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3 / 3)

自由的寫作

喜歡自由的寫作。自由的寫作就是塗鴉,就是蒙田意義上的自說自話。自由的寫作首先是不拘形式。可長可短,長可以至幾萬字,短可以至幾百字甚至幾十字。可以不管它的歸類:可以是散文,是雜文,是格言,是隨筆,是,是論文,是論文式,是式論文。還可以什麼也不是,不能被劃歸所有這些形式。其次,自由的寫作不是手段,而是目的。很多的寫作隻不過是為了達到某種目的的手段,比如為了賣錢,為了出名。前者必須考慮讀者愛不愛看;後者必須考慮文評家的評價。自由的寫作卻完全把這些拋諸腦後,隻顧自身的感受,不顧其他。寫作成了目的本身,為寫而寫。隻要自己寫高興了,寫爽了,其他事都不在考慮之列,完完全全的自得其樂,有點像自慰。為了賣錢而寫像妓女,為了出名而寫像殉道者或者苦行僧,而為自己的快樂而寫像自慰。再次,自由的寫作是存在的方式。如巴塔耶所說,人生最重要的行動就是寫作。寫作是人的思緒的宣泄,是人的存在的自覺,我寫故我在,我不寫故我不在。終生寫作,寫作終生。

關於寫作動機

一個人的生活在多數情況下與他人無關,別人並不關心,對於他們來說,其實你並不存在。隻有不超過十個人真正關心你的生活。既然如此,可以說,生活中的許多樂趣不過是自得其樂而已。而寫作就是各種人生樂趣中最有趣的一個。打麻將的樂趣來自概率,機會隨機降臨,和一把好牌讓人腎上腺素激增;看電影的樂趣來自故事和情節,編得好的故事令人賞心悅目;寫作的樂趣來自生命的衝動本身。能感覺到自己生命還有衝動,那是一種很不錯的感覺。我寫作的主要動機是打發時間。如巴塔耶所說:寫作是生命中最重要的行動。如果不寫,那就如同死去。既然活著,就隻能寫,隻好寫。不然有什麼事是值得一做的呢?所以對於我來說,寫作就是我還活著的證明。不然,我就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活著,還是已經死去。此外,寫作其實是跟更多人交往的一個途徑。本來你隻活在自己一個人的身體裏,或者不超過十個熟人的圈子裏,寫作是對更多人講講自己而已。可是,王爾德有次說:寫作的時候不要寫自己。我想他的意思是強調要寫普遍人性,要寫大家都能共鳴的東西。這當然是作品好與壞的一個標準,如果把個人非常特異的感覺放進,別人就不一定能理解。比如,一次我跟一位女同性戀者聊天,她說,她無論如何不能理解人怎麼能夠跟男人在一起,他們就像一個不同的物種,就像一隻老虎、一隻猴子,人怎麼能夠跟他們搞到一起呢?我原本是一個非常善解人意的人,也特別善於將心比心,但是我試著站在她的角度想對男人的感覺,還是無論如何不能感同身受地理解她的想法。而王爾德恰恰也是個同性戀。所以,我想,當王爾德說寫作時不要寫自己這句話的時候,也許心裏想的是這個--他的寫作並沒寫同性戀的感覺,恐怕是怕多數人無法共鳴。與此對照,馮唐的想法就不同,他說他的寫作是把小我當作一個礦山,自己就像個礦工,不斷從小我中開掘人性的秘密。當然,不能說同性戀的人性就不是人性,但是他恰好是位異性戀者,他從自己的小我中挖掘出來的人性是大多數人能理解能共鳴的人性。最近,聽說他想寫男男關係,如果寫這個倒是暗合了王爾德的原則:寫作的時候不要寫自己。誰知道呢?也許他的小我礦山裏也有一點同性戀的礦藏,但願他的男男故事能引起廣大異性戀者的共鳴。我感覺有點懸。我跟王爾德的想法有些不同,他說不要把自己寫進去,我卻是把寫作當成自己與他人交流的一件事來做的,我恰恰在講自己的所思所想所是,我其實大多數時間在自說自話。如果剛好能引起他人共鳴,那就算我和這個人對話了,就像現實中的朋友一樣,各自捧著杯茶,在那兒聊了一會兒天。

