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節 注意孩子的社會化問題(2 / 3)

不良的婚姻狀況也可以影響孩子的發展。夫妻倆感情和美,家庭氣氛祥和溫暖,孩子在父母之間享受愛,就會產生安全感和對父母的依賴;反之,如果夫妻兩人感情不和,意見不一,孩子在大人的爭吵聲中惶惶不安,無所適從,往往長大後性情憂鬱、暴躁或是膽小、呆板。

(3)要會愛孩子:許多的家長不會愛自己的孩子。實際上愛孩子是給孩子以溫暖和關心,而不應該是以金錢和物質為基礎的,有時一個微笑,一句表揚,一份關懷,都是表達愛心的最好禮物。過分的溺愛會讓孩子不知道怎麼去愛別人,過分的關心可能給孩子帶來傷害。有的家長在自己小時候吃過苦,希望孩子能幸福生活,不再受苦,因此滿足孩子一切要求,孩子想要什麼就給什麼,喜歡什麼就給買什麼,以為這樣才是不虧待孩子,殊不知這樣慣出來的孩子隻會養成唯我獨尊、任性的壞習慣,等孩子大了,要想糾正就很困難了。

有些家長為了孩子能實現自己未能實現的夢想,就嚴格要求孩子向家長預定的目標發展,而忽視孩子自身的興趣和情緒,雖然目的是為孩子好和愛孩子,但這種愛限製了孩子自由發展的方向。

要知道,孩子的身體、心理兩方麵的健康成長,全部都以孩子早期具有良好的感情環境為條件,而愛正是這些條件中最不可缺少的。家長應當了解如何表達自己對孩子的熱愛,正確地為他們的成長提供健康、溫暖、理解、有序的感情氛圍。

(4)全麵培養孩子:一些家長為了孩子有一技之長,不惜花費大量的時間、精力和金錢,從小培養孩子文藝或是科技方麵的才能。從小培養孩子的出發點並不錯,但盲目期望自己的孩子成為音樂家、藝術家、科學家等,盲目灌輸,會使孩子從小蒙上懼學、厭學的陰影,效果將適得其反。

一些家長非常注意培養孩子的智力,但是隻重視智力啟發並不能使孩子得到完善的全麵發展,對幼兒來說,有兩方麵的品質是應該培養的。一是在愛的溫暖中培養孩子的個性和品德。幼兒在與他人交往的過程中體驗自己與他人的快樂與悲傷,學會站在別人的立場上看問題,與人同樂和同悲,學會做錯事能產生歉疚感。這種同情心和歉疚感是來自良好感情環境中的情操雛形,是長大後形成助人、樂群、責任心等品質的基礎。二是在家長的示範和要求下培養嚴格有序的生活習慣。諸如在遊戲中學會自己穿衣服、刷牙、收拾房間等,培養堅持性,克服困難的習慣;學習做事有秩序,保持整潔的習慣等。這些都是在幼兒期可以向孩子提出的課題,從而避免家長溺愛和過度保護,並為孩子長大後培養優良個性品質打下有利成長的基礎。

(5)與孩子溝通:許多家長認為幼兒還太小,不存在與他們溝通的問題,所以不和不會交談的幼兒講話,其實這是不對的。事實上,親子之間的交往與溝通從幼兒很小的時候,甚至早在胎兒時期就開始了。而且不管家長意識到與否,親子之間的交往與溝通一直都是存在著的,問題在於交往與溝通的質量如何。美國的一項研究結果表明,幼兒成年以後所取得的成就大小,並不在於吃母乳的時間長短,睡眠多少或其他具體的撫養方式,而在於他們生命的早期他們的家長是否真心地鍾愛他們;在他們的生活早期是否生活在親子間共融的感情環境中;家長是否始終與孩子在感情上互相溝通、互相理解、互相以良好溝通方式來表達、傳遞感情;以及分享歡樂與痛苦,分擔憂愁與困難等方麵。

