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遊戲

如果能夠把戀愛當作一場遊戲,心就不必糾結,不必焦慮,而可以踏踏實實,隨心所欲。戀愛本是世間最有趣之事,但是它會遭遇很多障礙,比如現實中人際關係的障礙,地域的阻隔以及身體條件的障礙。唯有精神戀愛可以克服這些障礙,自由奔放。戀愛如果是現實的,那麼它自然而然地希冀長相廝守,一對一的關係,婚姻家庭,生兒育女。哪有那麼巧,你愛上的那人,正好是可以跟你結婚的,生孩子的?他也許早就跟別人結了婚,生了孩子。於是,戀愛受阻。但是,隻要從現實人際關係中抽離,僅僅保留精神的部分,那就障礙全無,僅僅是一個兩人的精神遊戲而已。它可以擁有戀愛的深度,烈度,濃度,同時又是完全自由的。

戀愛如果是現實的,那麼它就受不了空間的阻隔,應當天天黏在一起,有的國家規定,隻要夫妻三個月不在一起,就可以視為婚姻自動終止,就是這個道理。但是,隻要將愛情從現實中抽離,哪怕隔著半個地球,照樣可以相愛。戀愛如果是現實的,那麼就要受到身體條件的約束:年齡,性別,美醜,全都碰對的概率是多麼小啊。但是,隻要將愛情從肉身抽離,就可以盡情盡興,自由自在。精神是什麼啊,精神隻不過是人心頭的一陣風而已。可以是徐徐的微風,也可以是狂風暴雨,完完全全隨心所欲。願終身沉浸在戀愛遊戲之中。精神戀愛萬歲。

愛究竟是不是自然的?

激情之愛是罕見的現象,雖然被所有的文學藝術一再謳歌,在現實生活中卻很少遇到。激情之愛一般不會發生在很熟悉的人之間,由於熟悉,就沒有了神秘感,當對對方的一切都了如指掌之時,就不會迷戀,而沒有迷戀,也就不大容易產生激情。激情之愛往往發生在社會地位不同的人之間,由於社會地位的差異,二者的情感受到社會地位的阻隔,比如窮小子與嬌小姐、王子與灰姑娘。地位差異越大,越容易激起仰慕和垂憐的激情,而這種情愫是激情之愛的酵素。激情之愛往往發生在違反習俗的人際關係之中,比如違反年齡性別規範,像楊振寧和翁帆,像愛上洛麗塔的那位老人。同性之間的戀情由於沒有生育動機,也常常顯得更加純粹。因為這兩個人從世俗的眼光看,根本不可能在一起,如果他們無論受到多大的壓力還是要在一起,多半是因為激情之愛。激情之愛有時甚至僅僅發生在精神上,是柏拉圖式的精神戀愛。由於肉體的阻隔,可望而不可即,精神之火更加熾烈,有時能夠達到可歌可泣的程度。正因為其罕見,其違反習俗,其違反規範,其非現實或非肉體的性質,激情之愛顯得不自然、反常,與尋常的自然的人際關係相比,它顯得過於激烈,略顯誇張,有攻擊性和毀滅性,最極端者會導致情殺和自殺。這樣的極端事件的發生,致使激情之愛更顯得不自然,甚至驚悚。盡管它顯得那麼不自然,甚至凶險,凡是經曆過激情之愛的人都會同意,它是一種馬斯洛意義上的高峰體驗。在陷入激情之愛之時,人的心靈純粹、激昂、甜美,無論結果如何,都是人生最有趣的經驗。

洶湧澎湃

當愛來臨時,人所感到的是一種洶湧澎湃的激情,它竟像泛濫的洪水,要衝決一切堤壩,摧枯拉朽,飛流直下。人會常常感到,淚水淹沒胸口。據說人體70%的成分都是液體,在一時間竟會覺得人體70%的成分都是淚水。要擔心它噴湧而出,把自己淹沒。人們細細體味,細細把玩這感覺,雖然苦澀至極,但是不無甜蜜。有時,這激情無法在現實中實現,那就隻有讓它升華至文學藝術之中,那裏難道不是它最好的宣泄口嗎?詩歌,小說,都是它最佳的宣泄渠道。既然這激情無法在現實中實現,就讓它升入藝術的殿堂吧。愛的激情指向孕育生命,既然無法在現實中孕育生命,就讓它在藝術中孕育生命吧。許多藝術家不是愛把他們的作品喻為孩子嗎?好像那不是一篇小說,一首詩,一張畫,一首歌,而是他們的激情孕育出來的孩子。但是激情並不總是好事,激情犯罪就不必說了,激情之愛也並不總是正麵的效果。如果實現則無問題,萬一無法實現,激情之愛會變成具有殺傷力的力量,或者傷人,或者傷己。因為激情使人處於非理性狀態,無法控製自己的情緒。激情是雙刃劍,它令生命快樂,亦令生命痛苦。處於激情中的人生是最有趣的,最有色彩的。如果有可能,願意終生保持。