寫作及其評價

世上有成千上萬的人在寫作。這首先是人類已經可以將很少精力用於維生的產物,很多人已經變得窮極無聊,所以寫作。一次我受一個讀書俱樂部之邀去深圳,遇到當地某區作協的人,他告訴我說,僅僅這個區注冊的寫作者就有幾千人。寫作對於寫作者來說歧義最多,有的人以朝聖的心情寫;有的人以勞作的心情寫;有的人以受苦受難的心情寫;有的人以載歌載舞的心情寫。人願意以什麼心情寫就以什麼心情寫,這完全是他們自己的事。寫作說到底是一個人耗費自己生命的一種方式而已,就像有人願意把它耗費在打麻將、健身和看電視上一樣。對作品的評價是別人的事,寫作是自己的事。小波說,作者與評論者是天敵,並不是對自己的作品不自信,而是認為,作者不必太在意評價。即使評論者認為一無是處,作者還是可以自我欣賞,自得其樂。我的寫作很可能在他人看來不是個東西,但那是我的生命,我的時間,我的痛苦,我的快樂。我早已樂在其中,這就足夠了。有時,看到評價和想到評價會變得心情沉重,但是,無論心情是沉重還是輕鬆,是快樂還是痛苦,其實是於事無補的,自己所寫的東西,是什麼價值還是什麼價值,自己能寫成什麼樣還是寫成什麼樣,所以對評價可以不屑一顧,我行我素,因為它們除了搞壞自己的心情之外,其實完全沒有別的用處。最終還是回到巴塔耶的說法:寫作是人生最重要的行動。這件事做起來最有趣,是人打發生命的最佳方式。說到底,對一個人來說,寫作的過程比寫作的結果更重要。

寫作枯水期

一個以寫作為存在主要方式的人,也會遇到枯水期。寫作本來就像一眼水泉,清洌的泉水從地心汩汩流出,不必刻意,不必特別地努力,凡是刻意去寫,努力去寫,必定不會寫好,因為必定會留下刻意和努力的痕跡,敗壞被寫之物。既然不是後天努力,隻靠自然流淌,就會遇到暫時斷流的情況。英文叫writer’sblock。鎖住,被鎖住了。中文中還有一個所有寫作者最害怕的詞,叫作“江郎才盡”,江淹夢中交出了五色筆,從此不再寫作。在寫作枯水期,唯一的辦法是補充營養,讀書,享受他人的寫作,等待泉水複歸。可以安靜地閱讀,耐心地等待。相信隻要內心豐富,仍有活水在,早晚有湧流的一天。

家三要素

有次看到馮唐寫道:“敏感、幽默、詩意。好的家是弱的、被動的、底片一樣的人,他必須敏感,多數人還無所謂的時候,他已經感到了受不了的痛,他不知道為啥會這樣。他不得不有深深的幽默感,否則過度的敏感會很快殺了他。他還要有詩意,脫離地麵,否則他會很快厭倦塵世。”人能否寫,完全是性格使然。後天的修養當然也有一點作用,但不是主要的。敏感與否顯然是天生的。我是敏感的,小時候常常會臉紅,對外界的任何刺激都會反應過度,大了以後似乎變遲鈍了些,但是本性難移,還是敏感的。常常會覺得自己是一個沒有皮膚的人,一點點微風掠過,都會感到刺痛。所以我能寫,也寫了幾本。寫得不好。但是能寫出來,就必定是敏感的。敏感是寫的必要條件。幽默後天修為的成分重一些。關乎對事物的超脫看法。如果照事情原本的樣子看它,用顯微鏡看它,那就看不出事物的可笑之處。如果用哈哈鏡去看,事物看去就不那麼逼真、那麼殘酷。當然,幽默也有先天成分,有的人天生來就一點不幽默,認真得要命。詩意應當說是先天後天各半。有人生來容易陷入詩意,時時向往詩意的生活,有人生來實際,從不受到詩意的誘惑。還要加上對於文學藝術的喜愛和享用,這應當屬於後天的營養。有的人會覺得沒有詩意的生活如同行屍走肉,完全不能忍受;有的人卻在毫無詩意的生活中如魚得水,渾然不覺,詩意對於他們是可有可無的。馮唐這三樣東西都很多,所以他是一個好的家;我這三樣東西都有一點,但是不多,所以我不是一個好的家。我寫隻是因為閑得發慌,給自己找點事做,好打發時間。而我之所以還能寫得出來,是因為這三樣東西我也有一點點,雖然不多。年內我的三本虐戀集將在香港出版,那是我創造美的一點嚐試。

