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與正義(2 / 3)

格 是的。

蘇 對於任何四種事物,如果是在尋找其中的一種,隻要我們能夠認出它來就夠了,但是我們先認出其他三種,也能找到我們要找的那一種,因為它不可能是別的,隻能是剩下的那一個。

格 對。

蘇 因此對於城邦的這四種性質,我們必須用同樣的方法來尋找它們。

格 當然。

蘇 我認為它們當中最明顯的是智慧,其他三個多少有點奇怪。

格 奇怪在哪裏?

蘇 我覺得我們所描述的城邦是智慧的,因為它擁有正確的判斷力,不是嗎?

格 是的。

蘇 這種正確的判斷力是一種知識,因為人們是通過知識,而不是無知來進行正確判斷的。

格 是這樣。

蘇 城邦中有多種知識。

阿 當然。

蘇 我們能夠因為城邦的木匠的知識而稱它是智慧的,有正確判斷力的嗎?

格 不能。隻能說這個城邦的木器製造業發達。

蘇 也不能因其銅器及類似事物的知識而稱它是智慧的啦?

格 不能。

蘇 同樣,關於收莊稼的知識也隻能被稱為農業啦?

格 我想是的。

蘇 那麼在我們剛剛建立的城邦及其公民中間,有沒有這樣的知識:它不是關於任何特殊事物的,而是關於整個城邦的知識,例如如何對內對外保持良好關係?

格 當然有。

蘇 這種知識是什麼,它存在於哪裏?

格 這種知識是城邦衛幹的知識,它存在於我們剛剛命名為城邦衛士的統治者中。

蘇 我們如何稱呼擁有這種知識的城邦?

格 應當稱它為真正智慧的、有良好判斷力的城邦。

蘇 你認為城邦中金屬匠多還是真正的衛士多?

格 金屬匠更多。

蘇 與各種因其特殊知識而得到相應稱呼的人相比,城邦衛士的人數是否最少?

格 確實是最少的。

蘇 按照自然法則建立起來的城邦之所以是智慧的,原因在於它的最少部分,即統治階級擁有被稱為智慧的知識,而這些人總是最少。

格 你說得很正確。

蘇 現在我們已經發現了四者之一:智慧,以及它存在於何處,但是我不明白我們是怎樣發。現的。

格 我認為我們的方法再好不過了。

蘇 發現城邦之所以被稱為勇敢的原因即勇氣,以及它存在於何處並不是件困難的事。

格 怎樣去發現呢?

蘇 在那些稱城邦是怯懦的或勇敢的人當中,誰會不到為戰爭而奮鬥的那部分人那裏而去別處尋找勇敢呢?

格 沒有人會到別處去尋找的。

蘇 我不認為其他公民怯懦或勇敢的行為會賦予城邦這種或那種名聲。

格 是的。

蘇 城邦的勇敢來自這一部分人,,他們有能力保持關於可怕事物的信念,這些事物是立法者在其教育過程中告誡過他們的那類事物,這難道不是勇敢嗎?

格 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請重複一遍。

蘇 我是說,勇敢就是一種保持〔,

格 是什麼樣的保持?

蘇 就是保持由法律通過教育所建立起來的關於可怕事物的信念。即使身處痛苦或被享樂、欲望甚至恐懼所包圍,也要保持信念,決不放棄。我將打個比方來說明這個問題。

格 我很樂意聽。

蘇 你知道,染色工人為了把羊毛染成紫色,首先要從許多顏色的羊毛中挑出白色羊毛,然後用各種方法進行處理,使它盡量能夠吸收顏色,然後再開始上色。用這種方法染的顏色最持久;不管用不用堿水,清水時都不會使它褪色。你也知道不用這種方法,不進行事先處理而上色的東西結果會怎樣。