意義

生命雖然從宏觀看沒有意義,但是從微觀看卻洶湧著各種各樣的意義。其中最有意義的不是榮華富貴,不是聲名顯赫,而是愛。在愛麵前,其他的一切不得不黯然失色。在芸芸眾生中,有的生命精彩紛呈,有的生命暗淡無光;有的生命濃鬱激烈,有的生命清湯寡水。從宏觀看,二者無甚大異;在微觀上,給自身的感覺卻大不相同。成功的精彩的人生給個人的感覺比失敗的平庸的人生要好得多,因為社會的承認,因為人們的尊重,因為他人的讚賞,等等。但是,這一切都無法與愛給人帶來的愉悅相比。當張兆和答應了沈從文,他感覺到的狂喜應當超過他任何一篇小說的發表;當徐誌摩愛上了陸小曼,他寫出了最動人的詩篇;當羅密歐與朱麗葉相愛了,仇恨為之消弭,天地為之變色。所以,對每一個人來說,陷入愛情是世間最美好的經驗,帶來的是最為美妙的存在感。萬一有幸遭遇愛情,願終生沉溺其中。

要不要保持激情

常常能夠感覺到生存的愉悅感,早上睡到自然醒,沒有著急要去做的事,沒有非做不可的事,沒有一定要得到的東西,沒有滿足不了的欲望。我的存在,像一隻小動物,像一棵樹,像一塊岩石,像風,像雲,像明媚的陽光,又像深邃的夜。然而,當人知道日後的生活是恒定的,不再有意外的好事也不再有意外的壞事之時,就難免會感到無聊,正是叔本華所說的無聊。這時,一方麵感到安全,另一方麵卻感到味同嚼蠟。我想,那些去做蹦極跳傘之類冒險事情的人們,那些參加144公裏鐵人三項賽而又明知不能拿到名次的人們,可能都是深刻感覺到這種無聊的人。在沒有滿足不了的欲望的時候,很難保持激情。因為激情來自欲望。無論是希望得到金錢、權力,還是名望,以及愛情與性。當所有的欲望都消失了的時候,如何還能有生活的激情和做事的衝動?總是處於激情狀態的人都不是尋常人,不是偉大的藝術家,就是偉大的科學家,最不濟也是一個偉大的情人。畢加索一生創作了37000多幅畫,潘玉良一生創作了4000餘件藝術品,尼采寫書把自己寫進了精神病院,叔本華因為鄰居的噪音影響寫作跟鄰居打架而幾乎惹上刑事官司,這都是明顯地處於激情狀態的人才能做出的事情。羅密歐與朱麗葉、少年維特為愛自殺,更是典型的激情之舉。人很難長久保持激情,即使是最浪漫的愛情也最終轉變為平淡的親情和友情,隻有一種例外的情況:未實現的愛情。它會使激情狀態保持很長時間。以此類推,那些對某事長久懷有激情的人,必定像愛某人那樣愛上了美,而他們心中的美永遠在遠處召喚著他,令他一直追逐,仿佛可望而不可即的愛人,美豔不可方物。這種追逐使他們終身保持了激情。

愛的深沉

愛是一種很奇特的東西,它越是受挫,就越是執著;越是難以實現,就越是深沉。就像在蚌肉中慢慢生成的珍珠,在深深的海底,從蚌的一天又一天對沙子的咀嚼和消化中,珍珠質一點點地滲出,積聚,變得越來越晶瑩純淨,最終成為一個藝術品。如果愛很快成為現實,目標實現,就像被捕撈出水的蚌肉,雖然溫軟甜蜜,卻絕不會再有珍珠生成。即使原本有過生成珍珠的最初的元素,但是最終也很難真正生成珍珠。我的愛就是這樣一枚深藏在海底的蚌,它執著地不眠不休地品嚐著痛苦的滋味,天天受著砂礫的折磨,天天浸泡在鹹鹹的眼淚般的海水之中,蘊育著那顆心中的珍珠苗,最終成就一枚圓潤晶瑩的珍珠。它就是我生活的結晶,我心中之愛的結晶,我心中之美的結晶。

