍的。現今主持所謂聯合殖民地議會的人,自己感到一種為歐洲最大公民所不會感到的重要地位。他們由小買賣商人、商人、律師,一變而為政治家和立法者,給一個廣大帝國,製定一個新政體。他們自誇,那將成為世界上自有國家以來最大而又最強的一個國家,也許真會如此。直接在聯合殖民地議會工作的人,也許有五百,聽這五百人號令的人,也許有五十萬,他們都同樣覺得,自己的重要性按地位的重要性而提高了。美洲政黨中幾乎每一個人,都想象自己現令的位置,不僅比過去優越,而且也比他們所預期的優越。
除非有一種新的野心對象出現在他或其領袖麵前,否則他若有一般人的誌氣,定會拚命護衛他的那個地位。亨諾主席曾說,我們現今很有興趣地讀著關於同盟的許多小事件的記錄,但當這些事情發生時,也許不被人看做極重要的新聞。他說,當時各人都認為他們有了相當重要的地位。那時流傳下來的許許多多記錄,有大部分,是由那些高興記錄那些事件的人們記下來的。他們自誇是那些事件中的重要角色。巴黎市當時曾頑強地保衛自己,曾為著抗拒最好而後來又是最為人愛戴的那位國王而忍受一次那麼可怕的饑謹,這是世人所熟知的。那裏市民的大部分或者說支配這大部分市民的人,因為預先看到,舊政府一旦恢複,他們的重要地位就會立即消滅,所以竭力為保衛自己的重要地位而戰。除非我們能誘導我國殖民地同意和我們結合,否則它們亦會象巴黎市頑強抗拒其國王中最好的一個那樣,抵抗母國中最好的一個母國。古代沒有代表製的觀念。當一國人民在他國取得了市民權的時候,他們除了與他國人民一塊兒投票、一塊兒討論,即無法行使這種權利。以羅馬市民特權給予大部分意大利居民,就完全破壞了羅馬共和國。這樣,就無從判別,誰是羅馬市民,誰不是羅馬市民。這樣,一個氏族,就不知道它自己的成員。這樣,任何種類的暴民,都可能被引入人民議會,他們可能趕走真正市民,並儼然以真正市民自居,決定共和國事務。但是,即使美洲派五十個或六十個新代表出席國會,眾議院的門房,亦不難判別,誰是國會議員,誰不是國會議員。所以,羅馬組織,雖必然由於羅馬與意大利同盟國的聯合而遭受破壞,但英國組織卻不會由於大不列顛與其殖民地聯合而受絲毫損害。反之,其組織將因此而完善;沒有這種聯合,反會覺得不完善。討論並決定帝國一切部分事務的議會,為要得到正確的情報,應當有各部分派出的代表。這種聯合,能不能容易實行,執行時會不會發生困難,我不敢妄斷,但我沒有聽見,不能克服的困難。主要的困難,可能來自大西洋兩岸人民的偏見與成見,並非出幹事物的本性。住在大西洋這一岸的我們,不必憂懼美洲代表的眾多,將打破組織的均衡,或過度地增加國王勢力,或過度地增加民主勢力。若美洲代表的人數,與美洲所納的稅成比例,那末受統治人數的增加,將與統治手段的增加,恰好成比例,而統治手段的增加,亦將與受統治人數的增加,恰好成比例。聯合之後,君主勢力與民主勢力,仍必和聯合之前一樣,彼此間保持同程度的相對實力。住在大西洋那一岸的人民,亦不必優懼他們因離政府所在地遙遠而可能遭受許多壓迫。他們出席國會的代表,自始就該是很多的,他們的代表,必能保護他們,使其不受到這一切壓迫。