格 我知道,它會因褪色而顯得滑稽可笑。

蘇 那麼你會明白,我們挑選士兵,對他們進行藝術和體育教育,其實是在做相似的事情。我們所期望的是通過服從,他們能夠像染色一樣最有效地吸收法律,這樣一來,良好的天性和恰當的教育會使他們關於可怕事物的信念變得堅固持久,即使用最有效的清洗劑也不能使之褪色:享樂是比任何藥物、蘇打或堿水更為有威力的東西,痛苦、恐俱和欲望也是如此。這種保持正確的,符合法律的關於可怕和不可怕事物的信念的作法就是我稱之為勇敢的東西,如果你不反對的話。

格 我沒有什麼可說的,因為我覺得那些關於此類事情的正確意見如果不是通過教育而得到的,你一定不會認為它們是合法的,就像在動物或奴隸身上發現的東西不會被你稱為勇氣一樣。

蘇 很正確。

格 那麼我接受你關於勇敢的描述。

蘇 現在剩下兩種性質了:節製和正義,這是我們整個討論的目的。

格 很正確。

蘇 我們怎樣才能不通過研究節製而直接發現正義?

格 我不知道,並且我想先使正義出現,如果那意味著不研究節製。如果你想讓我高興,請先尋找節製吧。

蘇 我很願意;不這樣做是錯誤的。

格 那麼開始吧。

蘇 看來節製比其它性質更加協調或和諧。

格 怎麼樣呢?

蘇 節製是一種確定的秩序,一種對享樂和欲望的控製,它與人們所說的自我控製及其他類似表達是一個意思,對嗎?

格 對。

蘇 但是自我控製這個詞是可笑的,因為自我的控製者和那個軟弱的,被控製的自我是同一個人,其他表達方式也如此。

格 是這樣。

蘇 但是自我控製這個詞好像是在暗示,在人的心靈內部,有好的和壞的兩部分,一旦好的那部分控製了壞的部分,這個人就會被認為善於自我控製,這是一種讚美之辭。另一方麵,當好的那部分由於教育不當或受到不好的影響而被壞的部分所控製,這個人就會被認為沒有戰勝自己,是無節製的,這是一種譴責。

格 可能如此。

蘇 讓我們來看看新城邦,你會在其中發現這些情況的。你會說,它是善於自製的,因為一旦城邦中好的公民統治了壞的公民,我們就可以稱它為有節製的,自控的。

格 據我的觀察,你說得很對。

蘇 還有各種各樣的欲望、快樂和痛苦都出現在孩子、女人、奴隸以及許多被稱為自由人的下等人身上。

格 是的。

蘇 但是那些簡單的,由理智和正確的信念所引導的欲望卻隻能在那些為數不多的,天性優越並受過良好教育的人身上出現。

格 對。

蘇 你在你們的城邦中也會發現這一點。在那裏,下等人的欲望不是受少數上等人的欲望和知識控製嗎?

格 是的。

蘇 這個城邦就是那種被稱為能控製自己的快樂和欲望的類型。

格 很對。

蘇 就這些方麵來說,它難道不能被稱為有節製的嗎?

格 當然可以。

蘇 再看,如果有哪個城邦能夠在誰來統治這一問題上達成一致,那必定是這個城邦,不是嗎?

格 當然是的。

蘇 如果事實如此,那麼你認為節製存在於哪種公民中呢?是統治者還是被統治者?

格 二者都存在。

蘇 現在你看到了,我們預見節製是一種和諧是正確的,不是嗎?

格 如何是和諧的呢?

蘇 因為它不像勇敢和智慧那樣隻存在於城邦的某一部分人之中,使有的人勇敢,有的人聰慧,而節製則遍布於整個城邦,既存在於弱者,又存在於強者或處於中間的人們那裏,它既適用於知識,又適用於體力,既指人數,又指財富,並且使它們很協調地結合在一起。因此,在天性低劣和天性優秀的人之間取得的關於誰應該進行統治這一問題的和諧一致也被稱為節製。

格 完全同意。

蘇 很好,我們的討論已經使我們在城邦中找到四個之中的三個性質了,剩下的這個使城邦具有美德的性質是什麼呢?它就是正義嗎?