情人節有感:愛是最佳存在方式

聽人講到一個真實的事例:她的一個閨蜜很愛丈夫,倆人想讓自己的生活充滿愛和美,於是每次做愛接近高潮時,暫停,一起念幾句詩,然後再進入高潮。聽上去真夠驚世駭俗的,可是人家卻樂此不疲。沉浸在愛與美中其實是一種最佳的生存方式。愛有兩種存在方式,一種是激情狀態,一種是柔情狀態。激情狀態往往是追求愛時的狀態;柔情狀態則是得到愛時的狀態。無論兩種當中的哪一種,都強過沒有愛的關係。人在愛中才能感覺到存在的快樂,而在沒有愛的關係中,感覺到的隻有麻木和遲鈍,缺乏存在感。我在生活當中見到過很多沒有愛的關係,所謂“搭幫過日子”,統計表明這樣的夫妻關係能夠占到一半(那是一次北京市婚姻質量調查的結果,既不是40%,也不是60%,而恰恰是50%,讓我感到有些意外)。這類人的生活不過是柴米油鹽醬醋茶,也不能說就不是日子,可是存在感很弱很弱。當事人大多從來不想所謂存在這件事,或者不懂,或者不願想,或者懶得想。一般會持“想它有什麼用”的態度。另外整整一半的夫妻是有愛的,他們在問卷的選擇題中選擇了“夫妻感情非常好”“對方很愛我”“我很愛對方”。由於有愛,他們的生活比無愛的關係要幸福美滿,我相信,這類人的存在感應當比前一類強烈了很多,他們會彼此更加珍惜,他們會更加快樂。在這一半有愛的關係當中,有少數人是處於激情狀態的,就像本文開頭提到的那對小夫妻,而處於激情之愛當中的人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不管他們對對方的感覺是出於錯覺還是帶有誇張的成分,不管他們的激情在旁人看來多麼瘋狂,多麼匪夷所思,當事人仍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他們的存在與一般人相比濃度更高,密度更大,夠得上薩特所說的“如果存在,就要存在到這種程度”。

欲望

人一生永遠不會厭惡的大概隻有兩件事,一是食欲,一是性欲。當不再有這兩種欲望的時候,人就接近了死亡。古人雲: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人生當然有千百種欲望,但是人人都有的占有最大比重的不過是此兩種欲望。這兩種欲望一個關係到生死,一個關係到快樂。沒有食,人會死;沒有性,人不會死,但是會不快樂。在中國,人們一度以為,食欲是正當的,理直氣壯的;性欲是不正當的,下賤肮髒的。這個現象非常奇特,但所來有自。除了沒有性人不會死之外,還有另一原因:食欲是可以一個人獨自解決的,而性欲的滿足往往牽涉他人,於是成為社會行為,需要建立社會關係,遵循社會規範,這就使得性欲的滿足比食欲的滿足變得大大複雜起來。除了自慰之外,其他的性交往必定牽涉他人,因此成為社會範疇的問題,而不再是單純的個人問題。性活動的社會屬性當中有的會涉及法律問題:有些性活動是合法的,有些性活動是違法的。不同社會在性活動的法律界定上很不同。所有社會都不允許強迫的性行為,強奸、猥褻、性騷擾會受到法律的製裁。有些社會懲罰賣淫和淫穢品,有些社會不懲罰。有些社會懲罰多人性活動,多數社會不懲罰。性活動的社會屬性當中有的會涉及道德問題:有些性活動被認為是錯誤的,是有違社會道德的。最典型的就是通奸。它違反了婚姻的忠誠承諾,違反了婚姻道德。在一些社會會受到嚴厲懲罰,比如阿拉伯國家的“石刑”和傳統中國的沉塘(“浸豬籠”)。中國對公務人員的婚外性行為處以行政記過或撤職的處分。性活動的社會屬性還會涉及性傾向問題(LGBT):同性戀、異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者。而某一社會和文化在性傾向的觀念和規範上很不相同,有的全接納,有的隻接納異性戀而不允許其他性傾向。許多社會規定同性戀非法,要坐牢,甚至要處死。就連英國這樣文明的國家,王爾德這樣的大藝術家和圖靈這樣的大科學家都一度被判刑。英國女王直至2013年才撤銷對圖靈的判罪。總之,與食欲不同,性欲的滿足要受到社會的限製。但是應當謹記:一個社會對人的性欲不得不實施的限製與社會中人的快樂程度成反比:對人的性欲限製越多,社會中人的快樂程度就越低;對人的性欲限製越少,社會中人的快樂程度就越高。這僅僅因為,性欲的滿足與人的快樂有關。