距離的遠,不會削弱代表對於選民的依存性,前者仍必認為,靠後者選拔,才得議員一席,並從這一席取得好處。前者為要保待後者對他的好感,定會以國會議員的權力,申訴帝國這遼遠地帶民政或軍政長官的違法亂紀行為。而且,美洲人民,亦似有若幹理由認為,他們不會長此繼續與政府所在地遠隔。象那裏一向在財富、人口和改良上那樣快速的進步,也許隻要一世紀,美洲的納稅額將超過不列顛的納稅額。帝國的首都,自然會遷到帝國內納稅最多的地方。美洲的發現及繞好望角到東印度通路的發現,是人類曆史上最大而又最重要的兩件事。其影響已經很大了;但自有這二發現以來,隻不過經曆了二三百年,在這樣短的期間內,其影響勢不可能全部呈現出來。這兩大事件,以後對於人類,將產生利益,或將引出不幸,人類的智慧,還不能預見。它們在一定程度上聯合世界上最遙遠的部分,使它們能互相救濟彼此的缺乏,增加彼此的享受,獎勵彼此的產業,其一般傾向似乎是有利的。不過,對於西印度及東印度兩處的土人,這兩事件本來能夠產生的一切商業上的利益,卻被它們所引起的不幸完全抵消了。這種不幸,與其說出自它們的本性,無寧說出自偶然。美洲及東印度通路被發現時,歐洲人的優越勢力,使他們能為所欲為,在此等遼遠地方,作出各種不合正義的事體。今後,此等地方的土人,也許會日漸強盛,歐洲人也許會日趨衰弱,使世界上各地的居民,有同等的勇氣與實力。隻有這樣,才可引起相互的恐懼,從而威壓一切獨立國的專橫,使它們能相互尊重彼此的權利。但最能建立此種同等實力的,似乎就是相互傳授知識及改良技術了,但這種結果,自然會,或不如說必然會,伴隨著世界各國廣泛的商業而來臨。同時,這二發現的一個重要結果是,促進重商主義的發展,使其達到非此決不能達到的那麼顯著、那麼壯大的程度。這個主義的目標,與其說是由土地改良及耕作而富國,不如說由商業及製造業而富國,與其說由農村產業而富國,不如說由都市產業而富國。但這二發現的結果,歐洲商業都市,不僅成為世界極小部分的製造業者和運送業者(那極小部分,即是大西洋流過的歐洲各國及波羅的海和地中海周圍各國),而且成為美洲許多繁榮耕作地區的製造業者,和亞洲、非洲、美洲各地的運送業者,並在若幹方麵,亦是這各地的製造業者了。
這樣就給他們的產業,開拓了兩個新世界,每一個都比舊世界大得多廣得多,其中一個市場,還在日益擴大起來。誠然,占有美洲殖民地並直接與東印度通商的國家,在外表上享受這大商業全部。但其他國家,雖受那令人厭惡的旨在排斥它們的限製,卻往往享受這大商業實際利益的較大部分,例如,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殖民地,對於其他國家產業所提供的真實獎勵,就比它們本國產業所受的鼓勵大。單就亞麻布一項說,此等殖民地的消費,據說每年就在三百萬鎊以上,不過我不敢肯定有這麼多。但這巨額的消費,幾乎全部由法國、弗蘭德、荷蘭、德意誌供給。西班牙和葡萄牙,僅僅供給了一小部分。以此巨量亞麻布供給殖民地的資本,每年在那些國家人民中間分配,並給他們提供收入。消費在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僅僅是這資本的利潤,給加的斯和裏斯本的商人維持最豪侈的浪費。連一國所訂立以保證其所屬殖民地的專營貿易的條例,亦往往在較大程度上有害於此種條例所要惠益的國家,而在較小程度上有害於此種條例所要妨害的國家。對他國產業不正當的壓迫,反過來(如果我可以這樣說)落在壓迫者頭上,並以更大的程度破壞他們的產業。例如,根據此等條例,漢堡商人必須把要送到美洲去的亞麻布送往倫敦,並把要送到德國去的煙草,從倫敦帶回,因為此等商人不能直接把亞麻布送到美洲,亦不能直接從美洲帶回煙草。由於這種限製,此等商人也許不得不以稍稍低廉的價格售賣亞麻布,而以稍稍昂貴的價格購買煙草,其利潤也許因此縮減若幹。但是,即使我們假定,美洲還款不象倫敦那麼準時——這絕不是事實——漢堡與倫敦貿易,商人資本的往返,也許要比直接與美洲通商,要快得多。這樣,排斥漢堡商人,使不能直接與美洲通商,反使漢堡商人的資本,能在德意誌繼續雇用大得多的勞動量。這樣雖可減少他個人的利潤,卻不會減少他的國家的利益。但對英國,情形就全然兩樣了。獨占自然會吸引(如果我可這樣說)倫敦商人的資本,使流入對自己更有利而對國家卻更不利的用途,因為往返緩慢。