寫作

薩特說:“我生命的意義就是寫作,它是從變成過去的現在(我不寫了)前進到另一種現在(我正在寫),一本書正在形成而在未來結束。”原來生命的意義對一些人來說就是這樣的。生命對於我的意義也越來越接近這樣。世上有許多有趣的事情可做,最有趣的是寫作。在寫作時,可以體驗美,甚至可以體驗愛,至少可以體驗到與人交流的快樂。即使完全是自說自話,也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在寫作時,當人寫出一個聰明漂亮的句子,會體驗到美,美好的思想、詼諧的想法被活生生創造出來。自己一遍遍把玩時,還會享受到那快樂。在寫作時,當人描摹愛,寫作變成了愛的傾訴,尤其是當愛欲在現實當中受阻時,它會在文字當中實現。弗洛伊德的升華理論一次次得到驗證,屢試不爽。在寫作時,當人真誠地記錄自己內心的掙紮和折磨,另一個人如果也有這樣的經曆,會共鳴,會響應,就像老友在娓娓而談,其樂融融。我現在越來越接近薩特所說的生命意義:我生命的意義就是寫作。我願意就這樣一直寫,一直寫,直到生命的終結。

追求圓滿

人總在追求圓滿。事情要做得圓滿,交友要交得圓滿,文字要寫得圓滿。隻有在感覺到圓滿之時,才會有真正的喜樂。做事有始有終的人會比其他人成功,也會因為事情圓滿完成得到內心的滿足感。比如,搞一項研究,在過程中曆盡千辛萬苦,揮汗如雨,最終看到專著出版,大賣,確實幫助了需要幫助的人,得到人們由衷的讚賞,心中感覺到圓滿。交友懷著一腔真摯,不計較交換,不計較回報,隻是一味好意,一味喜愛,心中也會感覺到圓滿。即使友人無法做出期待中的回應,知道並非故意,隻是出於自然,於是也不糾纏,僅僅自身的感受已足夠圓滿。寫作時,人也會追求圓滿。至少要讓自己能夠滿意,否則不僅貽害他人,也傷害自己。我隻能說自己真心有所感的話,寫來自內心衝動的文字。隻有真誠的寫作才能引起共鳴,也才能讓自己的內心感覺到圓滿。在待人處事上可以追求圓滿,事事追求圓滿,時時追求圓滿,最終才能擁有一個圓滿的人生。

如醉如癡

人生在世,最值得做的兩件事,一是寫,二是愛。寫帶來陶醉,愛帶來迷醉,願終身浸淫在寫與愛之中,如醉如癡。隻有源自內心衝動的寫作才是快樂的,還是相信弗洛伊德的升華理論:當一個人原欲受阻時,會升華至文學藝術。其實,這原欲說不清是性欲還是生命的衝動,也許二者就是一而二二而一的物質。馮唐管它叫“心中的腫脹”,從他寫的東西看,性欲的成分較重,但是也不能說不是一種生命力。我寫虐戀時,前者的痕跡更加明顯,但是也不能說與後者完全無關。無論是性欲還是生命力,反正隻有來自內心衝動的寫作才是值得一寫的。因此常常會覺得可寫的東西不多,衝動也不常有。而隻有來自內心衝動的才值得一寫,才寫得出來,也才能令人陶醉。

愛是另一件令人陶醉之事。最美好的當然是你愛他他也愛你,但是即使是單方麵發生的愛,也是很美好很值得的。因為愛沒有得到響應或者一強一弱而令人更加愁腸百結,輾轉反側,更加蕩氣回腸,如癡如醉。得到響應的愛很快會變得平淡,變成親情;未得響應的愛卻會持續激烈,更加濃烈,更加執著,就像在高山峽穀巨石夾縫中奔湧的激流,更加湍急,更加洶湧澎湃。而一旦得到回應,就會像來到了寬闊的河道,平靜下來,不再奔湧。願意終身浸淫在寫和愛這兩件事之中,把自己有限的生命投入到無限的寫與愛當中去。

自信與靈感

對自己的文字總是缺乏信心。因為評價標準過高,心中不知不覺總是以文學經典為標準的。如馮唐所說:“你像絕大多數有真才學的人一樣,沒有自信。”原因就在這裏。老有一種妄自菲薄的傾向。其實不必。原因在於世上真正能夠提出新鮮見解的人很少,不過福柯等幾人而已,多數人隻是把已有的思想闡述得比較好而已,如福山。既然如此,也用不著過於沒有自信。即使自己所做的隻是自己領域的一些基礎工作、譯介的工作、一些探索性的初級工作,也不必過於自責,因為提出自己的一套理論體係,創造出僅僅屬於自己的話語,是世界上沒有幾個人能做到的。其他人隻是跟自己一樣落在這個學科譜係的某個點上而已。複雜並不就是深刻,曉暢也並不等於膚淺。

