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以前,森林裏新來了一隻迷了路的小野貓,她在陌生的森林裏轉啊轉,卻被正在覓食的森林之王獅子給抓了個正著。
獅子一抬爪子就要撲向她,小野貓卻說:“你可以給我點吃的麼?我迷路了,我爸爸媽媽在忙著吵架,沒人管我了。”
獅子覺得很驚訝,他完全忘記了自己的森林之王的身份,轉身就親自去給小野貓覓來一些野果,他想小女孩一定愛吃這些果子。
小野貓吃的很香,一個果子接一個的往嘴裏放,獅子忍不住問他:“有那麼好吃麼?”
小野貓點點頭,又問:“你剛才第一眼見到我的時候,是不是想吃掉我?”
獅子被猜中了心事,威嚴掃地,他想了一會兒:“現在改變主意,想一輩子給你摘果子吃,你願意麼?”
小野貓搖搖頭:“我才不信呢,你是森裏之王,喜歡你的人那麼多,你怎麼能跟我說一輩子這樣的話?”
獅子急了:“我保證,保證一輩子就對你一個人好。”
小野貓仰起頭:“否則呢?”
“否則我就詛咒自己一輩子得不到幸福……”獅子認真地許諾道。
明藝是那隻小野貓,我是那隻獅子,那隻丟了小野貓的獅子。
王明藝一直覺得那天她蹲在路邊,吃著我給她買的巧克力和熱橙汁是我們的第一次見麵,其實不對,那是她第一次記住我。
我認識她的時候,我們都還很小,小學的時候王叔常來我家找我爸喝酒,有一次他正在我家喝的盡興,王嬸的電話就催來了,王叔這才想起今天王嬸單位加班,該他去接女兒放學,王嬸在電話裏大聲哭道:“孩子不見了!都是你個王八蛋給惹的禍!”
王叔接完電話,放下酒杯就要衝出門外,我爸說你別急,我跟你一起去找孩子吧!走到樓下的時候,我爸才發現我也一直跟在他們後麵,我爸說,你下來幹嘛?趕快回家!
我搖頭,我說我幫你們一起找人啊。我爸沒轍,隻好拉著我的手跟著王叔一起向學校走去。
我是在學校後門的一個冰水鋪子店旁發現她的,找到她的時候我並不確定,直到她身邊的一男生特不屑地問她:“王明藝,你是不是想吃冰棍了?你叫我一聲哥哥,我就請你吃。”
她眼巴巴地看了一眼冰櫃裏的冰棍,又對他說:“我才不想吃呢!一會兒我爸爸來接我,我讓他給我買三色杯吃!”
站在遠處的我忍不住笑了起來,我輕輕走到她的跟前,從冰櫃裏拿出一盒三色杯付了錢,遞給她:“站在這裏別動,一會兒你爸爸就來找你了。”
她看了我一眼,又看了那個男同學一眼,不好意思地接過三色杯去,小聲道:“謝你啊,一會兒我讓我爸爸把錢還給你。”
我搖搖頭:“不用。”
她把三色杯還給我:“那我不要了。”
我急了,“以後有機會你再請我吃,不就行了麼?”
她笑起來,是衝我笑的,揭開三色杯的蓋子,美美地嚐了一口,然後突然衝著遠處找她找的大汗淋漓的王叔揮揮手:“爸,爸,我在這呢!”
她總是容易滿足的,一盒三色杯,一隻草莓蛋糕,一雙新的球鞋,她就能高興上好久。可後來,一切都變了,我們也變了。
人生若隻是初見。
很長的一段時間裏,我都在想如果當初我沒有聽老爺子的話去留美,而是和王明藝一起去念F大,那麼我們的故事又將有怎樣的改寫。
我試想,我們一起參加了高考,度過一個成人前的最後一個暑假,然後帶著大包小包一起北上,周末的時候,在我們向往的那座北京城裏,騎著單車,我載著她,在各個胡同裏橫衝直撞,陪她去動物園淘她喜愛的海魂衫,陪她去後海的CD超市買她愛的朋克CD,帶她去秀水試著我們買不起的大牌,卻樂此不疲像個孩童。
畢業了,她想繼續考研讀博,就讓她去讀,我去參加工作賺錢讓她想買什麼就買什麼,我就想寵著她,寵壞她最好。
我沒想過我們會分手,就想她沒想過她的父母會離婚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