歐洲各國雖都企圖用各種不正當方法獨占所屬殖民地貿易的全部利益,但沒有一個國家,除了擔負平時維持和戰時保衛其對殖民地的統治權所開支的費用以外,能單獨得到什麼。由占有此等殖民地而產生的困難,應有盡有,由此等殖民地貿易而產生的利益,卻不得不與其他國家分享。乍看起來,對美洲大貿易的獨占,似乎當然是一種無上價值的獲得。在無辨別力的輕優野心家看來,在紛雜的政爭及戰爭中,那自然會作為一種很值得爭奪的迷人的目標出現。但是,這目標的炫人外觀,這貿易的巨大,使獨占此種貿易具有有害的性質,換言之,獨占使一種用途比大部分其他用途對國家利益更少,但卻吸收了比自然狀態下更大部分的國家資本。第二篇說過,一國商業資本,自然會尋求(如果可這樣說)最有利於國家的用途。倘若它投在運送貿易上,那末它所屬的國家,將成為它所經營的各國貨物貿易的中心市場。這資本所有者,必願盡其所能,把這貨物的大部分,在國內售脫。他這樣就省免了輸出的麻煩、危險與費用,並因此放,盡管在國內市場,所得價格比輸出後所可望獲得的價格小得多,而所得利潤亦比輸出後所可望獲得的利潤小,他總必願意在國內市場售賣。所以,他當然盡其所能,設法使運送貿易變作消費品國外貿易。此外,他的資本如果投在消費品國外貿易上,他又必為了同一理由,願意盡其所能,把他搜集來準備輸到外國市場去的國內貨物的大部分,在國內售脫,因而盡其所能,設法使消費品國外貿易變成國內貿易。各國的商業資本,都自然會尋求近的用途,而避開遠的用途;尋求往返次數多的用途,而避開往返遲遠的用途;尋求能雇用所屬國或所在國最大生產性勞動量的用途,而避開僅能雇用所屬國或所在國最小生產性勞動量的用途。總之,它自然會尋求在普通場合最有利於國家的用途,而避開在普通場合對國家最無利的用途。此等遠的用途,在普通場合,雖對國家較少利益,但若其中有某一用途的利潤,偶然提高,足夠抵消近的用途的好處,那末這種高的利潤,就會把資本從近的用途吸引過來,一直到各種用途的利潤,都回到適當的水平為止。
不過,這種高的利潤證明,在社會實際情況下,此等遠的用途的資本,與其他用途的資本,稍稍不相稱,而全社會的資本,不按最適當的方式,分配到社會內不同用途。它證明,有若幹物品,違反應有的程度,以較廉的價格買入,或以較昂的價格賣出,市民中有某一階級,多少受到壓迫,以致違反應有的或自然會有的一切階級平等狀態,支付較多或收得較少。同量資本,投在遠的用途上,和投在近的用途上,雖決不能雇用相同的生產性勞動量,但遠的用途和近的用途,也許同樣為社會幸福所必需。有許多由遠的用途經營的貨物,就為許多近的用途經營所必需。但若經營此等貨物的人的利潤,超過了應有的水平,此等貨物就將違反應有的程度,以較昂的價格售賣,即以稍稍超過自然價格的價格售賣。此種高價格,就會使一切從事近的用途的人多少受到壓迫。所以,他們的利害關係,在這場合,就要求有若幹資本,從此等近的用途撤回,而轉入遠的用途,以降低其利潤,使達到適當水平,並降低他們所經營的貨物的價格,使達到自然價格。在這異常的場合,公共的利害關係,必定要求有若幹資本,從通常對公眾較有利的用途撤回,能投到通常對公眾較少利益的用途。