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適當地應用獎勵和懲罰(3 / 3)

(4)不要體罰過多:在任何情況下,體罰都應限製在有限的數量下。事實已經證明,越是挨打多的孩子越是不求上進或不守規矩,因為他們視挨打為一種慣例,特別是有些家長對孩子發泄種種不滿的時候,並沒有將這件事本身的過錯講清楚,孩子盲目地挨了打還不知原因何在,敵對情緒一旦確立,就會導致體罰前功盡棄。如果孩子要常常挨打才能有所收斂,做家長的應該問一問自己,這樣的教育方式是否明智,是否別有它法。

(5)家長體罰孩子一定要慎重,要三思而後行:首先,要明確今天情緒怎樣,是不是想拿孩子出氣?務必克製情緒,該打時方打。其次,要明確這是本月或本年中第幾次打孩子?切忌動輒棍棒交加,隻能偶爾為之。次數多了,非但不能產生教育效果,還會損害孩子的自尊心,引起孩子的反抗和抵觸情緒,破壞親子關係,為以後的教育帶來更大的困難。最後,要決定這一巴掌打在何處?一般打手心或打屁股,而且隻能用手,絕不可用腳,更不能用棍棒器械,因為手的力量較小且容易控製,而腳或棍棒力量大且不容易控製,極易傷害孩子。

(6)說理與體罰並重:打孩子不是好方法,是不得已而為之,應堅持正麵說服為主,即使打孩子也要與說理並重,讓孩子明白挨打受罰的原因,打後輔以嚴肅說理,目的在於提醒孩子以後不要再犯。

9.正確的處罰

(1)正確處罰孩子的方法

①孩子偶爾犯的小錯可以不必太放在心上。如果孩子沒有禮貌,慢慢地教導,早晚會改善的。但是,家長一定要馬上糾正兩種行為,一種是危險性的行為,像玩火、玩刀槍、在馬路上玩耍、拚命地往嘴巴裏塞糖果;另一種是侵犯他人權益的行為,像打架、態度粗魯、拿別人的東西等。

②以讚美代替處罰。教導孩子的方法有很多,效果也不盡相同,通常讚美比責備的效果大好幾倍。如家長要孩子把鞋子脫在門外,最好的方法就是看到孩子主動這樣做的時候,立刻讚美他,萬一孩子忘記了,要孩子把弄髒了的地板清理幹淨以示提醒。相反地,要是孩子主動脫鞋的時候家長沒有注意到,忘記脫的時候卻惹來一頓責罵,要孩子養成脫鞋的習慣就不是那麼容易了。

③不能在事前說一些懲罰的話來警告孩子,但是事後又不落實。如孩子經常不收拾自己的玩具,於是家長告訴孩子晚上一定要記得把玩具收拾起來,否則第二天他就不能玩玩具了。當孩子忘了把玩具收拾起來的時候,做家長的就要徹底地執行他所說的話。所以,家長在警告孩子之前,一定要先考慮清楚處罰是不是合理,如果處罰合理,做家長的不會有“狠不下心”的問題。

④不要頻繁地處罰孩子。不要孩子每做錯一件事就處罰一次。如果這樣的話,孩子一天大概會被處罰上百次。

⑤不要過於嚴厲。處罰不要變成虐待或是傷害,處罰的時間也不宜太長。

⑥不要用嘲笑、辱罵的方式來處罰孩子。嘲笑、辱罵的字眼會長久影響著孩子,使孩子變得孤僻、易怒、彷徨和懷疑。

⑦了解與孩子生長發育相關的行為問題。了解該年齡段的孩子容易出現什麼問題,家長知道這樣年齡的孩子會有些什麼樣的行為。了解以後,就不會對孩子的某些舉動過於憂慮或生氣了。

⑧處罰要合情合理。假如孩子偷了店裏的玩具,教導孩子把東西還回去並且向店老板道歉;假如孩子在牆壁上亂畫,清理牆壁的工作就要讓孩子來做;要是孩子耍脾氣,又踢、又叫、又捶,讓他一個人待在房間裏直到恢複平靜為止。又如,要孩子把弄壞的東西修好;把弄髒的東西清幹淨;罰孩子做家務事;把孩子關在房間裏靜一靜;或是要孩子向對方道歉;如果孩子的行為涉及危險,打屁股或是打手心馬上就能收到警誡的效果,對平常不常挨打的孩子來說,效果尤其大。這都是合理的處罰。

⑨不翻舊賬。家長在處罰孩子以後,就讓它成為曆史,不要再提它,如果家長愛翻舊賬,會造成孩子的仇恨心理。

(2)處罰孩子時,家長應掌握的基本原則

①確定事實與原因。孩子之所以會有反抗和不滿的情緒,原因當然很多,不過最主要的仍是因為處罰的原因和事實不符,導致孩子反抗的心理。所以,家長在碰到問題發生時,要平心靜氣地判斷事實與原因,確定事實之後,才能考慮處罰的方式和效果。通常孩子犯錯的原因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無意的”,另一種是“故意的”,對於這兩種犯錯動機,家長就應有不同的處置方法,如果是不管前因後果一律加以斥責,的確對孩子不公平,也難怪孩子會反抗了。