論愛之故意

愛情有時是突然間發生的,有時是故意進入的。而多數愛情兩者兼備:如果不是一直的期待,愛情也不會突然發生;一旦發生,愛情的持續有故意的成分。當迷戀發生時,像醉酒,像在霧中,對象的本質被虛構,被歪曲,被美化,被遮蔽。一旦清醒過來,一旦來到光天化日之下,對象的真實狀況顯現,迷戀就結束了。如果繼續沉溺,必定有故意的成分。金無足赤人無完人,隻要是吃五穀雜糧的血肉之軀,完美是談不上的,這一點,人隻要沒有喝醉,隻要不是耽於霧中,就會看得清楚。但是,愛需要完美,至少在想象之中,所以就有了故意忽略對象缺點和不完美之處的傾向,從而進入非理性狀態,甚至進入福柯愛研究的“譫妄”狀態。人生的大多數時間,理性占據統治地位,但是也不妨讓非理性偶爾放縱一下,也就是說,偶爾的瘋狂能夠使得生命比較容易忍受。如果人一直清醒,清醒到死,也是很乏味的。

論愛與自由的關係

隻有能夠掌控自己的思維和情緒,才能獲得自由。隻要有失控的地方,隻要有由身不由己的地方,隻要還留在必然王國,就沒有自由。人的自由,來自肉身的獨立和精神的獨立。最典型的不自由狀態是奴役狀態和監禁狀態。人身為奴隸,或者身為囚徒,喪失了人身自由,不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去自己想去的地方,過自己想過的生活。社會的規訓也是一種變相的奴役和監禁,自覺或不自覺的遵從使人部分地喪失自由。使人喪失自由的不僅有來自負麵的規訓的力量,也有來自正麵的自願為奴的衝動,例如激情之愛。愛有時就是失控,就是身不由己,因此就喪失了自由。而人往往還對這種不自由甘之如飴。愛的奴役具有肉身奴役的一切特征,比如屈從,比如心的囚禁,比如心的受虐。與真正的奴役不同之處僅僅在於它是人自願陷入其中的,並且從這不自由中得到歸屬的甜蜜感覺。愛與自由像魚與熊掌,不可兼得。隻有在雙方都愛上的時刻,愛與自由才可兼得。因為在這種情形之下,心無旁騖,完全沉浸在愛之中,隻願意與對方交往,並無他求。可是一旦對第三人產生感覺,自己所處的不自由狀態就立即顯現出來。要想愛與自由兼得,有兩個途徑:一是將現實之愛改變為精神之愛;二是將現實的一對一之愛改變為開放式的愛。前者由於不會幹預現實生活和現實關係,所以可以自由自在;後者則由於不害怕影響到現實關係,而可以隨心所欲。吾喜自由,更喜愛情,衷心期望魚與熊掌兼得。

動力

性欲與愛欲是人生的兩大動力。性欲來自肉身;愛欲來自心靈。肉身有性欲的時候,尋求滿足和宣泄。如果能夠得到宣泄,得到滿足,會帶來肉體的快感。一旦性欲受阻,會升華至藝術創造,這就是弗洛伊德的升華理論。正如尼采有一次提到,所有藝術家都是性欲特別充沛的人。他們的性欲並不總是能在現實中實現,當原欲受阻時,其欲望就會成為藝術創作的強大動力。心靈有愛欲的時候,也亟待宣泄,得到愛會帶來巨大的愉悅感,愛欲受阻也會升華至藝術,比如詩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