在這異常的場合,亦象在一切其他通常的場合一樣,個人的自然利害關係與傾向,恰好符合幹公眾的利害關係,使他們從近的用途撤回資本,改投入遠的用途。個人的利害關係與情欲,自然會使他們把資本投在通常最有利於社會的用途。但若由於這種自然的傾向,他們把過多資本投在此等用途,那末這些用途刮潤的降落,和其他各用途利潤的提高,立即使他們改變這錯誤的分配。用不著法律幹涉,個人的利害關係與情欲,自然會引導人們把社會的資本,盡可能按照最適合於全社會利害關係的比例,分配到國內一切不同用途。重商主義一切法規,必然或多或少地紊亂這自然而又最有利的資本分配。但關於美洲貿易及東印度貿易的法規,則比其他任何法規,尤有這種結果。因為,這兩大洲的貿易,吸收了比任何其他兩個貿易部門所吸收的都要大的資本。不過,給這兩個貿易部門造成紊亂的法規,卻又不是全然相同的。
二者都以獨占為大手段,但獨占的種類不同。這一種或那一種獨占,似乎是重商主義的唯一手段。對於美洲貿易,各國都盡其所能,企圖獨占其所屬殖民地的全部市場,並完全排斥其他各國,使其不能與所屬殖民地直接通商。在十六世紀的大部分時間,葡萄牙人企圖以同樣方法,控製東印度的貿易,他們聲言他們擁有印度各海的唯一航行權,因為他們第一次發現這通路。荷蘭人仍繼續排斥歐洲一切其他國家,使不能與其所屬香料產島直接通商。這種獨占,顯然妨害歐洲一切其他國家,使它們不能經營本來可投資有利的貿易,並使它們不得不以比它們自己直接從產地輸入時略高的價格,購買這專營貿易所經營的貨物。但從葡萄牙權力失墜以來,歐洲國家都不再要求航行印度各海的專營權了,印度各海的主要海港,現今開放,一切歐洲國家船隻都可航行了。但除了葡萄牙及近來的法國,各歐洲國家的東印度貿易,都受一個專營公司的鉗製。這一種獨占,妨害了實行獨占的國家。這國家大部分人民,不僅從此失去一種本來可投資有利的貿易,而且不得不以比全國人民都能自由經營這種貿易時略高的價格,購買這獨占貿易所經營的貨物。例如,自從英領東印度公司成立以來,英國其他居民,就不但不能從事這種貿易,而且須以較高的價格,購買他們所消費的東印度貨物。這種獨占,要使此公司,在售賣此等貨物時,取得異常的利潤;而且這樣一個大公司處理事務,難免發生弊端,因而引起異常的浪費。這種異常的利潤和異常的浪費,都得由本國購買者支付。所以,第二類獨占的不合理,比第一類獨占的不合理更為明顯。這兩種獨占都多少會破壞社會資本的自然分配,但未必以同樣的方式破壞。第一種獨占,總是違反自然趨勢,吸引著過大部分的社會資本,使流人享有獨占權的特殊貿易。第二種獨占,隨著不同情況,有時吸引資本。使流人享有獨占權的特殊貿易,有時又排拒資本,使不流入這種貿易。在貧國,那當然是違反自然趨勢,吸引過多的資本,使流入這種貿易;但在富國,那當然是違反自然趨勢,排拒許多資本,使不流入這種貿易。例如,東印度貿易,如果不受一個專營公司的鉗製,象瑞典和丹麥那樣的貧國,也許從來不會派一艘船到東印度去。這個專營公司的設立,必然獎勵冒險家。他們的獨占權,使他們在國內市場上能抵製一切競爭者,而在外國市場上,他們又和他國貿易者有同樣的機會。他們的獨占權,告訴他們,他們對大量的貨物,可十拿九穩地收到大的利潤,對大量貨物,有得到大的利潤的機會。沒有這種異常的鼓勵,這種貧國的窮商人,也許決不會想把小資本冒險投在象東印度貿易那麼遼遠和那麼不確定的事業。反之,象荷蘭那樣的富國,也許會在貿易自由的場合,派遣比現今多得多的船隻到東印度去。荷蘭東印度公司有限製的資本,使許多本來會流入這種貿易的大商業資本,不流入這種貿易。