從小與家長感情相通的孩子,長大後,最能關心他人,體諒、容忍他人,勇於接受任務和勇於克服困難;而在感情和社會性發展上不成熟的成年人,往往來自不善於表達感情,不能互相理解,他們的家庭也成為缺乏良好溝通方式的家庭。

(6)管教孩子要民主和寬容:在孩子的家庭教育中,應采取民主的或寬容的教育方式,如家長傾向於合理地引導孩子的認知和行為,對孩子的表現比較關注,正確、及時而恰當地實行表揚或懲罰。在必要時家長又施以堅定的限製,但會解釋理由,並鼓勵孩子交流意見。這樣的家長與孩子之間的感情聯係比較親密,彼此容易溝通和理解。他們關心孩子內心的想法和反應,同時考慮自己提出要求和命令的合理性。

在這種教養方式下,家長對孩子的活動在加以保護的同時,給他們以社會和文化的訓練;對孩子的要求給以滿足的同時,也在某種程度上加以限製或禁止,家長與孩子的關係會非常和諧。同時,孩子能自由地表達自己的意願和願望,行為舉止經常受到家長的支持和鼓勵。因而他們一般的社會行為表現較好,比其他管教風格教養下的孩子在心理上所承受的不良情緒要少,大多數表現得謙虛有禮貌,待人親切誠懇。這樣的孩子將形成有自信心、有自立能力、善於自我肯定、樂觀、樂群、向外展現,勇於探索的個性。

如果家長用權威的或獨斷的教育方法,對孩子管教非常嚴厲,他們認為孩子就得聽家長的話。他們對孩子的一舉一動都嚴加限製或指責,其中很多人迷信懲罰的作用,一旦孩子做了錯事,就大發脾氣,不問青紅皂白,先打一頓。家長總是命令孩子去做這做那,而不說明具體的原因和理由,這種孩子是無法得到任何教育的。因為隻有孩子真正理解了為什麼對他們有這些規範和要求,才能令孩子掌握這些準則,自覺地按要求去做。而且這種不當教育方式往往使孩子產生恐懼心理,缺乏自信心,以說謊求得一時的安寧,結果養成既怯懦又不誠實的個性,情緒經常不穩定。另一種可能是孩子變成了打罵都不怕的“滾刀肉”,在家挨打受罵,出門打人罵人,性情暴躁。這種管教下可以使孩子在感情上與家長疏遠,孩子在家裏往往不快樂,有的孩子長大後有從外麵尋找感情寄托的傾向;也有的孩子由於得不到家庭感情上的關懷和溫暖,在性格上趨於冷漠,缺少熱情和歡快。他們的學業成績也不好。

一些家長用溺愛的方式教育孩子。他們對孩子百般寵愛,過分嬌寵,把孩子捧為掌上明珠,居於全家之上,很少對孩子提出要求,很少對孩子有所限製。這樣的家長對孩子放任自流,疏於引導和教育。他們認為讓孩子自由發展是最理想的教養方式,對孩子百依百順。孩子逐漸養成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習慣,稍不如意就大發脾氣,哭鬧不止。這樣容易使孩子養成好吃懶做、生活不能自理、自私蠻橫、缺乏獨立性等許多不良品質。在溺愛下成長的孩子似乎成熟較晚,他們自我控製能力低,一旦遇到約束就會表現出任性行為。稍稍長大後,表現為缺乏遵守紀律的習慣,不懂得尊重別人,不服從管教,他們的成就要求低,學業成績也不好。

對孩子管教要民主和寬容。3歲前的孩子是需要管教的,孩子從學會爬行、行走和萌生語言開始,就需要管教了。1歲內的孩子在親子關係中形成對人的信賴感,在某種程度上就是樹立了家長的權威。家長既不濫施威嚴,亦不放任自流的情況下,從孩子能夠自己活動(包括身體活動和手的活動)開始,就要對他們的舉止、行為進行引導和管教。及早培養有序的、合乎社會規範的行為方式,這樣可以使孩子在以後養成守紀律、懂禮貌、善交往的人格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