格 這很清楚。

蘇 因此現在我們將像獵人包圍一獸穴那樣集中精力,以免正義趁我們不注意時溜掉,因為它就在附近。仔細察看,一旦你先發現它,請告訴我。

格 我希望如此,但我覺得接受你的指導對我更合適。

蘇 那麼跟著我吧。

格 隻要你領路,我就跟著你。

蘇 這個地方看起來很難進人;黑暗不適於狩獵,但我們別無退路。

格 我們必須前進。

蘇 啊,格勞孔,看起來這裏有它的蹤跡,我相信我們的獵物不可能逃脫。

格 好消息。

蘇 我們很愚蠢。

格 為什麼?

蘇 親愛的朋友,它從一開始就在我們眼前晃動,而我們卻沒有看見,這太可笑了,有點像人們到處去找就握在手中的東西。我們不注意眼前,卻到別處去尋找,這就是為什麼我們一直沒有發現它的原因。

格 你指什麼?

蘇 我指的是,我們很長時間以來一直在談論它,聽別人談論它卻沒有意識到它的存在。

格 你的前言對急迫的聽眾來說太長了。

蘇 那麼聽聽我說得對不對。我認為正義是那種我們在建立城邦之初就意識到必須要作出規定的東西。如果你記得,我們曾經說過,並且重複過,每個人必須從事一項最適合其天性的職業。

格 是的,我們一直在這麼說。

蘇 並且我們還聽別人說過,甚至自己也說過,正義就是做自己分內的事情,不幹涉別人。

格 我們是說過。

蘇 做自己的工作在一定意義上就是正義,你知道我怎樣證明這一點嗎?

格 不知道,請告訴我。

蘇 我想,在我們找到節製、勇敢和智慧三種性質之後,剩下的東西就是能夠使那三種性質在城邦中產生並盡可能保持其現狀的東西。並且我們還說過找到三種性質之後,剩下的一定就是正義。

格 是這樣。

蘇 如果我們要確定哪種性質能使城邦管理得有秩序,是統治者和被統治者的共同信念,還是戰士的那種關於可怕的和不可怕的事物本質的信念能否得到保持,還是統治者的知識和護衛,還是體現在孩子,婦女奴隸和自由人,貴族,統治者或君主,即每個人身上的正義感,即完成自己的任務,不去幹涉別人的作法,這是很難判斷的。

格 這有什麼難的?

蘇 看起來,“城邦公民各行其事”與智慧,節製和勇氣在完善城邦的過程中存在競爭。

格 當然是的。

蘇 那麼它們是對手啦?

格 是的。

蘇 換個角度,看你是否同意:你會讓統治者在法庭上行使法官之職嗎?

格 當然會。

蘇 他們作判決的惟一目的是保證公民不搶奪別人的東西並且不會被剝奪屬於自己的東西,是嗎?

格 這是他們的目的。

蘇 這是正義嗎?

格 是的。

蘇 那麼在一定意義上,擁有自己。的財產,完成自己的任務就是正義。

格 對。

蘇 你是否同意我這樣說:如果一個木匠想做鞋匠,或者反過來,他們交換了工具和地位,或者一個人想做這兩件事,這種作法會給城邦帶來損害。

格 我認為不會。

蘇 但是我認為,如果一個人天生是個工人或其他行當的手藝人,但是由於財富、強壯的體魄及其他此類有利條件而希望進人軍界,或者一個士兵企圖進人他本配不上的顧問或護衛者的圈子,並且交換了工具和身份,或者同一個人想從事所有這些行業,那麼我認為你一定同意這種說法,即這種交換和幹涉會毀滅城邦。

格 是的,我同意。

蘇 這三種秩序的互相幹涉和交換對城邦產生了重大危害,可以被稱為最邪惡的事情。

格 是的。

蘇 最邪惡的事情就是不正義,是嗎?