荷蘭的商業資本很多,所以不斷流出,有時流到外國公債,有時流到外國商人與冒險家的私債,有時流到最迂回的消費品國外貿易,有時流到運送貿易。一切近的用途都充滿著資本,投入近的用途略有利潤可圖的資本,全都投下了,荷蘭資本,必然會流向最遠的用途。假使東印度貿易是完全自由的,邵也許會吸收這過剩資本的大部分。東印度提供了一個比歐洲、美洲合起來還更大更廣的市場,來銷售歐洲的製造品及美洲的金銀和其他產物。資本自然分配的擾亂,必然妨害產生這種現象的社會,不論是排拒資本,使其違反自然趨勢,不流入一個特定貿易部門,或是吸引資本,使其違反自然趨勢,流入這特定貿易部門。如果沒有任何專營公司,荷蘭對東印度的貿易,必比現在大,而它的一部分資本,不能投在最有利的用途上,當然是它很大的損失。同樣,如果沒有任何專營公司,瑞典和丹麥對東印度的貿易,將比現在小,也許竟不存在,而它們一部分資本,投在不適合它們現今情況的用途上,當然是它們很大的損失。按照它們現在的情況,寧可向他國購買東印度貨物,盡管出價較昂,不應該從它們小額資本中,抽出那麼大部分來經營那麼遙遠的貿易,因為那種貿易的往返是那麼遲緩,所能維持的國內生產性勞動量是那麼小,而在它們國內,生產性勞動是那麼需要,有許多事未曾進行,有許多事還待進行。所以,沒有專營公司,雖有個別國家不能對東印度進行直接的貿易,但不能從此推定,這樣的公司,應在那裏設立,而隻能從此推定,這樣的國家,在這情況下,不應與東印度直接通商。葡萄牙的經驗,充分證明,這樣的公司,一般說來並不是經營東印度貿易所必需。因為,葡萄牙雖沒有任何專營公司,卻幾乎享有了這貿易全部達一世紀以上。據說,沒有一個商人能有足夠的資本來維持東印度各港的代理人或經理人,使這些人能為他們不時開往那邊的船隻備辦貨物。除非他們能夠這樣做,否則尋找待運貨物的困難,往往使船期貽誤,而由船期延誤所引起的費用,不僅會吃掉冒險的利潤,而且往往會產生很大的損失。這種說法,如果能夠證明什麼,所證明的就是,沒有一個大貿易部門,能不惜專營公司而經營,而這是違反一切民族的經驗的。就一個大貿易部門說,任何一個私商的資本,也不夠經營一切要經營主要貿易部門就必須經營的附屬貿易部門。
但在一國有資格經營某大貿易部門時,就自然有些商人投資經營這主要的部門,有些商人投資經營其附屬部門。這一切貿易部門雖都有人經營,但全由一個商人資本經營的事例,卻極少見。所以,一個國家,如果有資格經營東印度貿易,自然有一定部分的資本,分投在這貿易的一切不同部門。其中,有些商人覺得,為自己的利益,要住在東印度,投下資本,給住在歐洲的其他商人供給貨物,由他們的船隻運出。歐洲各國在東印度所獲得的殖民地,若能從此等專營公司的手裏,移歸君主直接管理,那就至少對於殖民地所屬國的商人,是安全而又便易的居住地。如果某個時候,某國自願投於東印度貿易的那一部分資本,不夠經營此貿易的各個部門,那就證明,在那時候,那個國家還沒有經營這種貿易的資格,寧可向其他歐洲國家購買所需的東印度貨物,盡管價格大些,不可直接從東印度輸入此等貨物。因這種貨物價格高而引起的損失,很少會等於因從其他更必要、更有用或更適宜的用途抽出一大部分資本來經營東印度直接貿易而遭受的損失。歐洲人雖在非洲海岸及東印度占有許多重要殖民地,但在這些地方,他們卻沒有建立象美洲各島及美洲大陸那麼多那麼富庶的殖民地。非洲及幾個統稱為東印度的國家,都是野蠻民族居住的。不過此等民族,並不是象可憐的無用的美洲土人那麼軟弱那麼無抵抗力;而且,和他們居住地的自然產出力相稱,他們的人煙稠密得多。非洲或東印度最野蠻的民族,都是遊牧民族,連好望角的土人也是遊牧民族。但美洲各地的土人,除了墨西哥及秘魯,隻是狩獵民族。同樣肥沃和同等麵積的土地,所能維持的遊牧人數與狩獵人數,相差很大。所以,在非洲及東印度,要想驅逐土人,並把歐洲殖民地推廣至土人居住的大部分地方,那就比較困難。
