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
一男孩不會與別人相處,經常在同伴中鬧事,惹是生非,經常與人打架,擲石頭。雖然孩子很聰明,但字寫得極差,因為這樣的孩子他根本沒有耐心坐下來寫。這個孩子脾氣暴躁,性子急,偏食,隻喝牛奶,吃果凍、餅幹和麵包。周圍的孩子和他的同學們,對他詛咒和辱罵他人的行為都極其不滿,認為他隻會惹事,幾乎每天都在做著壞事,經常砸玻璃,欺負小同學,上學遲到早退,甚至曠課。而家長對孩子的叛逆行徑,隻會吼叫或者打罵,希望用自己的情緒在孩子不守規矩的時候壓住他,但發現這樣的處置並無效果。
評價:
這種火山爆發式的情緒發泄,用在管教孩子上真是再惡劣不過的了。這種方式不僅不能管教孩子,往往還可以使孩子學會家長對惡劣情緒的發泄方式。有的家長則顯得無能為力,他們放棄了對孩子的教養權,對於孩子的一切惡行,則束手無策,任孩子為所欲為。
1.家長在教育孩子方麵錯誤的地方
(1)忽視意誌力的培養:家長對培養孩子的意誌力這件事顯得漠不關心,對孩子的行為沒有要求和標準,沒有要求孩子去遵守規則,所以進而對孩子不注意,孩子看到自己惡劣的行為能引起家長的注意,所以孩子不斷地以做壞的行為來引起家長的注意和關心。
(2)對誌氣的摧殘:家長對孩子的行為不但不管束,而是以自己的不當行為使孩子的誌氣蕩然無存。他們對孩子的行為束手無策,甚至還把自己的挫折感轉變成人身的攻擊和滿心恨意的拒絕,他們總是用盡最惡毒的語言攻擊自己的孩子,他們對孩子的表現非常絕望,甚至不願意要這樣的孩子,使孩子的自尊心下降。而家長這樣的表現隻能使孩子變得更卑鄙、更惡毒、更相信自己是一無是處的人,這樣做的結果使孩子的誌氣消失了。這類孩子長大之後,多半會把這種仇恨的心理發泄在其他人身上,造成不幸。
2.對孩子采取的最好辦法是“愛”和“管教”聯手
(1)對孩子要愛:放棄那種對孩子又吼又叫的習慣,告訴孩子我們家長自從有孩子以來所感受到的天倫之樂,告訴孩子有什麼想法盡量跟家長說,家長會同情和理解他的,也要告訴孩子,我們不僅這麼說,而且還有行動。
(2)要告訴孩子,家有家規:家規是家中的每一分子都必須遵守的,孩子作為家中的一分子,必須分擔家務並自己負責,並且在學校學習要努力;必須學會如何善待自己和他人。
(3)對孩子明知故犯,要及時處分:當孩子第一次明知故犯的時候,一定要毫不遲疑地處分他,但是絕對不要對著他吼叫或對他冷嘲熱諷。第二天一早,家長應冷靜地與他討論他所犯的錯,再度向他肯定我們對他的愛,給他一個新的機會。多半的不良少年,對這種由愛心和不妥協交替的管教方式都頗能接納,愛和管教聯手可以帶來令人無法抗拒的能力,管教的目的在於培養孩子的意誌力,而不是使孩子喪失誌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