格 當然。

蘇 那就是不正義,但是生意人,輔士,護衛者各司其職就是正義,它是城邦正義。

格 我同意你的意見。

蘇 還有,如果我們發現存在於個人身上的這種品質也可以被稱作正義,那麼我可以同意,還有什麼好說的?如果不是這樣,我們將另外尋找。目前,讓我們完成對正義的研究,即如果我們能夠在較大事物中找到正義,那麼在個人身上尋找正義就會變得容易些。這個較大的事物就是城邦,因此我們盡力建立了一個比較好的城邦,並且知道正義就存在於城邦中。現在讓我們把正義轉移到個人身上,如果它們一致,就沒有問題了。但是如果存在差異,我們就必須回到城邦中,去重新研究正義的概念。

格 你的思路很正確,我們必須如此。

蘇 好。當你把同一個名稱賦予一大一小兩個事物,它們是相象還是有差別?

格 應當相象。

蘇 因此就正義的概念來說,正義者和正義的城邦是沒有區別的。

格 對。

蘇 當三種人都各盡其職時,城邦是正義的,並且它也由於這些人的另外一些品質和態度而被視作節製的,勇敢的和聰慧的。現以證明它們是錯誤的,讓我們假設它是錯誤的。我們同意,如果事物與我們所說的相反,那麼我們所得出的所有結果將全部作廢。

格 是這樣。

蘇 你認為下列事物是對立的嗎?同意和反對,想得到某件東西和拒絕某件東西,吸引和排斥?無論它們是主動還是被動,都沒有差別。

格 它們是相反的。

蘇 還有,口渴,饑餓,欲望、願望和希望不也是我們剛才提到的那類事物嗎?你難道不認為有所求的心靈在尋求他想要的東西嗎?

格 我當然這樣認為。

蘇 那麼我們將把不願意,無欲望這類東西歸到與前麵提到的事物相反的那類中,因為它們導致心靈的拒絕。

格 是的。

蘇 既然這樣,我們可以說有一類叫做欲望的東西,其中最顯著的是饑餓和口渴?

格 是的。

蘇 它們一個想得到水,一個想得到食物?

格 是的。

蘇 除了想得到水,還有沒有別的呢?例如,是想得到熱水還是涼水,即想得到某種確定的東西;或者如果你覺得又渴又熱,就希望得到冷飲;如果你感到冷,就希望得到熱飲;如果欲望強烈,就希望得到大量的水;如果欲望很小,就想隻得到一點。但是渴本身不會要求別的東西,它要求的是其本性所要求的,即水,餓對食物的要求也是如此。

格 是的,每種欲望本身隻要求它本性所要得到的東西,在特定環境下它才要求特定的東西‘)

蘇 我們不要因為沒有準備而被下麵的話搞胡塗,有人會說,所有人都希望得到上乘飲料和食物,所有人都追求好的東西。因此如果口渴是一種欲望,它要求的就是好的東西,別的欲望也是如此。

格 他說的有點道理。

蘇 但是對於所有互相關聯的事物,一個被賦予特定性質,另一個也會獲得雖然並不是特定意味的東西。

格 我不明白。

蘇 你不懂大的東西比有些東西更大嗎?

格 當然知道。

蘇 大的東西一定比小的東西大吧?

格 是的。

蘇 大的東西與小的東西是否相關?

格 相關的。

蘇 多的與少的相關,一倍與一半相關,其它的也一樣,較重的與較輕的,較快的與較慢的,熱與冷等等都互相聯係,不是嗎?

格 是的。

蘇 知識也是這樣的嗎?知識與學習相關,當知識是特定的,它就是關於特定對象的知識。我是說,關於建築房屋的知識可以被稱為建築知識,對嗎?

格 很正確。

蘇 難道不是因為它具有別的知識所沒有的特殊性質嗎?

格 當然是的。

蘇 因此當它成為關於特定事物的知識時,它就成了一種特定的知識。這一點對於所有技術和科學來說都適用。

格 是的。

蘇 這就是我想說的,不知你是否明白。在相關的兩個事物中,其中一個有無特定性質會直接關係到另一事物。我不是說它們的性質必須相同——例如,關於健康或疾病的知識並不就是健康或疾病,關於好壞的知識本身也沒有變成好的或壞的東西——而是知識不再是關於一般對象的知識,而變成了關於特定對象的知識,例如醫學知識。

格 我懂了。

蘇 對於口渴,你不認為它與別的東西相關嗎?