此外,已經指出,專營公司的精神,不利於新殖民地的增長,那也許是東印度殖民地不能有多大進步的主要原因。葡萄牙人經營非洲貿易及東印度貿易,未曾設有專營的公司;他們在非洲海岸的剛果。安哥拉和本格拉以及在東印度的果阿所建立的殖民地,雖由於迷信與各種惡政,未能充分發展,但總有些象美洲殖民地,有些地方葡萄牙人在那裏已居住了好幾世代。荷蘭人在好望角、在巴達維亞的殖民地,現今算是歐洲人在美洲及東印度建立的最大殖民地了。這兩個殖民地,都占有特別有利的地位。好望角的土人,全是野蠻的,象美洲土人一樣無抵抗力。此外,那裏又是歐洲和東印度間的半路客棧——如果可以這樣說——歐洲船隻的往返,都得在此停留若幹時候。此等船隻所需的各種新鮮食品、水果、葡萄酒,由那裏供給。單有這點,就給殖民地的剩餘生產物,提供了一個極廣泛的市場。正如好望角是歐洲和東印度各地的半路客棧一樣,巴達維亞是東印度各大國間的半路客棧,當印度斯坦到中國與日本通路的要衝,並幾乎居於此通路的中點。而航行於歐洲與中國間的一切船隻,亦幾乎都在巴達維亞停泊。此外,巴達維亞又是所謂東印度國家貿易的中央主要市場;歐洲人經營的那一部分,不用說了,即東印度土人所經營的那一部分,亦如是。中國人、日本人、越南東京人、馬六甲人、交趾支那人、西利伯島人所航駛的船隻,往往在此停泊。這種有利的地位,使這兩個殖民地能夠克服一切障礙,雖有專營公司的壓抑精神,亦不能抑止它們的增長。這種有利的地位又使巴達維亞能夠克服另一種不利情況,即巴達維亞也許是世界上氣候最有得健康的地方。雖然英荷兩國的公司,除了上述兩殖民地,不曾建立任何大的殖民地,但曾在東印度征服了許多地方。在它們統治新屬民的方法上,這種專營公司所固有的精神,最明顯地表示出來。據說,在香料產島上,荷蘭人對於豐年所產的香料,恐其過多,不能提供他們認為滿足的利潤,往往把過多的部分加以焚毀。在他們未曾占有殖民地的島上,他們對於采集丁香及豆蔲幼花綠葉的人,給予一種補助金;那種植物,天然生長在那裏,但由於這種野蠻政策,現在據說幾乎絕種了。據說,甚至在他們占有殖民地的島上,他們亦大大減少了這類樹木的數目。如果他們領島上的產物,超過了他們市場所需,他們就害怕土人會把其中若幹部分運到其他國家,於是,他們認為,保證獨占的最上策,乃是使產物不超過他們市場所需。他們曾通過各種壓迫行為,減少馬魯古群島中若幹島的人口,使其人數隻夠以新鮮食品及其他生活必需品,供給他們自己的少數守備隊和他們不時來運香料的船隻。但是,即在葡萄牙那樣的統治下,那些島據說人煙還很稠密。
英國的公司還不曾有充分時間在孟加拉建立這麼完全的破壞製度。但他們政府的計劃,卻有這種趨勢。我確信,公司分支機構的頭腦往往命令農民掘翻罌粟良田以栽種稻米或其他穀物。其借口為防止糧食缺乏,而其真實理由,則是給他以機會,使能以較好的價格,售賣他手上的大量鴉片。有時,他卻命令農民掘翻栽種稻米或其他穀物的良地以栽種罌粟,如果他預先看到,售賣鴉片可得異常的利潤。公司的職員,為自己的利益,曾幾次企圖在一些最重要的國外和國內貿易部門中建立獨占。