現在,自信心強了些。似乎可以再強一些。尤其是寫作,就更不必妄自菲薄。

當靈感來臨,心中像暗潮湧動,躍躍欲試,摩拳擦掌,處於一種欣快的狀態,有幸福感。寫的經曆為我帶來生命中絕無僅有的欣快感覺。往電腦前一坐,故事像一股水泉,嘩嘩地自指尖流出,偶爾濺起水花,那是偶爾的神來之筆。在事後把玩中一遍遍為自己帶來快樂。世界上怎麼會有如此有趣的事情?我怎麼會有如此的幸運?如果今後幾十年全都是這樣的生活,那麼有人讓我拿做皇帝來換,我也不會換的。

可不可以純玩

當人困累之極時,休憩顯得無比甘美,這在年輕時高強度的體力勞動之後,每個人全都體會過;當人饑渴之極時,飲食顯得無比甘美,就像慈禧太後逃難時吃到的“珍珠翡翠白玉湯”,回北京之後再也不會有如此的美味。其實哪裏是什麼珍珠翡翠,不過是白菜豆腐而已。當生活已經擺脫了基本生存需求的焦慮之後,就時時能夠感覺到無聊的威脅了。不知道該用自己大好的生命做點什麼,難道真要變成那個無聊的奧勃洛摩夫?真要過他那種慵懶的生活?一般來說,所有人到了退休之時,都會遭遇這個問題:在叔本華鍾擺理論的痛苦與無聊這兩端中,人生的鍾擺全都擺到了無聊的一邊。怎樣打發自己的時間?明明知道自己的生命其實隻是短短的一瞬,每分每秒都珍貴得像金豆子一樣,可就是不知道該怎樣花這些金豆子。難道就眼睜睜把它們隨手扔掉?窮極無聊之後,我把自己的時間花在塗鴉之上。每天自說自話,隨手塗鴉。心中像小偷一樣惴惴不安,希望能夠偶爾得手,跟美稍稍沾一點兒邊。要不然,生活豈不真的陷入無聊之中,變成行屍走肉?

在結束了社會學研究的正業和寫盡了虐戀題材之後,生活進入了一個真正的真空期,被迫地無所事事,不是出於主動的選擇。此時,為巴塔耶式的生存觀深深煩擾,他說寫作是最重要的行動,不寫作,大好的生命用來做什麼呢?可是寫作的衝動已經越來越淡,完全不寫又心有不甘,那樣活著,生與死有什麼區別呢?羨慕所有命中有書的人,有大才氣的王小波、馮唐,有小才氣的陳倉、劉亮程,無論是因為天生的稟賦還是後天的際遇,他們一直在寫,一直能寫出來。寫得好與壞不論,隻是這表達的內心衝動就已經使他們成為這世界上最幸運的人。隻能在等待中戰戰兢兢叩響命運之門,看它會不會開啟,在那門後看到的是不是一個奇異的新世界。

退休之後這幾年,一直在寫作,去年有五本書出版,今年將出版五本書,當然並不都是這幾年寫的,比如《性學入門》一書,成書於十年前。在徹底的無事可做之時,人回到存在問題本身,這是忙碌時無暇顧及的。Todoornottodo的問題遂轉變為tobeornottobe的問題。此時此刻,我是多麼惆悵。人可不可以什麼事也不做純粹享受人生呢?出家人就是這樣的人,隻不過他們遵循著種種戒條禁令,五戒八戒,不一而足,故意讓本來已經相當寡淡的生活更加寡淡而已,每天隻是呆若木雞,人已經植物化,甚至礦物化,生與死之間的界線已經變得迷迷糊糊了。這樣的人生,密度太低,難以吸引我。我想,什麼事也不做是可以的,而且也是真正參透之人比較容易做出的一個選擇。所謂參透,簡單一句話,就是明白了人生其實無意義,至少從宏觀看是如此。既然做點什麼與什麼也不做無甚區別,當然可以選擇後者。但是(就怕這個“但是”,嗬嗬),如果什麼也不做令自身不快,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人生苦短,總共就這麼30000多天,人若不願完全呆若木雞,那就去找點樂意做的事做做唄。比如說,喜歡寫就寫(羨慕死這些有寫衝動的人了,我多數時間沒這衝動);喜歡畫畫就畫(起過學畫的念頭,可惜沒找到感覺);喜歡唱歌就唱;喜歡跳舞就跳。我喜歡看電影看,那就去看,反正世界上的電影和多得到死也看不完。昨天晚上看一個韓國電影,120分鍾,一個晚上的休閑時間沒看完,今天接著看。在殺青的連續十幾天勞作之後,第一次看了一個電影《狂暴》,布拉德皮特有點老了,可還是那麼英俊,添了一些滄桑感,演得還是那麼好,這電影也好看嗬,真好看嗬。剩下還做點什麼呢?大好的時光,大好的生命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