格 我知道,它與飲料相關。

蘇 因此當某種性質附加在飲料士,日渴也得到了這種性質,但是渴本身並沒有好壞之分,即它的本性不是與一種特定的飲料相對應,而是與一般飲料相關。

格 對。

蘇 一個處於饑渴狀態的心靈,它不想要別的,隻想喝水,這就是它希望得到的。

格 顯然是這樣的。

蘇 因此如果任何東西渴了,卻不去找飲料,那麼它的內部必定有一個不同於口渴的東西在阻止它像動物一樣去喝水:因為我們說過,一個事物的同一部分不能同時做相反的事情。

格 是的,不能。

蘇 這就像我認為一個人的手不可能同時既拉弓又推弓一樣。應該這麼說:一隻手推弓,另一隻手又拉弓。

格 是這樣。

蘇 我們能說一個口渴的人不想喝水嗎?

格 有許多人經常這樣做。

蘇 應該如何來表述這種情況呢?一個人的心靈中阻止他去喝水的那部分與命令他去喝水的那一部分是不同的,並且前者控製了後者,不是這樣嗎?

格 我認為是的。

蘇 阻止喝水的部分是理性在起作用,而引導他去喝水的衝動則是感性和疾病在起作用,對嗎?

格 好像是的。

蘇 因此,這兩部分是不同的,一部分是使心靈進行推理的理性部分,一部分是使心靈感到饑餓,口渴和興奮及其它欲望的非理性,充滿欲求的部分,它同時伴有滿足和快樂的感覺。

格 這是很自然的。

蘇 這是心靈中的兩個組成部分。第三部分是我們產生憤怒的激情部分,它是否具有與其他兩部分相同的本性?

格 我們應該考慮這一問題。

蘇 我聽過一個故事,阿格萊翁(Aglaion)之子萊奧提斯(Leontius)從比雷埃夫斯港來,在北城牆外麵看到一個儈子手,身邊躺著一些屍體。萊奧提斯非常想去看看,但同時卻感到厭惡,便轉身離開了。很長一段時間,他內心很矛盾,但看的欲望終於占了上鋒,他睜大眼睛,朝屍體走過去:“看看吧,壞東西,把這美景看個夠吧。”

格 我也聽過這個故事。

蘇 它證明憤怒有時會和欲望作戰,就像其他事物一樣。

格 是的。

蘇 另外,我們在別處也經常看到這種情況,一個人的欲望迫使他不按理性行事,但同時他也指責自己,內心充滿了對這種欲望的憤怒;在這種交戰中,激情部分更傾向於理性,我不相信你會說當理性決定不反對某件事時,激情會與欲望為伍,無論是你或是別人都不會這麼說的。

格絕對不會。

蘇如果一個人認為自己做了壞事。會發生什麼情況呢?他越高尚,則在遭受饑餓,寒冷或其他類似情形時越不會對此不滿,即使他知道這種情況是別人加在他身上的,並且他會認為這是公正的,而他的激情也會拒絕被激發起來。

格對。

蘇如果一個人認為自己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會怎麼樣呢?他的激情會沸騰憤怒,並為他認為是正義的東西奮爭。他會忽略饑餓,寒冷及此類事情而堅持下去,直到勝利。他高貴的靈魂不會平息,直到勝利甚至死去,或者像狗聽到牧人的召喚那樣,因聽到理性的召喚而停戰。

格 激情的確如你所說。在我們的城邦中,輔士們就像狗一樣聽從城邦的牧人——統治者的召喚。

蘇 你完全理解我的意思,那麼你一定也注意到了這一點。

格 哪一點?

蘇 激情的立場看來與我們以前的看法相反。以前,我們認為它是接近欲望的,但現在我們認為不是這樣的;在心靈的內戰中,激情更傾向於理性一邊。

格 是這樣。

蘇 激情不同於理性,還是它是理性的一部分,這樣心靈就是由兩部分,即理性和欲望,而不是由三部分組成?或者,就像我們的城邦由生意人,輔士和謀士三部分組成一樣,激情是心靈的第三部分(並且在沒有被壞教養腐蝕的情況下,天性就是理性的輔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