如果允許他們繼續這樣做,他們早晚定會企圖限製他們要想獨占的特殊商品的生產,使其數量不超過他們所能購買的數量,而且使其數量能在售賣時給他們提供自己認為滿足的利潤。英國公司的政策,也許會在這情況下,在一世紀或二世紀內,象荷蘭的政策一樣,也完全有破壞性。但是,對於作為他們所征服的國家的統治者的此等公司,再也沒有比這個破壞性的計劃,更直接違反此等公司的利益的了。幾乎一切國家統治者的收入,都來自人民的收入。人民的收入愈大,他們土地勞動年產物愈多,他們能給統治者繳納的數額亦愈大。所以,統洽者的利益,在於盡可能增加此年產物。但是,如果這是一切統治者的利益,那末統治者收入主要來自土地地租的,如孟加拉統治者,這就更加是他的利益了。地租,必與生產物的數量與價值成比例,但生產物的數量與價值,必須取決於市場的範圍。其數量,總會多少準確地適應有資力購買生產物的人的消費,而他們所願給付的價格,總是和其競爭的熱切程度成比例。所以,這樣的統治者,為著自己利益,應給其國家生產物開拓最廣泛的市場,準許最完全的貿易自由,以盡量增加購買者的人數及競爭;並因此故,不僅應廢除一切獨占,而且應廢除以下限製,即限製本國生產物由這一地方到那一地方的運輸,限製本國生產物到外國的輸出,和限製能與本國生產物交換的任何商品的輸入。這樣,他就最能增加這生產物的數量與價值,因而,最能增加他享有的那一部分生產物,換言之,最能增加他自己的收入。但是,商人團體,似乎不可能把自己看做統治者,甚至在他們成為統治者以後,也不會這樣看。他們仍然認為,自己的主要業務是貿易,即購買以後再售賣;他們不可思議地認為,統治者的地位,僅是商人地位的一個附屬物,前者應為後者服務,就是說,要使他們在印度能以較廉價格購買,並在歐洲售賣,能得到較好利潤。為要達到這目的,他們企圖從他們所統治國家的市場上,盡可能驅逐一切競爭者,至少把所統治國家的剩餘生產物減少一部分,使僅足供給他們自己的需要,換言之,使他們在歐洲售賣能得到自己認為合理的利潤。這樣,他們作為商人的習慣,幾乎必然,也許是不知不覺地,使他們在一切一般場合,寧可獲得獨占者小的暫時的利潤,不願獲得統治者大的永久的收入,而且逐漸使他們,象荷蘭人處置馬魯古那樣,處置他們所統治的國家。作為統治者的東印度公司的利益在於,運至印度境內的歐洲貨物,盡可能以最低價格出售,而從印度輸出的印度貨物,盡可能以最好價格或最高價格在歐洲售賣。
但他們作為商人的利益,則與此相反。作為統治者,他們的利益,與所統治國家的利益恰相一致。作為商人他們的利益與所統治國家的利益就直接相反。這樣一個政府的傾向,就其對歐洲的管理說,基本上也許是無可矯正的錯誤,就其對印度的統治說,更是這樣。這個統治機構,必然等於一個商人協會。商人的職務,無疑是極可尊敬的,但這個職務,在世界上任何國家,都沒帶有一種本來會威壓人民,不用暴力就夠使人民自願服從的權威。這樣一個商人協會,隻能用武力,來命令人民服從,所以,他們的政府,必然是憑武力執行命令和專橫的政府,但他們的本來職務,是商人的職務。他們的本來職務,是受主人委托,售賣歐洲貨物,並買回在歐洲市場售賣的印度貨物。就是說,盡可能以高價售賣前者,以廉價購買後者,從而盡可能在他們買賣的特定市場,排除一切競爭者。所以,就公司的貿易說,統治機構的傾向,和管理機構的傾向,是相同的。它要使政府從屬於獨占的利益,因而阻抑當地剩餘生產物至少其若幹部分的自然生長,使僅足夠供應這個公司的需要。此外,一切行政人員,都或多或少地為自己打算經營貿易,要加以禁止,亦無效果。