②傾聽孩子的申訴。家長在了解事實後,不要立即給予孩子處罰,應給他一個申訴的機會,徹底了解他的犯錯動機,因為有時孩子的過失並非他本身的責任,這背後常常還隱藏著其他的因素。家長若能多聽孩子的訴說,才能深入了解問題的核心,也才能徹底根除孩子的錯誤行為。家長願意和孩子交換意見或觀點,會有助於家長以更坦誠而客觀的態度來判斷事實。

③告訴孩子處罰的原因。處罰的意義是根據事實把孩子的思考和行為引入正軌,使他們朝好的方向努力與發展,也就是要讓孩子誠懇地反省自己,真正地覺悟自己的過錯。所以,家長在處罰孩子時,一定要讓孩子明白處罰的原因,在告訴的時候,態度要溫和而有感情,但在執行處罰時,就要嚴格而具體。“隻做不說”或“隻說不做”的處罰態度,都易使孩子對家長產生“意氣用事”的錯覺。讓孩子了解家長是因為愛他,才會處罰他,孩子才能甘心樂意地接受。

④給孩子改過的機會。處罰孩子,絕不是完全否定他的人格及行為,所以給予孩子處罰後,家長不能再把孩子的錯誤當作斥責的“資料”,尤其是具有判斷是非與羞恥心的高年級孩子,家長如果是經常拿他的錯誤來斥責他,將對他的信心和自尊心造成很大的打擊,也會成為他改過的絆腳石,會造成孩子的逆反心理。

10.獎懲要適度

(1)明確獎懲的各自適用性:獎懲並非隨意使用,它們各自有其適用範圍,其適用性依各自的功能而定。獎勵或表揚適用於鼓勵孩子的優點,改正其缺點,如孩子平時很膽小,當他第一次敢在客人麵前講話時,一定要及時給予表揚,以鼓勵他的勇敢行為,克服膽小、認生的弱點。讚揚有助於孩子建立起獨立性、自覺性、自信心等好的個性品質。但如果表揚使用不當,超出其適用範圍,會使孩子產生自滿自負、自覺性與自律性差、抗挫折力弱等不良個性品質。懲罰或批評比較適用於糾正孩子的錯誤,抑製其不良行為。家長如發現孩子說謊,一定要給予批評或懲罰。有些家長為了保護孩子的自尊心,該批評的時候不批評,就會使孩子不能辨明是非,這種缺陷教育會導致孩子的人格缺陷。同樣,懲罰使用過度會使孩子自卑自棄、懦弱、退縮、逆反抵抗。

(2)獎懲的使用比例——“罰三獎七”:在教育孩子方麵,稱讚比懲罰的功效大。如果懲罰多於讚揚,容易傷害孩子的自尊心、自信心,特別是對於年幼的孩子,他們常把大人的話信以為真。家長對孩子的經常性諷刺,不善於鼓勵孩子的優點,就會使孩子行為順著家長的指責而表現。因此,家長對孩子的獎懲分配比例要依“三七開”的原則。在表揚時指出孩子的不足以防止孩子驕傲,在批評時肯定孩子的優點以防止孩子自卑。對於孩子來說,要以鼓勵為主,三分批評,七分獎勵。

(3)獎懲要考慮孩子的性別及個性特征:使用獎懲還應考慮到孩子的性別因素與個性特征的差異。對女孩來說,獎勵會對她們產生更大的激勵作用,責罵會使她們感到精神沮喪、膽小;對男孩子來說,有時責罵也會產生激勵作用。對於內向的孩子來說,他們怕羞、膽小、敏感,應以鼓勵為主,即使在批評時,口氣也應和緩耐心,讓他們感到家長是從關心的角度來幫助他們的;對於外向的孩子來說,他們開朗、活潑、靈活,有時犯了錯誤也不在乎,批評輕了不起作用,有時批評重了,才會改正。

(4)獎懲要有理有據:有些家長對孩子的獎懲隨意性很大,今天高興了,就獎勵孩子一番,明天不痛快,就批評孩子一頓。這種毫無標準可依的獎懲是無效的。家長在實施獎懲時,應向孩子講明為什麼獎勵,為什麼懲罰,才能對孩子以後的行為產生製約作用。有些家長一看到孩子有缺點就大發雷霆,不講明道理而責備孩子一通,孩子常會懾於家長的威嚴而表示改正,但卻不知錯根在哪,而導致屢教不改。如有一個粗心大意的孩子又丟了作業本,家長為此大發脾氣,“你為什麼又丟了本子,說過你多少次了,你為什麼總是丟?”那孩子並不知家長發脾氣是因為他粗心大意,以為是因為那個丟失了的作業本,跑出家門,用自己的零用錢買了個本子送到家長麵前。教訓的結果是本末倒置,造成孩子一犯再犯。家長應告訴孩子作業本丟了可以再買,但粗心大意的毛病危害很大。孩子了解了自己的錯誤所在,家長的批評才真正達到了教育的目的。