此等行政人員,既有經營貿易的手段,其辦公地點,又在一萬哩以外,幾乎全然不受主人監視,要命令他們立即放棄一切為自己打算的營業,永遠放棄一切發財的希望,而滿足於主人所認可的一般的、不大可能增加的而且通常隻與公司貿易所得真實利潤相稱的薪俸,那真是再蠢沒有。在這情況下,禁止公司人員為自己打算而貿易,除了使上級人員能借口執行主人命令來壓迫不幸的下級人員以外,就再不會有其他的結果了。此等人員,自然會竭力效法公司的公貿易,而設立同樣有利於他們個人貿易的獨占。如果聽任他們為所欲為,他們將公開地、直接地建立這種獨占,並禁止一切其他人民,使不能經營他們要經營的那種貨物的貿易。這也許是建立獨占的最好而又是最不壓迫人的方法。
但若歐洲命令來到,禁止他們這樣幹下去,他們就會秘密地、間接地建立這樣的獨占,那對國家就有更大的害處。如果有人幹涉他們以代理人為媒介而秘密經營或至少不公開承認是他們經營的貿易部門,他們就會使用政府的全部權力,並顛倒是非曲直,加以鉗製或破壞。但公司人員的私貿易,自比公司的公貿易能推廣到多得多的商品種類。公司的公貿易,僅限於歐洲的貿易,僅包合國外貿易的一部分,而公司人員的私貿易,卻可推廣到一切國內外貿易部門。公司的獨占,僅會阻抑在貿易自由時要輸到歐洲去的那一部分剩餘生產物的自然生長。公司人員的獨占,卻將阻害他們要經營的一切產物,即指定供作國內消費或輸出的一切產物的自然生長,結果會損壞全國的耕作事業,減少全國居民的人數。這樣就會使公司人員所要經營的各種產物,甚至生活必需品,減少到他們能夠購買和按他們預期獲得利潤而售賣的數量。此等人員,由於他們所處地位的性質,一定會使用比他們主子更苛酷的手段,來維持他們自己的利益,而危害他們所統治國家的利益。這國家屬於他們的主子,他們的主子當然要相當注意屬國的利益。但這國家不屬於此等人員。他們主子的真實利益,如果他們能夠了解的話,是與屬國的利益恰好一致的;如果主子壓迫屬國,那主要是由於無知和卑陋的重商偏見。但此等人員的真實利益並不與屬國的刮益一致,所以,即使有最完全的知識,也未必會使他們不壓迫屬國。從歐洲發出的條例,雖甚脆弱,但在多數場合,都有善意。而在印度的工作人員,其所訂條例,雖有時更為聰明,但也許更少善意。這真是個奇怪的政府,其人員都想盡可能快地離開這國家,並盡可能快地和這政府脫離關係。在他們離去而財產亦全部搬出之後,雖有地震把那個國家毀掉,也與他們的利害無關。以上所述,並不是詆毀東印度公司人員的一般品格,更不是詆毀任何個別人員的品格。我所要責備的,是政治組織,是這些人員所處的地位,並不是這些人員的品格。他們的行為,正符合他們的地位;厲聲咒罵他們的人,其行為亦不見得更好。馬德拉斯及加爾各答協議會,在戰爭及商議上,就有好幾次的行動,其果斷與明智,有如羅馬共和國最盛時代的羅馬元老院。此等協議會成員的職業,與戰爭及政治有很大的距離。但是,僅僅他們的地位,無需教育、經驗甚或榜樣,似乎就可陶冶他們的地位所要求的偉大品質,使他們具有能力與德行,他們自己也許還不知道自己有這種能力與德行。所以,他們的地位,如果在某些場合誘使他們幹出那樣寬宏高潔出人意料的行為,那末他們的地位,在其他場合促使他們幹出和上述多少不相同的行為,亦是毫不足怪的。所以,無論就那一點說,這種專營公司,都是有害的;對於設立此種公司的國家,它總會多少帶來困難,而對於不幸受此種公司統治的國家,它總會多少帶來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