(5)啟發式的批評:當孩子的作業不工整的時候,有的家長批評:你的字總是寫得不好,說了多少回了,你總是一點點進步也沒有。其實,孩子一直很努力,聽了家長一說,很可能會產生諸如“也許我真的不行”的想法。假如家長采取的是富於建設性、啟發性的恰當批評,對孩子說:“你的字寫得別人不易看懂,你可以嚐試寫得慢些、清楚些,媽媽在你這麼大的時候寫字也不清楚,後來堅持每天中午練習,得到了老師和同學的認可。”這樣一來,效果會大不一樣,孩子既明白了自身的不足,自尊心與自我形象又沒有受到傷害,他一定會努力的。所以,在批評孩子的時候一定不要傷害孩子的自我形象。自我形象良好的孩子對自己的品行、能力充滿信心,躍躍欲試,不怕困難。自我形象差的孩子則缺乏自信,總是懷疑自己:“我行不行?不行被人家嘲笑怎麼辦?”過多的懷疑導致怯懦,導致智力、能力的發展受挫。孩子自我形象的形成與家長、老師及周圍成年人對他的評價息息相關。如果孩子常被人誇獎,孩子就會具備良好的自我形象,並注意自我抑製,成為學業、事業的成功者。如果孩子常被人責備、詆毀,長此以往,孩子的自我形象越來越差,心裏可能形成“我真是沒用,誰都瞧不起我,我可能真的是個笨蛋”的自我形象,日後也許真的一事無成。

11.不要經常打孩子

常常受到虐待的孩子很難信任他人,很難與他人建立友好、穩定的關係。盡管這些孩子對愛的需求強烈,但他們對獲得他人的愛缺乏信心或充滿狐疑,並對家長產生強烈的怨恨情緒。一些被虐待的孩子與缺乏照管的孩子一樣,有可能成為離家出走和違法的孩子。對此類孩子,家長應該盡量不用懲罰的手段,因為懲罰往往會產生消極作用。他們也往往學習家長的暴力傾向。孩子常常模仿家長的行為,一個經常遭到家長打罵的孩子,在企圖用權利壓倒別人時,也會采取這種攻擊性的手段。另外,過多的懲罰不僅會失去懲罰的意義,還會降低家長在孩子眼中的威信。如果孩子是消極內向的,孩子可能會懼怕家長;如果孩子的性格倔強,可能會將怨恨發泄到其他人身上。

12.不要簡單粗暴地管教孩子

家長簡單粗暴是人格修養不成熟、不完善的表現,也是不文明的表現。誰都不會喜歡專製的領導或者同伴。孩子對專製的家長同樣也反感。盡管表麵上可能表現得“唯命是從”。而實際上卻產生了逆反的心理,這樣教育的結果並不能使孩子健康地成長。

用簡單粗暴的方法解決孩子的問題,容易造成孩子的一些心理問題。簡單粗暴往往把好事弄成壞事,成事不足,敗事有餘,不少事情在簡單粗暴地處理後往往結果是非常糟糕的,家長也後悔莫及,但由於未下大決心克服這種毛病,後悔歸後悔,再遇事依然故我,舊病複發。弄得孩子見家長如同老鼠見貓,在家長和孩子之間沒有任何的天倫之樂和親子之愛。

有的家長粗暴不僅表現在訓罵上,還動不動就施之以棍棒。脾氣倔強的孩子,會表現出寧肯叫粗暴的家長打死,也一聲不吭,不願屈服於家長的不合情理的要求,而這種性格很可能進一步激化了素質低劣、性格暴躁家長的火氣,隨之而來的是更重的毒打,而孩子也由此而產生了對家長的仇恨心理。

在家庭中,家長與孩子的矛盾經常會產生。家長不要害怕矛盾的產生,家庭中有衝突不要緊,有時這樣的衝突甚至會鍛煉孩子獨立處理問題的能力,否則,什麼事情都由家長包辦代替,其結果是降低了孩子的辦事能力。家長要處理好這樣的衝突,不要簡單地對孩子說“不”。有的家長當與孩子有矛盾和衝突的時候,往往簡單地處理問題,認為我是家長,應該聽我的。可以采取藝術的處理方法,也就是不能簡單地說“不”,家長要耐心地傾聽孩子為什麼要這樣做,要表示我在考慮你的意見,然後在氣氛緩和後,把自己的意見說出來,避免直接衝突,使緊張的衝突變成互相討論。那麼,家長的合理意見也就很容易被孩子接受,家庭氣氛也就會慢慢地恢複原狀。

孩子往往是通情達理的,有不少家長認為完全不可能為孩子接受的方案,最後難以置信地被孩子同意了,因為家長與孩子的談判使孩子打消了“我必須堅持自己的觀點,否則一切得聽家長的”念頭。由於孩子看到家長的意見是可以商量、談判的,家長重視孩子的意願,孩子便產生一種商談的欲望,從而減少了“是或否”的想法,撤回了反對態度。